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到及委托出席董事11名,其中,杨强董事委托黄兴仓董事、王昌照董事委托骆东董事、李钊董事委托田育南独立董事、刘俊峰董事委托雷鹏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黄兴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20)。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