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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电力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995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内 容报告人主持人
2020年 5月15日 14:30开始 (现场 会议)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股东大会注意事项姜洪东
二、审议会议议题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姜洪东
(二)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字美荣
(三)公司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的议案耿周能
(四)《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七)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
(八)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九)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雷 鹏
(十)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
(十一)公司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广西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20年购售电协议
(十二)公司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那坡供电分公司2020年购售电协议
(十三)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四)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五)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六)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会议听取《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三、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及高答相关问题
四、推举股东大会监票人、记票人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五、现场参会公司股东对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六、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票数,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现场见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0年0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的手续。

二、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移动电话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发言时,应言简意赅,围绕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五、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网络投票按有关网络投票实施规则办理。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会议由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姜洪东董事长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向股东大会作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公司业务概要及经营情况

2019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公司迎难而上、砥砺奋进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形势和艰巨的改革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是我们坚持强根固魂,管党治企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着力强化党建“三基建设”和抓实巡视巡察整改为切入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突出弘扬正能量,开展“老山精神”“西畴精神”现场体验式学习,实施“三感一力”建设,队伍精气神逐步向上向善向好转变。深化党员责任区、书记项目等载体建设,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机关

建设年活动、“扫雷”行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转作风、补短板”专项行动,广大干部员工的规矩意识有所增强。提高政治站位,助力文山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取得新的成绩。通过层层筛选,完成公司“优秀年轻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建库工作。

二是我们压实安全责任,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扎实开展“反查控”专项工作和安全生产巡查,集中精力开展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抓紧抓实安全督查巡查问题整改,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和“十个规定动作”刚性执行,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未发生突破底线事件,公司系统实现连续安全生产2922天,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级保供电任务。

三是我们坚持强本固基,发展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通过“上级帮”“自己找”的方式,对公司各业务管理领域进行了全方位大摸排,集中精力补短板强弱项。基本构建了财务核算共享模式,不断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经营管控效能持续提升;初步归集、建立了文山州配网问题库,为公司精准施策、解决配网问题形成有力支撑;以改革促提升的方式推动物资管理优化提升,基本形成了“双任务”“双流程”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托管马关、麻栗坡两县业务管控机制逐步理顺,正式接管广南电力。

四是我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优质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电需求为目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抄表系统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抄表结算的及时性。认真落实客户满意度38条措施,实现辖区内零散居民、非居民、小微企业、高压单电源用户全流程接电时间大幅改善,互联网业务大幅提升至75.9%,零散居民办电基本实现“一次都不跑”。加速推进城农网建设,全力做好州内重点项目保供电服务。加强综合停电管理,强化配网带电作业,全年减少停电时户数

32.7万时户。积极推广故障指示器、智能断路器、无人机等新技术运用,

线路故障快速排查和分析能力逐步提升。第三方客户满意度调查取得79分的历史最好成绩。

(二)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

2019年度完成营业收入231922.43万元,同比增加29389.11万元,增长14.51%。实现利润总额39618.32万元,同比增加4849.15万元,增长13.95%;净利润33211.82万元,同比增加3597.19万元,增长12.15%。2019年末资产总计276046.05万元,净资产218654万元,资产负债率

20.79%。

1.购售电业务

公司2019年售电量完成661485万千瓦时,完成当期计划590386万千瓦时的112.04%,同比增加89919万千瓦时,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

受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下调的刺激影响,工商业用电增加明显。其次广西市场用电需求较同期增加,趸售市场用电量增加明显,本年趸售市场用电量169197万千瓦时,较同期增加40977万千瓦时,增长31.96%。

2.自发电业务

公司2019年所属电站发电量约65491万千瓦时,同比减少约2280万千瓦时,下降3.36%,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约5971小时。

3.电力设计业务

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电力系统规划、电力工程项目咨询,以及相应的总承包业务,拥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资质证书,设计业务扩展至220千伏电压等级。2019年,文电设计公司立足文山,努力拓展州外电力设计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674.75万元。

4.竞争性配售电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2019年,文电能投公司积极开拓竞争性售电市场,推进市场化售电

业务整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78.30万元,同比增长422.10%。市场化售电业务稳步发展。2019年1-12月,完成市场化代理交易电量16.58亿千瓦时,实现签约代理客户数506户,其中:大工业客户302户,一般工商业客户204户。继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与属地政府部门协调对接,争取落实充电桩建设用地。目前已得到西畴、麻栗坡、马关三县充电设施建设用地批复,已完成项目的技施设计评审,后续将进入项目施工阶段。完成了文山市10个充电桩建设选点,向砚山县发改局申报2个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与电动汽车经销商合作,采取“合作共享、利润分成”模式共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文山亚太科技集团公司在其停车场采用利润分成方式合作建设充电桩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积极开展配网、综合能源服务业务。通过对配电网服务业务前期探索,采取配网业务咨询服务模式,开拓业扩工程、配网运维、用户设备节能诊断等业务。

5.股权投资业务

2019年度,公司无新增股权投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7929.72万元,其中,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余额688.94万元,对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余额11377.85万元,对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投资余额5862.93万元。

(三)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1.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的变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的有关部署,降低小微企业的用电负担,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2019年度,公司按照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要求,一般工商业电价从抄见2019年4月1日电量起降低0.046元每千瓦时,按照《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自抄见2019年7月1日电量起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0.087元每千瓦时。

2.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6亿元。有序推进110千伏花桥输变电工程、35千伏舍得变增容工程等12个重点项目建设,年内投产110千伏项目2个、35千伏项目3个、10千伏项目106个。

3.融资情况

公司2019年期初贷款余额3.815亿元,全部为长期贷款;2019年计划贷款1.50亿元,公司实际无新增贷款;归还长期贷款2.51亿元;2019年末公司贷款余额为1.305亿元,全部为长期贷款。

4.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18年末总股本47852.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570.528万元,现金股利占2018年度净利润的

32.317%。公司于2019年6月完成股利分配。

5.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2019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共1086.39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共5959.22万元,转回已核销的电费坏账准备75.53万元,共影响本年当期损益减少6970.08万元。

二、董事会基础工作情况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其中,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3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6次。共审议通过议案38项,其中,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事项20项。公司经营班子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部署,各项决议均已贯彻落实。

(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及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20项。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等事项,实现了股东大会确定的经营目标,20项决议均已贯彻落实。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通过议案18项;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议案7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议案3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议案3项;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会议1次,各项会议决议均已贯彻落实。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均严格执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对如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公司股利分配等事项。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涉及上述事项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内部审计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监督咨询作用。

(五)信息披露工作

2019年,公司董事会披露了4期定期报告、33期临时公告及有关附件。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2018-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公司2018-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B级。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国家制订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迅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云南省委、省政府正花大力气做强做优能源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明确提出2020年把以电力为主的能源产业打造成第一大支柱产业。据报道,2020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十四五”电力规划工作启动会议。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注重提升电力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充分调动需求侧响应资源、合理推动支撑性基础性电源项目规划建设、统筹优化全国电力潮流、完善电网结构上做研究;注重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率,推动电力绿色转型升级,重点在高度重视节能增效、全面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全面加快电能替代、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上做研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全面深化体制革命,坚定实施国际合作,重点在切实推进电力重大装备技术创新、全面深化电力体制及市场化改革、加强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上做研究。据中电联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2020年电力消费延续平稳增长态势。2020年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国家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大背景下,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延续平稳增长,在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预计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2019年增长4%-5%。全国电力供需保持总体平衡。《文山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能源方面,全力保障铝产业项目用电需求,建成富宁水电铝示范园区外部供电二期工程,加快建设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用电工程,开工建设天星、登高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抓好以麻栗坡、马关、广南为重点的配电网改善和农网改造提升工程,加大风电开发利用力度。

(二)经营计划

公司2020年计划完成售电量59.01亿千瓦时,发电量5.85亿千瓦时,营业收入20.06亿元,利润总额1.896亿元,资产负债率30.36%,净资产收益率7.29%,全口径综合线损率4.26%,电费回收率99.91%,固定资产投资5.6亿元。

(三)重点工作

1.抓重点、求突破,在确保安全生产上发力

把守牢安全底线,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整改。针对存在问题要分专业系统梳理,按照“立行立改、守牢底线,重点突破、快速见效,夯实基础、重在提升”的原则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确保整改见成效、巡查成果最大化。二是在“解套破局”上下功夫。各分公司要不等不靠不要,实事求是找准影响线路跳闸、低压配网报修、客户投诉和两覆盖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利用目前施工较少、雨季来临之前难得的窗口期,各单位“一把手”挂帅,全面开展“发挥党组织作用,实现‘三降一提’目标”专项行动,组织并动员一切可能力量,集中精力打好歼灭战,各个击破,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快速扭转当前配网运营管理被动的局面。三是狠抓配网“两册”落地。要深入领会配网“两册”的内涵、理念和方法,做好“两册”落地保障工作。要处理好“两册”与制度规程之间的协同关系,结合地县机构改革、配网管理界面调整、生产运营监控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配网管理模式。要深入做好“两册”宣贯、培训、解读、指导、服务与纠偏工作,各专业口要建立“问题直通车”“落地工作群”,形成问题快速响应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两册”,确保“两册”执行到位。通过“两册”的落实落地,切实回归管理本质,贴近现场实际,把基层员工的负担减下来、质量效率提上去,真正实现减负增效、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目的。四是狠抓“三种人”

履职能力提升。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员工基本技能和“十个规定动作”保命措施的反复训练与培训,进一步加大“三种人”的正向激励考核力度。按照“三个100%”的要求,运用好现场作业可视化监督平台,加强对两票依从性和《安规》等制度刚性执行的抽查,实现现场作业监督工作的全覆盖。五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风体系主导地位,实现各类风险的动态识别与有效管控。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持续完善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和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涉电公共安全隐患、用户用电设施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强化网络安全、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体系,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推动“我要安全”为主线的自主性、分享式安全文化建设。六是强化托管主体责任。我们已经全面实现对马关、麻栗坡、广南的托管,公司最终实现了对文山州各县市的全覆盖管理。公司各部门要要主动承担起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对接、主动协调、主动服务。

2.强基础、提水平,在强基固本上发力

一是着力提升电网供电能力。按照“强主网、优配网、抓重点、求突破”的原则,在夯实电网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重点解决35千伏及以上电源点布局不合理、一线多T、N-1通过率不高、重过载等问题。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剩余56座变电站的综自改造;用2年时间重点整治跳闸率较高的前100条10千伏线路,以及长度超过80公里的59条10千伏线路;争取用2年时间完成配网自动化建设。尽快推动公司中心仓库和砚山、麻栗坡分库建设,增强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二是全面强化制度建设。各业务领域与网、省公司专业化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进行对标对表,按照“缺则补、冲则改、重则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在满足上市公司必要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网、省公司信息系统在文山电力全面部署使用。三是全面推行专业化管理。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发挥安风体系主导

作用,做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做优客户服务协同机制,做实经济技术指标体系为牵引,全面夯实专业化管理基础。重点在风险辨识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数据分析与利用、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图纸资料的更新与图实相符、信息系统的部署与应用、经济技术指标的管理与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方面发力,切实提升我们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四是聚焦班组推进“三基”建设。树立一切工作到班组的鲜明导向,积极推动“面向基层班组、聚焦基础业务、提升基本技能”的班组“三基”建设,抓好配网“两册”的落实落地。以班组只做一件事,实现班组工作提质、增效、减负为目标,增强一线员工“三感一力”为目的,将优势资源向基层一线班组倾斜,通过分类施策、选树典型、激励先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夯实发展基础。五是强化经营管理。进一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增强经营管控能力。加大业财协同力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高运营质量与效率。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法律监督、大监督体系资源,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提升公司风险防范与合规经营能力。

