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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战略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合理性、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综上,我们同意《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契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综上,我们同意《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地落实本次发行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鸣林:

孙积禄:

李耀忠: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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