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9-29)。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有关精神,对应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7年版)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有关精神,对应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版)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经公开招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所)中标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对原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会计所)进行变更。截至2018年,安永华明会计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所多年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天职国际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合计85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31)。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3日。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32)。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