3.建机制、优服务,在服务客户上发力

一是建立服务协同机制。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不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推动“获得电力”指标持续提升为核心目标,全面推行“三零三减两提升”(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减资料、减时限、减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画好客户服务的同心圆。在统筹供电服务、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安全等方面建立机制、强化协同、形成合力。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重点解决业扩受限和报装时间长等问题。二是强化保障能力建设。第一,通过有效投入和有效运维,大幅降低电网故障停电概率,严控重复停电和非计划停电。第二,发挥计划的龙头作用,统筹做好各类停电计划,提高带电作业应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客户停电时间。第三,

优化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查缴办”业务远程服务能力,确保2020年互联网业务比例不低于98%,力争2-3年实现费控表的全覆盖。第四,做好物资品类优化与招标采购优化工作,做实配网物资储备管理,提升物资供应与保障能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机制,做实供电所网格化服务,落实人员主体责任,就近、就快、就熟解决客户诉求,确保客户用电问题得到及时、高效解决。建立倒逼机制,深入开展“两覆盖”数据分析与利用,为供需互动、电网运维和电网规划精准施策提供支撑,确保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认真履责,有效降低因频繁停电、长时间停电、电压偏低、业扩报装等所引发的客户投诉。

4.抓队伍、提素质,在队伍保障上发力

一是优化组织机构。结合地县机构改革,配网运维界面调整,配网“两册”的落地实施,有效整合并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部门及岗位工作职责,厘清管理界面,通过适度的业务外委,着力解决好人力资源与安全管控能力不匹配问题。同时,要重点解决好外委业务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资源整合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二是盘活人力资源。紧扣“文化引领、转变观念,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抓实队伍能力水平提升。通过企业文化理念植入、专业化管理制度执行、信息系统全面运用,强化思想引领、价值引导和工作指导,推动网、省公司工作要求转化为公司目标追求。按照以盘活存量为主思路,尽快组织实施优化调整一批、重点提拔一批、两库储备一批、交流培养一批的“四个一批” 交流调整工作,选优配强县级公司领导班子,进一步盘活与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基于满足上市公司必要监管的前提,严格按照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以干促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专业化管理水平。采取人人过关的方式,提高技能人员实操能力。三是完善教育

培训网络。建立完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分层级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提升培训的有效性。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强化培训资源保障,重点做好培训经费保障和实训场地建设。推进培训、评价、持证、上岗闭环管理,评价结果与岗位岗级刚性挂钩,调动员工提升技能水平积极性。

2020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文山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强本固基,统筹推进保安全、稳增长、促改革、优服务、谋转型、强管理、抓党建等工作,按照配网管理提升“一年上轨道、三年见成效、五年出成果”的目标要求,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功夫,在破僵局、解难题、上轨道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为助力文山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字美荣监事会主席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的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委托,我向股东大会作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19年,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依法合规、勤勉尽职的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列席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如下:

1.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的预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公司2018年度筹融资情况及2019年筹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预案》《关于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与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公司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广西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9年购售电协议》《公司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那坡供电分公司2019年购售电协议》《公司关于向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2019年保险的议案》《公司关于延续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预案》《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决算方案、财务预算预案、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的预案等,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对2019年度公司财务运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估计、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控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公司筹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筹融资情况及2019年筹融资计划的议案,筹融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筹融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筹融资使用与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股东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购售电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那坡供电分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协议,购售电交易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不存在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和运作。同时,利用好各类审计的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再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2019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共10,863,947.63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共59,592,158.59元,转回已核销的电费坏账准备755,272.05元,共影响本年当期损益减少69,700,834.17元。现将公司2019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坏账准备

2019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减值法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0,863,947.63元,转回已核销的电费坏账准备755,272.05元,全年实际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0,108,675.58元,影响本年当期损益减少10,108,675.58元。

(一)按预期信用减值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按预期信用减值法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年初余额1,234,886.61元,本年核销坏账97,960.33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10,863,947.63元,年末余额为12,000,873.91元,具体如下:

1.2019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1,029,153.35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10,932,136.21元,本年核销坏账准备97,960.33元,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11,863,329.23元。详见下表:

2.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系统外)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47,195,267.776,432,433.214.37
1-2年(含2年)4,745,648.004,284,845.5890.29
2-3年(含3年)217,997.79198,486.9991.05
3-4年(含4年)70,000.0063,847.0091.21
4-5年(含5年)727,373.32663,437.2191.21
5年以上241,507.77220,279.2491.21
合计153,197,794.6511,863,329.23

3.2019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159,556.99元,本年冲减坏账准备22,012.31元,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37,544.68元。详见下表: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系统外)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77,929.96
1-2年(含2年)2,136,432.28
2-3年(含3年)100
3-4年(含4年)100
4-5年(含5年)100
5年以上137,544.68137,544.68100
合计2,351,906.92137,544.68

4.2019年预付账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46,176.27元,按照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本年不计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故冲减坏账准备46,176.27元,年末预付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0。

(二)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年初余额为0,因集团内关联

交易款项、代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个别认定法不计提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为0。

(三)坏账核销情况

公司2019年度拟核销坏账准备97,960.33元,其中:核销富宁恒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陈欠电费坏账67,832.90元;核销文山市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陈欠电费坏账30,127.43元;关于上述两笔欠款,已满足核销条件,经公司2020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建议》。

(四)坏账转回情况

2019年公司收回已核销坏账的西畴县莲花塘九股水冶炼厂电费750,000.00元,转回已核销坏账的富宁恒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政府代收基金5,272.05元;坏账转回共计755,272.05元,冲减信用减值损失755,272.0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31,852.34元,转回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1,852.34元,年末余额为0。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1,251,508.72元,因固定资产报废,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174.16元,年末余额为1,216,334.56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9年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0,本年公司对在建工程-文山月亮湖(湾)暗河水库工程进行清理,该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11月25日完成前期建设,但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目前已近三年未实质性进行投资,由于项目基本处于停建状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云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需对该项目是否减值进行测试和判断,公司2019年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对文山月亮湖(湾)暗河水库工程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并根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9)第1725号〕,对文山月亮湖(湾)暗河水库工程全额计提减值准备59,592,158.59元,全年实际确认资产减值损失59,592,158.59元,影响本年当期损益减少59,592,158.59元。

请予审议。附件:月亮湖项目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文山电力2019年年度报告》及《文山电力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19〕125号)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聚焦公司各项经营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在公司各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公司财务部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并经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已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10537号)。总的来说,2019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向好,利润完成情况良好,公司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一、主要经营指标情况2019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元

序号指标2019年完成数2018年完成数同比增减额同比增减比率
1利润总额(万元)39,618.3234,769.174,849.1513.95%
2资产负债率(%)20.79%29.00%-8.21-28.31%
3资本保值增值率(%)112.12%114.59%-2.47-2.16%
4净资产收益率(%)16.06%16.22%-0.16-0.99%
5现金运营指数0.850.91-0.06-6.59%
6经济增加值(EVA) (万元)22,862.1419,956.272,905.8714.56%
7基本每股股收益(元)0.690.620.0711.29%

(一)利润总额

公司2019年实现利润总额39,618.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49.15万元,增长13.95%。主要增长原因:

1.售电量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019年,文山州经济发展情况良好,州内生产总值增速达10%,经济总量迈上千亿元台阶。同时,由于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及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下调的刺激影响,州内总体平均开工率76.76%,售电量增幅较大,全年达66.15亿千瓦时,增幅达到15.73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4.39%。

2.公司参股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2019年,公司参股企业经营情况保持良好,投资收益实际完成4,41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44.05万元,增长136.25%,其中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增幅较大;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平稳,净利润与往年比基本持平;大唐国际文山水电2019年实现利润105.96万元。

3.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公司税负降低。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下调了增值税税率,同时子公司享受现代服务类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减轻公司税收负担,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131.85万元,下降了5.03个百分点。

4.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资金成本。

2019年,公司加大票据使用力度,在成本端和基本建设端提高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例,实现使用无息负债置换计息负债,进一步有效控制融资额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财务费用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2019年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13.23万元,下降了28.49个百分点。

(二)资产负债率

公司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20.79%,比上年同期减少8.21个百分点,下降28.31%。

主要影响原因:公司加强了自有资金管理,加大票据使用力度,有效减少了融资,在无新增银行借款的同时,还归还了银行长期借款 25,100.00万元,公司负债总额同比下降了27.96%,导致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增强。

(三)资本保值增值率

公司2019年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12.12%,比上年同期减少2.47个百分点,下降2.16%。

主要影响原因:

1.本年净利润增长幅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6.84个百分点;

2.本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6.06%,比上年同期减少0.16个百分点,下降0.99%。

主要影响原因:

1.2019年虽然公司收入增长幅度较上年提高了13.46个百分点,但由于对已停止建设的文山月亮湾暗河水库工程余额5,959.22万元进行了全额

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净利润增长幅度;

2.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准则,采用预期信用减值法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133.13万元,增长了

926.79%,降低了利润空间。

3.本年企业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251.96万元,增长24.29%,公司净利润增幅受影响。

(五)现金营运指数

公司2019年现金营运指数为0.85,比上年同期0.91下降6个百分点,同比下降6.59%。

主要影响原因:主要影响原因:2019年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6,259.83万元,增长342.19%,反映了公司当月的电费收入当月尚未收回现金,预计次月收回,营运资金暂时被占用的情况。

(六)经济增加值(EVA)

本年实际完成22,862.1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9,956.27万元增加2,905.87万元,增长14.56%。

主要增长原因:本年售电量增加,收入同比增长,同时资本成本同比下降,净利润同比增加的影响,经济增加值也出现较大增长,反映了为公司股东创造了较好的收益。

(七)基本每股收益

本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比上年同期0.62元/股,增加0.07元/股,提高了11.29%。

主要增长原因:营业收入增加,本年净利润增加的影响。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由于国家税务总局下调了增值税相关税率,公司税负有所降低。年初未缴纳各种税费共-371.21万元, 本年应缴纳30,805.45万元,已缴25,618.48万元,年末未缴4,815.76万元,

明细如下

(一)增值税:年初未缴数190.53万元,本年应缴20720.64万元,本年已缴18,070.27万元,年末未缴2,840.90万元。

(二)城建税:年初未缴数-9.02万元,本年应缴1,185.68万元,本年已缴1,018.28万元,年末未缴158.37万元。

(三)教育费附加:年初未缴数9.80万元,本年应缴1,031.30万元,本年已缴900.21万元,年末未缴140.89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年初未缴-965.81万元,本年应缴6,670.26万元,本年已缴4,279.79万元,年末未缴1,424.65万元。

(五)其他各税:年初未缴403.29万元,本年应缴1,178.35万元,本年已缴1,330.69万元,年末未缴250.95万元。

三、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3,211.83万元,按母公司净利润34,020.25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3,402.03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809.8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1,045.86万元,减2019年已分配利润9,570.53万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1,285.13万元。

请予审议。

附件:1.2019年财务预算完成情况表

2.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3.2019年合并利润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2019年财务预算完成情况
编制单位: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指标行号全年预算全年实际完成数实际完成占预算%
一、销售收入(含税)1271,106.12293,241.11108.16
(一)电力产品收入1-1266,284.09288,838.83108.47
其中:电费收入(含过网费)1-1-1237,232.52257,758.82108.65
农网还贷金1-1-211,094.4912,614.80113.70
库区移民资金1-1-32,304.522,611.52113.32
差别电费1-1-40.004.17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1-57,072.006,769.8795.73
重大水利工程基金1-1-61,050.24869.2982.77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1-77,008.327,662.32109.33
其他(含电网辅助收入)1-1-8522.00548.03104.99
(二)其他产品收入1-24,822.034,402.2891.30
二、主营业务收入2209,509.87231,255.50110.38
(一)电力产品收入2-1204,960.79227,115.47110.81
其中:售电收入2-1-1204,386.79226,210.27110.68
输电收入(过网费)2-1-2124.00401.22323.57
电网辅助收入2-1-3450.00503.98111.99
其他2-1-4
(二)其他产品收入2-24,549.084,140.0391.01
(三)其他收入2-3
三、主营业务成本3164,243.35166,232.35101.21
(一)电力产品成本3-1162,221.65164,218.26101.23
(二)其他产品成本3-22,021.702,014.0999.62
(三)其他3-3
四、其他业务收入4620.97666.93107.40
五、营业外收入5200.00227.76113.88
其中:农网还贷资金返还5-1
其他5-2200.00227.76113.88
六、营业外支出6372.40337.5390.64
七、税金及附加72,726.462,490.9791.36
其中: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7-12,722.462,482.5491.19
其中:电力产品7-1-12,641.002,424.4291.80
其他产品7-1-281.4658.1271.35
2、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7-24.008.43210.63
八、成本费用支出数8179,933.29194,219.35107.94
(一)电力企业成本费用8-1175,928.93190,263.81108.15
1、工资8-1-124,156.1125,964.42107.49
2、福利费8-1-22,773.042,740.4798.83
3、工会费8-1-3482.30519.29107.67
4、职教费8-1-4515.11649.11126.01
5、劳动保险费8-1-513,273.3312,608.1194.99
6、辞退福利8-1-6
7、折旧费8-1-720,312.4719,856.9097.76
8、财务费用8-1-82,080.001,337.8564.32
9、购外部电成本8-1-985,970.6594,612.55110.05
其中:购省电8-1-9-143,906.5847,324.47107.78
购小电8-1-9-242,064.0747,281.62112.40
购其他8-1-9-36.47
10、修理费8-1-1010,660.2811,403.69106.97
其中:项目修理8-1-10-16,344.081,388.9721.89
零星修理8-1-10-14,316.2010,014.72232.03
11、水资源费、库区维护费8-1-11370.00347.0793.80
12、财产保险费8-1-12886.85896.63101.10
13、业务招待费8-1-1315.6010.1164.79
14、其他费用8-1-1414,433.1919,317.62133.84
(二)其他企业成本费用8-24,004.363,955.5498.78
九、投资收益92,506.084,411.17176.02
十、其他收益1097.58104.80107.40
十一、利润总额1129,902.3539,618.32132.49
十二、所得税124,276.396,406.50149.81
十三、净利润1325,625.9633,211.82129.60
十四、实现税金1430,813.31
十五、盈余公积金152,455.103,402.03138.57
十六、可分配利润1623,170.8629,809.80128.65
十七、总股本1747,852.6447,852.64100.00
十八、股本收益率(%)1853.5569.40129.60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1912.6216.06127.26
二十、资本保值增值率(%)20108.20112.12103.62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2,946,074.87300,291,748.3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8,093,629.5814,764,462.48
应收账款210,115,082.5447,516,846.1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507,650.841,531,738.1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670,080.962,419,219.1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422,718.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308,816.309,288,467.9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92,649.8911,360,069.05
流动资产合计398,933,984.98387,172,551.2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79,297,173.80137,608,168.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913,275,247.971,940,804,489.43
在建工程176,081,461.15193,168,872.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67,191,274.5165,395,558.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56,225.28650,777.67
递延所得税资产24,625,087.9221,987,481.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361,526,470.632,359,615,348.31
资产总计2,760,460,455.612,746,787,899.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0,329,540.3445,586,896.65
预收款项69,803,555.59129,356,451.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7,057,952.2413,988,475.33
应交税费48,450,213.357,588,019.43
其他应付款125,105,345.39157,771,462.56
其中:应付利息169,812.50497,681.25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500,000.00251,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11,246,606.91605,791,305.3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3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498,858.151,376,873.1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2,174,968.6859,492,649.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2,673,826.83190,869,522.29
负债合计573,920,433.74796,660,827.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78,526,400.00478,526,4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55,605,754.16155,605,754.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39,556,571.31205,536,316.8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312,851,296.401,110,458,600.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86,540,021.871,950,127,071.9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86,540,021.871,950,127,071.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760,460,455.612,746,787,899.57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319,224,253.722,025,333,158.80
其中:营业收入2,319,224,253.722,025,333,158.8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897,402,300.421,696,499,224.14
其中:营业成本1,663,478,376.941,420,161,393.4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4,909,658.7426,228,122.84
销售费用49,823,276.1082,578,207.29
管理费用146,234,363.89149,516,262.81
研发费用73,672.56
财务费用12,882,952.1918,015,237.76
其中:利息费用14,200,371.4719,003,106.25
利息收入1,607,949.361,456,025.93
加:其他收益1,048,022.261,989,032.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111,724.3918,671,243.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4,111,724.3918,671,243.8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108,675.5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9,592,158.591,222,644.7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7,280,865.78350,716,856.03
加:营业外收入2,277,576.612,224,080.94
减:营业外支出3,375,252.635,249,204.1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6,183,189.76347,691,732.82
减:所得税费用64,064,959.8751,545,373.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118,229.89296,146,359.4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118,229.89296,146,359.4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118,229.89296,146,359.4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32,118,229.89296,146,359.4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32,118,229.89296,146,359.4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90.62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3,211.8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34,020.25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402.03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809.8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1,045.86万元,减2019年内已分配利润9,570.53万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1,285.13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5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27.5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70%。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经营计划

各位董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部署,以目标、问题、结果为导向,统筹推进保安全、稳增长、促改革、优服务、谋转型、强管理、抓党建等工作,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功夫,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2020年生产经营主要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杜绝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有不良影响的一般及以上外包项目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有责任的二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件和设备事件,不发生有责任的对社会及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事件,不发生IV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

经营管理方面。完成售电量59.01亿千瓦时,发电量5.85亿千瓦时,利润总额1.896亿元,资产负债率30.36%,净资产收益率7.29%,全口径综合线损率4.26%,电费回收率99.91%,固定资产投资5.6亿元。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方面。第三方客户满意度76分,客户平均停电时间

72.17小时/户,综合电压合格率98.777%,低压居民、低压非居民(含小微企业)、高压单电源接电时间分别控制在6天、10天、60天内。

二、2020年重点工作

公司经营班子将紧密围绕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公司系统员工身体健康,队伍稳定,生产经营有序。全力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供电服务保障举措,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有力恢复。密切跟踪研判和应对疫情对电力需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完善工作措施,千方百计稳住经营效益。全力防范经营风险。高度关注铁合金、氧化铝、电石等电费回收风险高危客户,严格落实电费回收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结合费控业务的实施推进,确保电费资金安全。加强自有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商业汇票结算比例(2020年达到40%)。持续优化债务结构,确保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抓好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不发生因电力的原因影响各县(市)脱贫摘帽。全力抓好年度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稳步提升“两率一户”指标。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广南县“四类对象”通电保障,继续落实好城市(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免费电相关政策。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认真落实定点扶贫各项机制,结合实际持续推进产业帮扶,确保挂钩贫困人口顺利脱贫,保障已脱贫人口不返贫。认真梳理排查各扶贫项目电网配套工程,巩固好行业扶贫成效。继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三零三减两提升”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减资料、减时限、减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全力配合做好2020年营商环境测评,确保“获得电力”指数排名达到中上水平。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到位。持续加强业扩全流程管控,不断提升数据真实性和业务规范性。

(二)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平稳

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梳理2020年电网风险,制订并严格落实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和举措。着力补齐二次系统管理短板,提高二次系统可靠性。守牢人身安全底线。继续开展中低压防范人身事故专项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配网人身事故。抓好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反违章工作机制。落实好作业现场视频监督要求,健全现场作业视频监控管理制度。全覆盖抓好“保命”教育培训,抓牢违章人员脱产培训和上岗前评估,确保生产人员上岗前风险意识和“保命”技能人人过关。强化设备运维管理。严把设备入口关,强化验收管理,杜绝带病投产运行。落实主网设备主人制,做好Ⅲ级及以上管控设备差异化运维和标准化检修。建立配网设备主人机制,做实差异化巡视。持续抓好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让一个隐患脱管”。加强网络安全和应急管理。强化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变电站态势感知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御能力。以保障和快速恢复电力供应为目标,持续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三)着力提升配网管理水平

打好“三降一提”攻坚战。聚焦降低跳闸率、降低报修率、降低投诉率,提升员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发内生动力的目标,全力推进线路通道清理、超长线路改造、低压接线故障等专项整治。做实配网管理手册、业务手册“两册”的运用。深入分析配管所、供电所管理整合优化的模式,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两册”运用专项实施方案,抓实“两册”的培训宣贯和推广使用工作,规范中低压配网管理。狠抓“三基”建设。聚焦基层班组,按照提质、增效、减负的原则,围绕班组计划、指标、培训、数据等管理能力提升,做实基层班组建设。聚焦基础管理,推行专业化管理,加快部署相关信息系统,抓好基本制度流程完善、基础数据质量提升、内部协同顺畅等基础管理。聚焦基本技能,全覆盖开展好各专业领域实操培训,持续提升全员基本技能水平。

(四)扎实做好电力供应服务

抓实客户全方位服务。以提升客户体验为目标,落实好客户投诉管控协同机制,狠抓客户问题解决质量和效率。加强客户投诉问题数据分析应用,精准施策解决好客户问题。发挥好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查缴办”远程服务作用,持续提升互联网业务比例。做实供电所网格化服务,“就快、就近、就熟”解决客户问题,保障服务一次到位。全力提升计量自动化实用化水平。加快推进广南低压集抄项目,保证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大力提升计量实用化指标,确保上半年达到目标要求。加快费控技术部署运用,年内完成7.8万只户表轮换,对新增、改造用户原则上全部安装费控装置。加强计量数据分析运用,强化台区线损管理,严格管控台区线损异常率。抓好供电质量提升。优化综合停电管控机制,进一步明确停电计划制定和申报的前提边界条件,提升停电计划平衡质量和成效,严格管控不满足条件的重复停电和非计划停电。加大测试设备、绝缘材料等推广运用力度,提高配网带电作业化率,努力减少停电时间。采取台变档位调整、台变向负荷中心迁移、台变多点小容量布局等方式,做好重过载、低电压台区治理工作。加强客户用电潜在需求管理。密切跟踪富宁水电铝、砚山绿色水电铝、丘北工业园区等项目进展情况,提前谋划配套供电服务各项工作,纳入重点项目储备库管理,确保及时响应客户用电需求。

(五)着力补齐电网发展短板

统筹做好配电网规划建设。按照全州“一盘棋”思路,依托“十四五”规划,聚焦州内负荷增长和配电网突出短板,实施配电网指标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提升配电网网架水平。抓实抓好项目储备,保证确有需要、马上启动。扎实推进补短板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启动35千伏普阳变升压为110千伏变项目,逐步解决35千伏线路“一线多T”的问题。实施9座35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建设,有效满足地区负荷增长。分批次推进10千伏线路长度超80千米、影响供电可靠性前100回线路改造项目,同步安排实施配电自动化项目,逐步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持续提升建管能力。不断增强自主

管控水平,确保配网建设双轨制模式高效运转。以项目投产“零缺陷”为目标,完善项目进度计划考核机制,抓实项目物资、安全、质量、造价全链条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投产、及时转固。加强物资供应保障。做好物资需求统筹、品类优化以及招标采购质量提升工作。继续推进物资管理优化,进一步理顺农网物资管理流程,逐步实现所有类别物资集中管理。启动公司中心仓库和砚山、麻栗坡分库建设工作。做实配网物资储备管理,提升物资供应保障能力。

(六)不断增强改革发展活力

落实好电力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市场化交易指导与服务,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客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持续配合做好第二轮输配电价核定工作。扎实做好广南公司委托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广南电力管理提升方案》要求,研究制订各领域实施管理的具体提升措施,加快推进广南公司的融入融合。抓好内部机制改革。开展好公司机构适应性调整,梳理完善各级机构职责界面。充分发挥好薪酬分配杠杆作用,加大一线基层班组绩效工资倾斜力度。完善岗位岗级体系,设置符合员工成长的岗级区间。继续发挥好技术、技能专家成长通道作用,鼓励员工立足岗位成长成才。稳妥有序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确保退休职工队伍稳定。积极推动竞争业务持续发展。发挥好文电能投公司属地优势,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保持市场化代理交易电量稳步增长。发挥好设计领域支撑主业作用,全力保障主业电网发展项目设计需求,努力拓展州内、州外设计业务市场。加强小水电运行管理,完成年度发电量目标,有力支持公司经营业绩。

(七)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强化经营效率效益。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深化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努力实现经营效益平稳增长。全力抓好增供扩销,确保完成年度售电量目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发挥好财务预算资金信息系统可视、可查、可控、可考的作用,保障年度预算的刚性执行。加强资产全生

命周期管理,规范落实资产报废处置流程,持续推进资产清查后续处置工作,提升资产帐卡物一致率。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对标对表上级制度标准,结合公司治理体系、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做好制度的废、改、立、释各项工作,形成简洁高效、有用管用的制度体系。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控,确保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事件。开展好内部审计监督,抓实审计发现问题闭环整改,促进规范用权和担当作为。提升业务外委管理规范性,制订权责标准,防范业务外委法律风险。开展违法违规转分包问题专项整治,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控,打造“合规、干净、高质”的业务项目。

(八)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围绕公司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深化书记项目、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载体建设,做实党建工作与安全生产经营有效融合。聚焦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四个一批”交流,进一步落实好对县级供电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责任,持续开展集中轮训和专业调考,不断增强县级班子执行力、专业力和战斗力。立足人性化关心关爱,落实好提升员工“三感一力”各项举措,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员工排忧解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好技术、技能创新工作室和专家工作室创建。建立内训师联动帮扶共享机制,抓好现有实训场地功能升级建设,满足各领域技能实操培训需求。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整治“中梗阻”“慵懒散拖”问题,推动机关作风层层转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规范、压减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继续做好减文降会工作。抓实巡视巡察、主题教育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长效防范机制。高质量完成2020年巡察工作任务,抓好巡察整改监督。严厉整治基层群众及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精准问责力度。各位董事,公司2020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经营班子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2020年度生产经营平稳发展,公司结合当前面临的经营形势,对2020年进行分析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目标,现对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在2019年基础上,针对2020年经济运行形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供需和业务规划为基础,有效衔接输配电价改革,精益安排投资和成本预算,充分预测2020年各种不利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统筹平衡各项资源,精益安排2020年度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预算安排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开展。

(二)合理性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基础,客观分析判断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合理预测输配空间,充分考虑公司承受能力,统筹好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好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控制好费用总量、优化好费用结构,全面夯实

有效资产和成本空间,扩大公司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成果。

(三)完整性原则

预算编制须涵盖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全过程,充分考虑公司各业务领域、各生产环节的需求,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完整。

(四)成本效益原则

坚持经营目标为导向,紧密衔接下一轮输配电价改革成本监审工作,聚焦核心业务,统筹平衡好有限成本资源、实际成本诉求和有效支撑公司经营发展等各方面的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关注成本效益的联动机制,把钱花在刀刃上,确保公司盈利能力,保证股东利益,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统筹协调作用,保持公司经营能力稳中有升。

三、影响预算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一)售电市场的影响

一是受经济形势影响,州内市场复杂多变,受国际铁合金价格影响,负荷预测准确率偏低;二是对广西售电市场能否维持现有规模存在不确定性;三是疫情影响,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量下降。

(二)国家相关政策对电价的影响

一是输配电价改革对电价调整的不确定因素影响。二是疫情期间电价折扣的影响。

(三)来水量预测的影响

公司自发及购地方小水电电量受州内来水影响较大,购电成本的预测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四)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以上重大不确定因素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预算带来较大影响,本次预算假设上述因素影响均在公司预测范围内,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预算随之调整。

四、主要经营指标预算

指标2020年预计数2019年完成数同比增减额同比增减比率(%)
利润总额(万元)18,961.6539,618.32-20,656.67-52.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69-0.35-50.72
净资产收益率(%)7.2916.06-8.40-53.54
资本保值增值率(%)102.65112.12-9.47-8.45
资产负债率(%)30.3620.799.5746.02
经济增加值(EVA)(万元)5,206.9822,862.14-17,655.16-77.22
现金运营指数0.930.850.089.41

(一)利润总额

按合并报表口径2020年利润总额预计为18,961.65万元,同比上年39,618.32万元减少20,656.67万元,同比下降52.14%。主要影响因素:

1. 营业总收入

(1)供电业务收入(电力产品销售总收入不含税含价外基金)

量价费的测算依据

①电量:2019年文山电力大工业售电量在市场化交易政策的刺激下,电石、氯碱行业全年正常生产,完成预计目标;预计2020年氧化铝、铁合金、水泥、电石行业因疫情和产品市场需求及自身产能计划的影响,负荷率同比下降,预测售电量比同期减少;其他类用电充分考虑春节以来受疫情影响以及自然增长率和上年新增客户用电量进行预测。

2020年预计售电量59.01亿千瓦时(不含开化变),比上年实际66.15亿千瓦时(不含开化变)减少7.14亿千瓦时,降幅10.79%。

②电价:根据2019年公司售电完成情况,鉴于第二个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目前尚未明确,综合考虑2020年售电价均按发改委批复的目录电价进行测算,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电价考虑市场化交易退费和疫情期间电价折扣的影响因素。

③电费:电力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含基金)221,054.13万元,比上年实际254,793.90万元,减少33,739.77万元,减少13.24%。其中:农网还贷资金9,813.66万元;重大水利基金450.07万元;其他基金及附加14,531.30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售电量减少及疫情期间电价折扣的影响,导致收入减少。社会用电量预计44.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43亿千瓦时;趸售电量(含售广西)预计14.1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71亿千瓦时;

(2)电力产品净收入(不含税电费收入)

电力产品销售总收入扣除基金后为196,259.10万元,上年实际227,115.47万元,同比减少30,856.37万元,降幅13.59%。主要原因是售电量减少及疫情期间电价折扣的影响,导致收入减少。。

(2)发电业务收入

发电量预测的依据:根据文山州气象局2018-2019年月度《气候预测简讯》和2020年两期《重要气象信息专报》发布信息,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平均气温偏高,降雨特少,比历年同期偏少51.2%,来水情况不理想,预计发电量同比下降。

发电量预计5.85亿千瓦时,同比上年6.55亿千瓦时减少0.7亿千瓦时。减少原因:预计2020年初、年末枯水期来水低于同期,导致地区小水电出力不足;板蚌电站(装机25兆瓦)于2019年7月外送广西电网,公司购地方水电量减少4.30亿千瓦时,多种因素影响预计2020年公司购地方水电量同期相比降幅达17.59%;发电公司结算电价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文山州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批复》(云发改价格〔2008〕

1507号)文件,所属电站上网结算电价按2006年1月1日前投运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丰水期0.16元/千瓦时、平水期0.19元/千瓦时、枯水期0.22元/千瓦时),预计发电收入(不含税)9,421.86万元,比上年10,921.90万元减少1,500.04万元。

(3)竞争性业务收入(其他产品收入)

根据文电设计公司和文电能源投资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文电设计预计收入为4,689.00万元(含内部交易1,884.92万元),文电能投预计收入

860.15万元(含内部交易389.03万元),考虑合并抵销与母公司内部交易2,273.95万元(上年内部交易抵消2,613.03万元),预计收入3,275.20万元,上年实际4,140.03万元,同比减少864.83万元,降幅20.89%。同比变化原因:一是文电能投市场化交易费下降导致收入减少1,218.15万元;二是与母公司内部交易减少339.08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电力产品净收入、发电收入、其他产品收入三块,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199,534.30万元(母公司汇总供、发电报表抵减发电收入9,421.86万元),比上年实际231,255.50万元,同比减少31,721.20万元,降幅13.72%。

(4)其他业务收入

2020年预计其他业务收入1,056.87万元,同比上年666.93万元增加

389.94万元,增幅58.47%。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70.57万元、代管资产委托运营费收入952.83万元、手续费收入25.47万元。同比变动原因:代管资产委托运营费收入增加481.13万元;材料销售收入减少89.96万元。

综合以上业务收入,公司2020年营业总收入预计200,591.17万元(母公司汇总报表抵减发电收入9,421.86万元),同比上年231,922.43万元减少31,331.26万元,降幅13.51%。

2. 营业总成本

(1)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根据应缴增值税乘以附加税税率,并加上四小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残疾人就业保证金而得。

①电力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20年预计1,187.86万元,同比上年2,424.42万元减少1,236.56万元,降幅51%。

②其他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20年预计51.99万元,同比上年58.12万元减少6.13万元,降幅10.55%。

2020年合并报表税金及附加预计1,248.06万元,同比上年2,490.96万元减少1,242.91万元,降幅49.90%。

(2)供、发电、子公司成本情况

①购电成本

购电量(不含开化变)预计56.03亿千瓦时,同比上年62.98亿千瓦时减少6.95亿千瓦时,降幅11.04%;购电成本预计84,758.10万元(母公司汇总供、发电报表抵减内部购电成本9,421.86万元),同比上年94,612.55万元减少9,854.45万元,同比减少10.42%。同比减少原因:是购电结构变化影响。一是购省电电量预计35.89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减少8.65亿千瓦时;二是购小电电量20.14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减少4.30亿千瓦时。

②四项成本费用预计情况

四项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其他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四项成本2020年预计95,554.55万元,同比上年91,232.93万元万元增加4,321.62万元,增幅4.74%。

(3)其他业务成本:2020年预计131.00万元,同比上年115.48万元增加15.52万元。增长原因:今年考虑委托管理两县业务成本增加74.95万元,销售材料成本减少59.44万元。

(4)财务费用:2020年预计1,062.50万元,同比上年1,288.30万元减少225.80万元,降幅12.06%。2020年利息支出预计1,164.24万元,同

比上年1,420.04万元减少225.80万元,减少原因:2020年年初贷款1.31亿元,同比减少2.51亿元;考虑投资规模增加需增加借款,并主要考虑短期贷款,对财务费用有一定的影响。

(5)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预计810.30万元,同比上年6,970.08万元减少6,159.78万元。主要是上年考虑了月亮湾在建工程项目的减值损失5,959.22万元。

公司内部交易产生成本1,849.92万元,按合并口径抵消后公司2020年营业总成本预计183,564.51万元(母公司汇总报表抵减与发电公司购电成本9,421.86万元),上年实际196,710.31万元,同比减少13,145.80万元,减少6.68%。

(6)投资收益

2020年公司投资收益预计1,938.71万元,上年投资收益4,411.17万元,同比减少2,472.46万元,降幅56.05%。其中:公司对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于2017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目前的盈利未达到确认投资收益的条件,故2020年未考虑投资收益;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3,469.31万元,公司持有49%的股权,预计确认投资收益1,699.96万元;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

240.00万元,公司持有25.78%的股权,预计投资收益61.87万元;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211.00万元,公司持有

8.00%的股权,预计投资收益176.88万元;

(7)其他收益

预计2020年其他收益为122.58万元,上年其他收益104.80万元,同比增加17.78万元,增幅16.97%。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拆迁补偿款增加。

(8)营业外收支

预计2020年营业外收支净额-126.30万元,上年营业外收支净额-109.77万元,同比减少16.5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考虑对外捐赠支出38.3万元、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66.00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等于预计净利润除以总股本,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进行预测。2020年预计净利润16,150.35万元,总股本预计47,852.64万股,2020年股本收益率预计为0.34元/股,同比减少0.35元/股,降幅50.72%。主要影响因素:

1. 所得税是根据利润总额,按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对不允许扣除项目进行纳税调整后,测算出应纳税所得额,预计2020年公司利润总额18,961.65万元,所得税费用预计为2,811.30万元。其中:母公司2,778.03万元,文电设计公司60.45万元,文电能源投资公司36.42万元,合并报表影响减少63.60万元。

2. 净利润是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净额,2020年的净利润预计为16,150.35万元,同比减少51.35%。

综合以上因素影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三)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等于预计净利润除以平均净资产。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预计为16,150.35万元,2020年初净资产为218,654.01万元,2020年末净资产预计为224,441.98万元,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预计为7.29%。

主要影响因素:

2020年公司收入增长幅度较上年降幅13.51%个百分点,利润总额预计同比上年下降52.11%。因而影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减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

(四)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以年末所有者权益除以年初所有者权益。2020年初所有者权益218,654.01万元,2020年年末所有者权益预计为224,441.98万元,2020年资本保值增值率预计为102.65%,同比减少8.45%。

主要影响因素:2020年净利润同比减少51.35%,所有者权益比上年同期增幅降低,导致资本保值增值率同比减少。

(五)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率。2020年预计负债总额为97,841.69万元,资产总额为322,283.67万元,资产负债率预计30.36%,同比增加46.02%。

主要影响因素:

由于本年投资增加导致银行贷款同比增加3.50亿元,导致负债总额同比增加70.48%。资产总额增长幅度小于负债总额增长幅度,导致资产负债率同比增加。

(六)经济增加值(EVA)

2020年经济增加值预计5,206.9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2,862.14万元减少17,655.16万元,降幅77.22%。

主要影响因素:一是本年投资增加,银行贷款需求增加,导致资本成本上升影响;二是净利润减少51.35%影响;

(七)现金运营指数

现金运营指数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除以经营所得现金,2020年现金流量净额预计34,566.17万元,经营所得现金预计37,010.52万元,现金运营指数0.93,比上年同期的0.85增加0.08,同比增长9.41%。

主要影响因素:本年净利润和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经营所得现金同比降幅达36.49%,导致现金现金运营指数有所提升。

五、资本性支出预算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

全年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预计55,963.44万元,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如下表:

表(一)2020年度资本性项目需求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序号单位2020年投资计划
一、母公司投资万元55,657.92
基建投资1万元27,233.82
小型基建投资2万元1,040.00
技改项目3万元22,044.72
信息化项目4万元1,948.00
科技项目5万元403.00
电网规划前期统筹费6万元597.00
其他资本性7万元2,020.38
车辆购置(49辆)7-1万元1,558.00
应急备用金8万元371.00
二、文电设计万元21.00
二、文电能投万元284.52
总合计万元55,963.44

六、融资预算

(一)自有资金预算

2020年预计公司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5.1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1.6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3.46亿元。年初货币资金1.63亿元,自有资金预算合计5.09亿元。

(二)投资、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预算

资本性投资全年预计支出5.60亿元,资金支付按70%计算,资本性投资资金支出预算3.92亿元;偿还债务(银行贷款)预计支出1.30亿元;偿付银行贷款利息0.12亿元;2019年股利分配政策暂按每10股分配2.20元考虑,公司总股本47852股,分配股利预算1.05亿元;投资、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预算6.39亿元。

(三)融资需求预算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应保有现金余额预计2亿元,在不考虑其他投资的情况下,本年度资金缺口3.30亿元。

因全年所需融资额度不大,其他融资方式资金成本高、手续繁杂,等原因,建议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工作进度适时分期采用银行贷款方式融资3.50亿元。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请予审议。

附件1: 2020年度财务预算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文山州区域内集发电、配电、售电、设计、勘测等电力产业链业务为一体的区域供电企业。结合本公司开展的业务和自身实际情况,2020年本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供电单位发生购售电交易;本公司与云南电网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的交易,有关交易如下:

一是本公司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远公司)购电补充网内电量的不足;

二是在本公司外购地方水电站电量富余时,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平远公司售电;

三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电设计公司)向云南电网公司下属供电局,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提供电力勘察、设计服务。

四是本公司接受云南电网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云南丰辉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辉公司)提供的施工、调试服务。

一、云南电网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云南电网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电网公司注册资本为1,817,65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甘霖,住所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7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134058253,成立日期为1991年1月26日。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电网经营;趸售区域:云南省全省行政区域;直供区域:现有电网在省内对用户直供形成的经营区域。出口自产的电力、机电产品,进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等。

(二)关联关系

1.云南电网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46,71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66%,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文山供电局、云南电网公司下属供电局为云南电网公司的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平远公司为云南电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持有平远公司51%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4.丰辉公司为云南电网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购售电、接受或提供劳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购售电交易

由于本公司电网内大部分电站为径流式电站,无调节能力,本公司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平远公司购买电量以补充网内电量的不足;同时,本公司外购地方水电站电量在丰水季节富余时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平远公司销售电量。

2019年,本公司向云南电网公司购电支出约4.73亿元,售电收入约

1.53亿元。2020年,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将与云南电

网公司文山供电局、平远公司发生购售电交易,拟与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签订《2020年趸售电合同》和《2020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拟与平远公司签订《2020年过网费协议》。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方\项目交易依据交易价格定价原则支付 方式
云南电网公司《2020年趸售电合同》和《2020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1.趸售文山电力的电价按云南省物价局下达的趸售电价执行。 2. 220千伏开化变上网电量优先满足文山电力在220千伏文山变过网使用,220千伏听湖变上网电量优先满足文山电力在220千伏路德变过网使用,220千伏锦屏变、220千伏老山变的上网电量优先满足文山电力在220千伏听湖变的过网使用,若出现剩余,满足文山电力在220千伏路德变的过网使用,以上转供文山供电局电量收取0.002元/千瓦时的过网费,即购电价按云南省物价局下达的趸售电价降低0.002元/千瓦时执行;以上转供若还有剩余,优先满足平远公司使用,收取0.02元/千瓦时的过网费,即购电价按云南省物价局下达的趸售电价降低0.02元/千瓦时执行;若再出现剩余,则按云南省物价局下达的上省网电价结算。 3.遇国家电价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其他相应国家出台的基金按国家政策执行。政府定价电费按月结算支付
平远公司《2020年过网费协议》过网费按0.03元/千瓦时结算政府定价电费按月结算支付

2020年1-2月份,公司与广南电力公司的购售电交易按照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购售电合同执行。自2020年3月开始,公司与广南电力公司的购售电关系发生变更。

(二)补充审议2019年提供或接受劳务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电设计公司)主要从事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电力系统规划、电力工程项目咨询,以及相应的总承包业务,拥有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乙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资质证书、测绘丙级资质证书、工程咨询丙级资质证书。2019年,文电设计公司向云南电网公司下属供电局、平远公司、丰辉公司提供电力勘察、设计服务收入约 2415.36万元。

2.丰辉公司为文山区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调试企业。2019年,本公司接受丰辉公司提供的施工、调试服务支出约5882.16万元。

现将上述2019年本公司提供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补充审议。

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类别2019年预计金额2019年发生金额 (万元)补充审议的金额(万元)
云南电网公司提供勘察设计服务2415.362415.36
丰辉公司接受施工调试服务5882.165882.16

2020年,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文电设计公司将向云南电网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勘察设计服务,本公司将接受丰辉公司提供的施工、调试服务。

鉴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量与地方水电发电能力、客户的实际用电需求、电力工程竣工决算等因素相关,难于预计具体交易金额。结合上述电力行业的特征,交易合同中仅约定交易价格,购售电交易执行政府定价价格,电力勘察设计、施工调试执行公开招标价格或市场价格,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量和约定的交易价格结算。

请予审议。

附件:1.本公司与文山供电局《2020年趸售电合同》

2.本公司与文山供电局《2020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

3.本公司与平远公司《2020过网费协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本公司与文山供电局《2020年趸售电合同》合同编号:

2020年趸售电合同

供电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供 电 方购 电 方
单位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文山供电局单位名称:云南文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文山市和谐路1号法定地址:文山市凤凰路29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字美荣法定代表(负责)人:姜洪东
委托代理人:单洪程委托代理人:杨俊宏
电 话:0876-2617125电 话:0876-6926607
电 传:0876-2617125电 传:0876-6926607
E-mail:wsgdjyxb@163.comE-mail:
邮 编:663000邮 编:663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宏光分理处开户银行:文山县工行南桥路分理处
帐 号:53001677140050757273帐 号:25060609090221031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00772677214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09829203J

目 录

第1章 趸售电方式及设施

第2章 电量、电价和电费

第3章 供电方的义务

第4章 购电方的义务

第5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第6章 违约责任

第7章 附则

鉴于购电方需要从供电方趸购一定电量、并在其供电营业许可区内销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进行趸购售电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趸售、转售电方式及设施

第一条 趸售转售电范围

趸售转售电范围为购电方经依法核准的供电营业区域。

第二条 供电方式

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序号由 供 电 方至 购 电 方
供电变电站供电线路供电电压(kV)出口开关编号供电线路性质(专线/T接)受电变电站受电容量(kVA/台)一次站用变容量(kVA/台)
1220kV文山变文马Ⅰ回线110161专线110kV马塘变63000×2/
2220kV文山变文马Ⅱ回线110162专线110kV马塘变63000×2/
3220kV文山变文马Ⅲ回线110160专线110kV马塘变63000×2/
4220kV文山变文卧Ⅰ回线110159专线110kV卧龙变40000/
5220kV文山变文卧Ⅱ回线110156专线110kV卧龙变40000/
6220kV文山变文氯线110163专线氯碱厂//
7220kV文山变文稼线110154专线110kV稼依变5000+10000/
8220kV文山变文回稼线110157T接110kV回龙变、稼依变50000×2+5000+10000/
9220kV文山变文龙金线110158T接110kV回龙变、金和冶炼厂//
10220kV文山变文德线110153专线110kV德厚变25000+50000/
11220kV文山变文回稼线110185T接110kV回龙变、110kV稼依变50000×2,25000/
12220kV文山变文龙金线110183T接110kV回龙变、金和冶炼厂50000×2/
13220kV开化变1号主变高压侧220201////
14220kV开化变2号主变高压侧220202////
15220kV听湖变1号主变高压侧220201////
16220kV听湖变2号主变高压侧220202////
17220kV普厅变1号主变高压侧220201////
18220kV普厅变2号主变高压侧220202////
19220kV普厅变3号主变高压侧220203////
20220kV路德变1号主变高压侧220201////
21220kV路德变2号主变高压侧220202////
22220kV锦屏变1号主变高压侧220201////
23220kV锦屏变2号主变高压侧220202////
24220kV莲城变1号主变高压侧220201////
25220kV老山变110kV老猫T线110131T接110kV猫猫跳、南汀河、三转弯电厂//
26220kV老山变110kV老兴线110138专线110kV兴街变//
27110kV羊雄山风电场羊腻线110163专线110kV腻脚变20000×1/
28110kV古木光伏电厂开角古线110151T接110kV三角塘/
2910kV文山垃圾沼气电厂马厂线T文山洪兴能源支线10052T接///
30110kV回龙变金和冶炼厂线35381专线金和冶炼厂//
3135kV迷达光伏电厂35kV迷腻舍线35331////
3235kV迷达光伏电厂35kV迷腻八线35341////
33110kV老庄科风电厂110kV锦老线110161////
3410kV岔路口电厂10kV岔海线10042////
35南汀河电站南汀河电站110千伏南都线110162////
36威龙电站威龙电站35千伏鱼马线35381////
3735kV麻栗坡城西变35kV麻栗坡城西变35353////
38南迷滩电站南迷滩电站10kV南汀线10021////

文山地方电网与云南电网并网运行方式安排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为前提,由省调、地调统筹安排。第三条 购电方的其他电源并入购电方电网的电源:水电厂 16 座,装机容量 13.105 万千瓦;第四条 电力设施计量点及维护管理责任

计量点附图(附件1、2、3、4、5、6、7、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1、

32、33、34、35、36、37、38)表述。

第五条 无功补偿装置按照无功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购电方应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确保功率因数达到0.85及以上。

第二章 电量、电价和电费

第六条 用电计量装置

1.计量装置装设在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1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2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0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9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6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3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 千伏154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7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8开关、220kV听湖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听湖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3开关、

220kV开化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开化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110kV腻脚变电站110千伏163开关,110kV回龙变电站35千伏381开关、110kV回龙变电站110千伏185开关、110kV回龙变电站110千伏183开关, 220kV路德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路德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3开关、文山垃圾沼气电站10千伏052开关、古木光伏电厂110千伏151开关、220kV莲城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老山变110kV老猫T线131开关、老兴线138开关、南汀河电站110千伏南都线162开关、威龙电站35千伏鱼马线381开关、35kV麻栗坡城西变353开关、南迷滩电站10kV南汀线021开关、35kV岔路口变电站10kV岔海线042开关、35kV迷达光伏电站迷腻舍线331开关、迷腻八线341开关、110kV老庄科风电厂161开关。2.供电方按国家规定,在向购电方的售电点处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其配置、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的规定。

上述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进行配置,所计电量为双方贸易结算的依据。各路电源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序号受电点计量点计量方式CT变比PT变比计量倍率
1220kV文山变110kV 161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2220kV文山变110kV 162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3220kV文山变110kV 160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4220kV文山变110kV 159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5220kV文山变110kV 156开关高供高计800/5110/0.1176000
6220kV文山变110kV 163开关高供高计800/5110/0.1176000
7220kV文山变110kV 154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8220kV文山变110kV 157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9220kV文山变110kV 158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10220kV听湖变220kV 201 开关高供高计1200/5220/0.1528000
11220kV听湖变220kV 202 开关高供高计1200/5220/0.1528000
12220kV普厅变220kV 201开关高供高计800/5220/0.1352000
13220kV普厅变220kV 202开关高供高计800/5220/0.1352000
14220kV普厅变220kV 203开关高供高计800/5220/0.1352000
15220kV开化变220kV 201开关高供高计1200/1220/0.12640000
16220kV开化变220kV 202开关高供高计1200/1220/0.12640000
17110kV腻脚变110kV 163开关高供高计800/5110/0.1176000
18110kV回龙变35kV 381开关高供高计300/535/0.121000
19110kV回龙变110kV 185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20110kV回龙变110kV 183开关高供高计600/5110/0.1132000
21220kV路德变220kV 201开关高供高计1200/1220/0.12640000
22220kV路德变220kV 202开关高供高计1200/1220/0.12640000
23220kV锦屏变220kV 201开关高供高计600/1220000/1001320000
24220kV锦屏变220kV 202开关高供高计600/1220000/1001320000
25220kV文山变110kV 153开关高供高计800/51100/1176000
26220kV莲城变220kV 201开关高供高计1200/1220000/1002640000
27文山垃圾沼气电站10kV 052开关高供高计75/510000/1001500
28古木光伏电厂110kV 151开关高供高计400/5110000/10088000
29220kV老山变110kV 131开关高供高计800/11100/18800000
30220kV老山变110kV 138开关高供高计800/11100/18800000
31南汀河电站110kV 162开关高供高计150/51100/133000
32威龙电站35kV 381开关高供高计250/5350/117500
3335kV麻栗坡城西变35kV 353开关高供高计400/5350/128000
34南迷滩电站10kV 021开关高供高计500/5100/110000
3535kV岔路口变电站10kV岔海线042开关高供高计600/5100/112000
3635kV迷达光伏电站35kV迷腻舍线331开关高供高计400/5350/128000
3735kV迷达光伏电站35kV迷腻八线341开关高供高计600/5350/142000
38110kV老庄科风电厂110kV锦老线161开关高供高计600/11100/1660000

第七条 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

(一)一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对方不得拒绝。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作出。如校验结论为合格,检测费用

由提出请求方承担;如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由供电方承担。

(二)非人为因素致使计量失准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互感器、电能表精度等级的允许误差限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超差时间从错误当月起计算实际电量。2.计量回路二次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超出允许范围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计算。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对侧计量的电量加线损电量结算,线损率取前三个月计量正常时的线损率平均值。

(三)以下原因导致的计量失准或计算出现差错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退补电量方案:

(1)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装置接线错误时间按上次校验或换装投运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计算。

(2)以对侧计量的电量加线损电量结算,线损率取该条线路的理论计算值。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确定计费差额电量;无法计算的,参照对侧计量的电量加线损电量退补,线损率取该条线路前三个月计量正常时的线损率平均值。

3.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与实际倍率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误差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1)抄表记录,自动记录装置等记录的数据作为双方处理有关计量争议的依据。

(2)按确定的计费差额电量和差额电量发生期间的电价计算应退还或补收的电费。

第八条 电价、电费及电量

(一)电价依据

电价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内部趸售电价执行(遇电价调整时,则在收到电价调整批复文件后次月进行电费退补,在新电价未下达时按原下达文件执行)。

(二)电力、电量抄录

供电方抄表周期为:每月一次抄表,抄表例日为每月月末最后一天24点正点,因特殊原因供电方不能按时抄表的,可以提前或延迟。抄表周

期和例日如有变化,以供电方通知为准。抄表方式为电能量遥测系统抄录抄读数据,双方不定期核对,遇特殊情况采取现场人工抄表核对。

(三)功率因数考核

根据《功率因素调整电费办法》(水电财字[1983]215号)和《关于规范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结算事宜的通知》(交易客户[2009]30号)的要求,购电方下省网部分电费功率因素按0.85的标准进行考核,功率因素调整电费表如下:(注:转供电量不计入功率因素考核)

减收电 费实际功率因数0.850.860.870.880.890.900.910.920.930.94-1.00
月电费减少%0.00.10.20.30.40.50.650.80.951.10
增收电 费实际功率因数0.840.830.820.810.800.790.780.770.760.750.740.730.72
月电费增加%0.51.01.52.02.53.03.54.04.55.05.56.06.5
增收电 费实际功率因数0.710.700.690.680.670.660.650.640.630.620.610.60功率因素自0.59及以下,每降低0.01
月电费增加%7.07.58.08.59.09.510.011.012.013.014.015.0电费增加2%

2. 购电方根据下述计量装置抄表数据计算结算电量:

(1)220kV文山变电站161开关供出电量。

(2)220kV文山变电站 162开关供出电量。

(3)220kV文山变电站160开关供出电量。

(4)220kV文山变电站159开关供出电量。

(5)220kV文山变电站156开关供出电量。

(6)220kV文山变电站163开关供出电量。

(7)220kV文山变电站154开关供出电量。

(8)220kV文山变电站157开关供出电量。

(9)220kV文山变电站158开关供出电量。

(10)220kV文山变电站153开关供出电量。

(11)扣减110kV回龙变电站185开关供入电量。

(12)扣减110kV回龙变电站183开关供入电量。

(13)220kV听湖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14)220kV听湖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15)220kV普厅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16)220kV普厅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17)220kV普厅变电站203开关供出电量。

(18)220kV开化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19)220kV开化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20)220kV路德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21)220kV路德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22)220kV老山变电站110kV老猫T线131开关供出电量。

(23)220kV老山变电站110kV老兴线138开关供出电量。

(24)220kV锦屏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25)220kV锦屏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26)220kV莲城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27)110kV腻脚变电站163开关供入电量。

(28)110kV回龙变电站381开关供出电量。

(29)10kV马厂线T文山洪兴能源支线052开关供出电量

(30)110kV开角古线151开关供出电量。

(31) 南汀河电站110千伏南都线162开关、威龙电站35千伏鱼马线381开关、35kV麻栗坡城西变353开关、南迷滩电站10kV南汀线021开关等供入电量。

(32)35kV岔路口变电站/10kV岔海线042开关供出电量。

(33)35kV迷达光伏电站/迷腻舍线331、迷腻八线341开关供出电量

(34)110kV老庄科风电厂/110kV锦老线161开关供入电量

(35)本合同不考虑极端情况下的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如因电网运行方式调整导致结算关系发生变化,双方根据实际运行方式协商结算方式。若新增计量点,按新增计量点结算。

(四)年合同下网电力电量

双方协商确定本年年合同下网电量为354215万千瓦时。结合文山州各小水电站的发电情况和州内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下网电量为下表:

单位:万千瓦时

上述合同电力电量的考核严格按照三十二条执行。

(五)电费交付

1.当月电费次月月末结清。购电方交纳电费时间为次月供电方对电费计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购电方于月末最后一日早上8:00前将电费到达供电方指定帐户,节假日不得顺延。

购电方电费交付方式为:购电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供电方交付电费。

2.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供电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若遇电费争议,购电方应先按供电方所抄见的电量计算的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第三章 供电方义务

第九条 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到购电方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 连续供电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应向购电方连续供电。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

(二)供电方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供用电方案;

(三)购电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四)购电方逾期未交电费、违约金,经催交仍未交付的;

(五)购电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改正的,拒绝检查者;

(六)购电方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

(七)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供电方的紧急避险行为;

(八)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

(九)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

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10月11月12月
下网电量3631837253310524062237896405513025425677204132390530274

第十一条 中止供电程序

(一)因本合同第十条第(一)、(二)项原因需要或必须中止供电时,应当:

1.计划检修的,提前七天以书面方式告知购电方;

2.临时检修的,提前24小时以 电话 方式告知购电方;

3.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购电方一次;

4.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

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否则应向购电方说明原因。第十二条 供电设施故障抢修供电方应24小时受理购电方的电力故障报修。对供电设施故障,供电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限到达现场,及时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第十三条 供电中的禁止行为

(一)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置;

(二)擅自操作对方的电力设施,但遇下列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时除外:

1.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

2.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

实施此款行为时,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此而发生的损失,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对方。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减少损失

因购电方原因造成供电方供电质量下降或停电等情形发生时,供电方应及时配合采取合理、可行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电网的检修计划;

(二)购电方有关的电网规划信息;

(三)与结算有关的账务信息变更;

(四)及时通知电价调整信息;

(五)对购电方保护定值的确定、调整。

第四章 购电方义务第十六条 交付电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方式、期限交付电费。

委托银行代为划拔电费的,由受托银行按照供电方的书面通知及约定的时限划转电费。该通知视为对购电方的同时通知。

第十七条 受电设施运行维护

应保证其受电设施始终处于合格、安全的状态,并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电气运行标准、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八条 无功补偿保证

应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

第十九条 质量共担

因供用电活动的特殊性,购电方的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方电网的污染应符合国家标准。其计费周期内的功率因数及电网高峰时段的功率因数应达到规定值。

第二十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事项发生时或发生前,应及时书面通知供电方:

(一)购电方电网运行事故;

(二)电能质量异常;

(三)电能计量装置及其计量异常,失压断流记录装置的记录结果发生改变;

(四)用电构成发生变化;

(五)拟对受电装置进行改造或扩建;

(六)与供电方电网直接相连的设备的检修计划;

(七)电网建设规划;

(八)月度、年度电力、电量需求预测;

(九)拟进行撤消、解散、破产;

(十)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十一)引入或撤出第三人电源。

第二十一条 配合事项

(一)对供电方依法进行的用电检查,应提供方便、配合并陪同进入现场,应根据检查内容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对供电方提出核实非趸售价格电量和不同用电性质的比例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三)供电方依本合同第十条实施停、限电时,应及时减少、调整或停止用电。

(四)受电装置的继电保护方式应当与供电方电网的继电保护方式相互配合,并按照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

第二十二条 用电中的禁止行为:

(一)擅自超过本合同约定容量用电;

(二)擅自超过分配的计划用电指标;

(三)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置;

(四)使用电计量装置不计量或者计量错误;

(五)擅自跨越本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六)擅自对原由供电方直接供电的用户供电;

(七)违反《文山电网调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调度纪律。第二十三条 越界操作同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二十四条 电源引入引入第三人电源,应采取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五条 新增客户其供电营业区内的新增客户有大型非线性阻抗特性的用电设备、大型冲击用电负荷,可能对供电方电网产生影响,应邀请供电方共同审查,确定供电方案。

第二十六条 减少损失当供电质量下降或停电等情形发生时,应及时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量减少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七条 合同变更

(一)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对相关条款的修改进行协商:

1.增加、减少受电点、计量点;2.增加或减少用电容量;3.改变供电方式;4.对供电质量提出特别要求;5.购电方用电构成改变;6.电费计算、交付方式变更;7.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或维护责任的调整;8.违约责任的调整。

(二)下列事项的变更,以双方用电业务流程中的书面申请及批复、

书面通知书、业务工作单票体现:主体更名、供电线路变更、电能计量装置更换。

上述变更的业务书证应当长期保存。第二十八条 变更程序前条第(一)类事项的变更,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出方向对方提出变更意向,陈述变更的事项和理由;

(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三)按本合同订立程序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第二十九条 合同解除合同履行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购电方要求解除合同;

(二)购电方主体资格丧失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供电方资格丧失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购电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缴纳电费能力的情形,且债务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或提供的担保不被债权人接受的;

(五)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且继续履行,但没有重新签订新的有期限合同的。合同解除,不影响既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解除程序

(一)协议解除的,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后生效;

(二)购电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立即前往供电方办理书面解除手续并由供电方实施停电后生效;

(三)供电方行使解除权的,应提前30天通知购电方并实施停电后生效。

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 供电方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都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中约定的义务予以改正,继续履行;

(二)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中电压、频率的约定导致购电方对由其供电的用电人承担了实际赔偿的,购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充分可信的证据,由供电方按其赔偿额承担违约责任。但购电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除外。

(三)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或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而停电,导

致购电方对由其供电的用电人停电、并承担了实际赔偿的,按其赔偿额承担违约责任。但损失原因属下列原因之一的除外:

1.不可抗力;2.购电方自身的过错;3.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的;4.多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而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需要的;5.购电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而导致损失的扩大部分。第三十二条 购电方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

1.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予以改正;2.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的,按少供电量乘以上月份平均售电单价给予赔偿。少供电量,按照停电前正常供电月份或正常供电一定天数内的每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停电小时求得;

3.导致供电方对由其供电的用电人或其他受损人实际赔偿的,按其赔偿额承担违约责任。

4.无功电力倒送按上送无功电量计费赔偿电费。

(二)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逾期欠交电费的,应当交付逾期违约金,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二、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三)未遵照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的,对计划部分外电量应承担现行电度电价一至五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四)上述违约责任可因以下事由而免除:

1.不可抗力;2.供电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而导致损失的扩大部分。

(五)违反调度纪律,警告三次无效,导致中断供电时,按供电合同电量考核赔偿中断供电时间内损失电费。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成立后成立,自供电方向购电方供电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0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1年4月1日止。本合同原则上一年一定,合同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都未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在双方未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四条 调度通讯

(一)按照双方调度协议执行;

(二)通讯联系

1.购电方联系电话 0876-6926432 ,联系方法口头及书面,调度电话0876-2124016转8116、8119 ;

2.供电方联系电话 0876-2617338 ,联系方法口头及书面,调度电话0876-2617085 。

第三十五条 补充事项

本合同中未明确的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的合同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先提请相关行政或受权机关调解;

(二)对上述调解不服的,对调解意见不能接受的,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十七条 文本和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效力均等。合同签署前,双方按供、购电业务流程所形成的申请、批复等书面资料,均作为附件,与正文具有相同效力。第三十八条 提示和说明本合同购电方已认真阅读,供电方亦就询问作出了必要和合理的说明。双方是在完全清楚、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三十九条 附件计量点设置示意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电方:(盖章) 购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文山市和谐路1号

附件2:本公司与文山供电局《2020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

合同编号:

2020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

购电方: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售电方: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购 电 方售 电 方
单位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单位名称:云南文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文山市和谐路1号法定地址:文山市凤凰路29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字美荣法定代表(负责)人:姜洪东
委托代理人:单洪程委托代理人:杨俊宏
电 话:0876-2617125电 话:0876-6926607
电 传:0876-2617125电 传:0876-6926607
邮 编:663000邮 编:663000
开户银行:建行文山宏光支行开户银行:文山工行南桥路分理处
帐 号:53001677140050757273帐 号:2506060909022103180
税务登记号:91532600772677214L税务登记号:91530000709829203J
电力业务许可证号:3263006-00011电力业务许可证号:3263007-00087

为明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以下简称购电方)和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方)在电力购售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配套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电网电力市场实际,经购电方、售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电力电量1.购电方依本合同按计划统一购买售电方的上网电量。2.购电量1)全年计划上网电量81986万千瓦时。2)分月度上网电量计划(万千瓦时)。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上网电量55585566448347262576265081218391117021321999515043

3)售电方同意其并网设备检修执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其检修计划应报购电方综合平衡,经购电方批准后执行。第二条 电能计量1.售电方上网计量点为220kV文山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听湖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听湖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开化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开化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路德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路德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

千伏

开关、220kV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3开关、220kV莲城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老山变110kV老猫T线131开关、老兴线138开关、南汀河电站110千伏南都线162开关、威龙电站35千伏鱼马线381开关、35kV麻栗坡城西变353开关、南迷滩电站10kV南汀线021开关、110kV老庄科风电厂161开关。

在计量点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的规定装设主备两套双向分时有功和无功电能表并具备远传功能,对售电方的上网电量进行分时计量,并以此作为购电计费的依据。(购电方向售电方售电计量点等有关事宜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

220kV文山变电站16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325060020.2S/132000
电流互感器LB7-110GYW39372 KGYWB0.2600/5
电压互感器TYD110/√3-0.01GH04-38820.5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62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2101409850.2S/132000
电流互感器LB7-110GYW39372 KGYWB0.2600/5
电压互感器TYD2110/√3-0.01H04-38820.5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60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324342240.2S/132000
电流互感器LVQB-110GYW39978 GYW0.2600/5
电压互感器TYD110/√3-0.01GH06-2610.5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59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324342130.2S/132000
电流互感器LVQB-110GYW39978 GYW0.2600/5
电压互感器TYD110/√3-0.01GH06-2480.5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56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32091508490.5S/176000
电流互感器LVGB-110GVA相:120112 B相:120113 C相:1201140.2800/5
电压互感器110/√3-0.0.1H1218860.5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63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2076537950.2S/176000
电流互感器LVQB-110GYW239372 KGYWB0.2800/5
电压互感器TYD2110/√3-0.01H04-38820.5110/0.1
220kV听湖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326152640.2S/528000
电流互感器LR-22039986DGYW0.21200/5
电压互感器TYD220/√3-0.01GHA相:06-3602 B相:06-3602 C相:06-3602 06-36020.5220/0.1
220kV听湖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2076516170.2S/528000
电流互感器LR-220GB1208-20060.21200/5
电压互感器TYD220/√3-0.01GHA相:06-3604 B相:06-3614 C相:06-36120.5220/0.1
220kV普厅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2091511670.2S/352000
电流互感器LVQHB-220W2A相:09061 B相:09063 C相:090620.2800/5
电压互感器-0.01HA相:20902118 B相:20902118 C相:209021180.5220/0.1
220kV普厅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2091511680.2S/352000
电流互感器LVQHB-220W2A相:09064 B相:09066 C相:090650.2800/5
电压互感器-0.01HA相:20902116 B相:20902117 C相:209032080.5220/0.1
220kV开化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2120393820.2S/2640000
电流互感器ZF-252LA相:54 B相:53 C相:520.21200/1
电压互感器JDQX2-252A相:11202033 B相:11202037 C相:112020360.5220/0.1
220kV开化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2120393810.2S/2640000
电流互感器ZF-252LA相:51 B相:49 C相:500.21200/1
电压互感器JDQX2-252A相:11202038 B相:11202034 C相:112020350.5220/0.1
220kV路德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TSD876泰瑞捷2022440.2S/2640000
电流互感器LVQB-220W3A相:21130440 B相:21130442 C相:211304410.2S1200/1
电压互感器WVB 220-10HA相:198844 B相:198853 C相:1988540.2220/0.1
220kV路德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TSD876泰瑞捷2022450.2S/2640000
电流互感器LVQB-220W3A相:21130443 B相:21130439 C相:211304380.2S1200/1
电压互感器WVB 220-10HA相:198849 B相:198850 C相:1988510.2220/0.1
220kV普厅变电站203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TSD341/0.2S528000
电流互感器LVQB-220W3/0.2S1200/5
电压互感器TYD220/ -0.01H/0.22200/1
220kV锦屏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TZ71型三相四线智能电能表/0.2S1320000
电流互感器LVQB-220/0.2S600/1
电压互感器TYD4 220/√3-0.01H/0.22200/1
220kV锦屏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TZ71型三相四线智能电能表/0.2S1320000
电流互感器LVQB-220/0.2S600/1
电压互感器TYD4 220/√3-0.01H/0.222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53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 N680/0.2S176000
电流互感器LVQB-110/0.2S800/5
电压互感器TYD2 110/√3-0.01H/0.51100/1
220kV莲城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江苏林洋DTZ71/0.2S2640000
电流互感器LVQB-220/0.2S1200/1
电压互感器TYD 220/√3-0.01W3/0.22200/1
220kV老山变110kV老猫T线13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TZ71/0.5S880000
电流互感器LRB-110/LR-110/0.2S800/1
电压互感器JSQ2-110/0.21100/1
220kV老山变老兴线138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TSD51/0.5S880000
电流互感器LRB-110/LR-110/0.2S800/1
电压互感器JSQ2-110/0.21100/1
南汀河电站110千伏南都线162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SSD331201510030500380.533000
电流互感器LR(B)-110 0.5/0.2/10P/10P 300-600/5A/0.2S150/5
电压互感器JDFB-110 110/√3/0.1/√3/0.1KV31350.5110/0.1
威龙电站35千伏鱼马线38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SSD331/0.5/17500
电流互感器JDZ9-35/100/0.2S35/0.1
电压互感器LDJ2B-35/0.5250/5
35kV麻栗坡城西变353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EDMI N680/0.2S28000
电流互感器LCWD-35/0.2S400/5
电压互感器JDJJ1-35/0.2350/1
南迷滩电站10kV南汀线02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DSSD103/0.5/10000
电流互感器LZZBT15-10/0.2S500/5
电压互感器JQZBJ-10/0.2100/1
110kV老庄科风电厂161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 倍率计算 倍率
电能表Mk6E主:217024857 副:2170248580.2S/660000
电流互感器LVQB-110A:2019.37 B:2019.36 C:2019.380.2S600/1
电压互感器TYD3110√3-0.01HA:192626 B:192625 C:1926240.21100/1

2.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在运行中若主、副表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异常期内的电量按计量点对侧电量并考虑理论线损计算值确定。3.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读数由购电方在每月最后一日24:00抄读,售电方监督。

第三条 上网电能质量

售电方上网电能电压(以计量点电压为基准)允许偏差为:

10%。

第四条 电价

1.以下转供电量购电方收取0.002元/千瓦时过网费,即购电价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内部趸售电价降低0.002元/千瓦时执行:

(1)220kV开化变上网电量优先满足售电方在220kV文山变过网使用;

(2)220kV听湖变上网电量优先满足售电方在220kV路德变过网使用;

(3)220kV锦屏变、220kV老山变110kV老猫T线131、老兴线138的上网电量优先满足售电方在220kV听湖变的过网使用,若出现剩余,满足售电方在220kV路德变的过网使用。

2.如以上转供电量还有剩余,优先满足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收取0.02元/千瓦时过网费,即购电价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内部趸售电价降低0.02元/千瓦时执行,若再出现剩余则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丰枯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3〕139号文件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3.南汀河电站110千伏南都线162、威龙电站35千伏鱼马线381、35kV麻栗坡城西变353开关、南迷滩电站10kV南汀线021开关供出电量,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丰枯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3〕139号文件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各变电站上网电量首先满足消耗在在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电价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内部趸售电价扣减0.02元/千瓦时结算,若再出现剩余则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丰枯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3〕139号文件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电费结算方式

1.购电量按月结算,年终清算。

2.购电方向售电方的供电量和售电方向购电方的售电量不能进行互抵。

3.以购电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每月最后一日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计算结算电量。

4.购电方负责对购电量进行结算。于每月最后一日北京时间24:00时在各计量点进行抄表计量,并于之后第5个工作日内与售电方核对结算电量。

5.售电方在核对电量后,按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电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报送购电方。

第六条

电费交付

1.当月电费次月月末结清。购电方交纳电费时间为:次月售电方对电费计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购电方于月末最后一日早上8:00前将电费到达售电方指定帐户,节假日不得顺延。

购电方电费交付方式为:购电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售电方交付电费。

2.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售电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遇电费争议,购电方应先按售电方所抄见的电量计算的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第七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由于购电方原因造成售电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售电计划的,购电方在年度内的以后月份尽力补给。若不能补足,对所欠上网电量购电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上网电价对售电方进行补偿。但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购电方不予追补或赔偿:

a. 因售电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b.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引起的;

c. 因电力销售市场重大变动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2.由于售电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上网,除不可抗力或者天气、水情出现重大异常(如:特枯年)原因外,售电方应对所欠合同上网电量按上网电价对购电方进行补偿。

3.售电方需直接或间接并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运行的发电厂(站),应在发电厂(站)建设项目立项前与购电方联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就并网容量、发电时间、上网电价、上网电量等达成电量购销意向协议。无意向协议的不予并网发电,同时不安排购电量计划。

4.购电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条款向售电方结算电费时,购电方向售电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交付逾期违约金,

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二、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5.由于售电方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由售电方自行承担责任;对购电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售电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6.售电方必须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执行调度指令,参与系统调频、调峰及电压调整,按照调度机构要求的负荷曲线运行。7.购电方每年10月1日前向售电方上报次年分月预测上网电力、电量。当年12月18日前可再次确认。每月18日前滚动上报次月预测上网电力、电量。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购电方、售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购电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经购电方、售电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止。本合同原则上一年一定,合同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都未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在双方未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购电方、售电方各执贰份,效力均等。附件:计量点示意图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购电方:(盖章) 售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文山市和谐路1号

附件3:本公司与平远公司《2020过网费协议》

合同编号:文电司交易过网费协议〔2020〕1号

过 网 费 协 议

供 电 方购 电 方
单位名称: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文山市凤凰路29号法定地址:平远镇小黑山
法定代表 (负责)人:姜洪东法定代表 (负责)人:钟清红
委托代理人:杨俊宏委托代理人:
电 话:0876-6926607电 话:0876-3883234
电 传:0876-6926607电 传:0876-3882329
邮 编:663000邮 编:663101
开户银行:文山县工行南桥路分理处开户银行:建行平远分理处
帐 号:2506060909022103180帐 号:53001677238050451248
工商登记号:91530000709829203J工商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91530000709829203J税务登记号:
电力业务许可证号:3263007-00087电力业务许可证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购电企业(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云南省供用电条例》及其他配套法规和相关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 就购电方通过供电方线路及变电站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的过网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涉及过网费的线路。

1、购电方通过供电方的以下线路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

(1)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永康变鲁永Ⅰ回线。

(2)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永康变鲁永Ⅱ回线。

2、输电方通过购电方的以下线路向输电方的用户供电。

(1)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回龙变鲁回Ⅰ回线。

(2)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回龙变鲁回Ⅱ回线。

第二条 计量点设置

1. 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1) 110kV鲁永Ⅰ回线: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永康变鲁永Ⅰ回线鲁都黑变144断路器。

(2) 110kV鲁永Ⅱ回线: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永康变鲁永Ⅱ回线鲁都黑变145断路器。

第三条 用电计量

1.电量计算:

购电方根据下述计量装置抄表数据计算结算电量:

(1)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永康变鲁永Ⅰ回线鲁都黑变144断路器供电电量。

(2)220kV鲁都黑变至110kV永康变鲁永Ⅱ回线鲁都黑变145断路器供电电量。

第四条 电价及过网费结算方式

1、过网费电价。

过网费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03元进行结算。

2.过网费结算方式

(1) 购电方抄表时间为:每月1日00:00电量进行结算(若遇节假日等影响电费结算时间,经双方协商可以采取提前抄表结算),抄表方式为人工抄表,双方不定期现场核对。

(2) 购电方交纳过网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前过网费到达供电方帐户。

(3)若供、购电双方根据需要另行签订有过网费结算协议,则按过网费结算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第五条 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经供电方、购电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自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原则上三年一签,协议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都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在双方未重新签订新的协议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3.本协议文本一式肆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贰份。

供电方:(盖章) 购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文电司交易购售电﹝2020﹞38号

二〇二〇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01 月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购 电 方(甲方)售 电 方(乙方)
单位名称: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文山县开化镇建禾东路71号法定地址:文山市追栗街镇硝厂村
企业负责人:姜洪东法定代表 (负责)人:李新华
委托代理人:杨俊宏委托代理人:韦美文
电 话:0876-6926607电 话:13987067866
电 传:0876-6926607电 传:0876-2125958
E-mail:E-mail:
邮 编:663099邮 编:663099
开户银行:文山县工行南桥路分理处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盘龙支行
帐 号:2506060909022103180帐 号:5326210201600000013290
工商登记号:91530000709829203J工商登记号:91532600727291144G
税务登记号:91530000709829203J税务登记号:91532600727291144G
电力业务许可证号:3263007-00087电力业务许可证号:1063007-000137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为明确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电方)和

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售电方)在电力购售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配套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文山电网电力市场实际,经购电方、售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电力电量

.购电方依本合同按计划统一购买售电方的上网电量。

.购电量

)全年上网电量26599.46万千瓦时。

)分月度上网电量计划(单位:万千瓦时)

月份总电量
11607.78
21376.69
31406
41248
5928
62075
73085
83540
93317
103115
112372
122529
合计265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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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方同意其并网设备检修执行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其检修计划应报购电方综合平衡,经购电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电能计量

.售电方上网计量点为东电一、二、三、四、五级(配)电站(所)

千伏 385、

开关。在计量点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的规定装设一套双向分时有功和无功电能表并具备远传功能,对售电方的上网电量进行分时计量,并以此作为购电计费的依据。(购电方向售电方售电计量点等有关事宜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

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厂号精度设备倍率计算倍率
一站385一松线电能表上海工业电度表厂DSM9-10091011.0PT:35000/100VCT:150/510500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 DXM9-20091212.0
一站386二东线电能表上海工业电度表厂DSM9-10098981.0PT:35000/100VCT:150/510500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 DXM9-20091142.0
二站671一号机电能表华立DS8640203-7034581.0PT: 6000/100V CT:400/54800
上海电度表厂DX863-45048112.0
二站672二号机电能表华立DS8640203-7032841.0PT: 6000/100V CT:400/54800
无锡威达DX863-20007442.0
二站673三号机电能表华立DS8640203-7032931.0PT: 6000/100V CT:400/54800
无锡威达DX863-40001772.0
三站631一号华立DSM681213-1342151.0PT: 6000/100V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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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能表华立DXM681213-1342112.0CT:1500/5
三站632近区变电能表有功DS862-20708-0243841.0PT: 6300/100V CT:50/5630
无功DX8630405-7010312.0
四站188五西线电能表威胜DSSD331200211411A0009有功0.5无功2150/533000
五站621一号机电能表威胜DSSD33120051221010430有功0.5无功2PT:6000/100V CT:1000/5A12000
五站622二号机电能表威胜DSSD33120060231040099有功0.5无功2PT:6000/100V CT:1000/5A12000
五站623近区变电能表威胜DSSD33120060231040097有功0.5无功2PT:6000/100V CT:200/5A2400

.在运行中若电能计量装置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异常期内的电量按计量点对侧电量并考虑理论线损计算值确定。

.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读数由购电方在当月

日00:00抄读,售电方监督。

第三条

上网电能质量

售电方上网电能电压(以计量点电压为基准)允许偏差绝对值为:

5%;功率因数为:

0.8

第四条

电价

、按照云南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电价执行,具体为:云发改价格[2008]1507号文规定的文山电网小电上网电价,分别为:枯水期(

月、

月)

0.22

元/kW.h;平水期(

月、

月)

0.19

元/kW.h,丰水期(

月) 0.16元/kW.h。合同期内国家和文山州如有新的电价政策出台,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

、用网电价:统一执行文发改价格[2017]767号文规定大工业目录电价。合同期内国家和文山州如有新的电价政策出台,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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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因数按0.9考核。

购电时段划分:

(1)丰枯时段

枯水期:1-4月、12月;平水期:5月、11月;丰水期:6-10月。

(2)峰谷时段

高峰时段:9:00~12:00,18:00-23:00;平时段:7:00~9:00 ,12:00~18: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第五条、电费结算方式

、售电方将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上网电量、电费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报送购电方,当月电费于结算后

日内支付,如售电方未按要求向购电方报送电费列帐单,则购电方支付电费的时间按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

、购电方向售电方的供电量和售电方向购电方的售电量不能进行互抵。

第六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由于购电方原因造成售电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售电计划的,购电方在年度内的以后月份尽力补给。若不能补足,对所欠上网电量购电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上网电价对售电方进行补偿。但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购电方不予追补或赔偿:

a.因售电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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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引起的;

c.因电力销售市场重大变动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2.购售电双方应在现有调度并网协议约束下共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若因发电厂(站)擅自解网造成电网安全稳定破坏,责任由发电厂(站)完全承担。

3.未经购电方许可,售电方不能改变电网批准的并网方式和电网潮流方式,若售电方擅自改变电网运行方式,由此造成的电量损失将按照年上网电量的30%乘以上网电价进行补偿;给购电方为消纳售电方电量所投资的输配电网资产造成损失的,售电方全额赔偿。

4.由于售电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上网,除不可抗力或者天气、水情出现重大异常(如:特枯年)原因外,上网电量少于第一条

2.2

款所列数量的,售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少上网电量乘以各时段上网电价)。

由于售电方的责任造成购电方对外停电,售电方应按供电企业对外停电时间少供电量,乘以上月份购电方平均售电单价给予赔偿。

5.售电方需直接或间接并入文山电网运行的发电厂(站),应在发电厂(站)建设项目立项前与甲方联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就并网容量、发电时间、上网电价、上网电量等达成电量购销意向协议。无意向协议的不予并网发电,同时不安排购电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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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电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条款向售电方结算电费时,购电方向售电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的1‰支付。

7.由于售电方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由售电方自行承担责任;对购电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售电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售电方必须服从购电方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执行调度指令,参与系统调频、调峰及电压调整,按照地调要求的负荷曲线运行。

9.售电方每年

日前向购电方上报次年分月预测上网电力、电量。当年

日前可再次确认。每月

日前滚动上报次月预测上网电力、电量。

10.售电方不上报或不按时上报预测上网电力、电量,上网电量购电方不收购。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购电方、售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购电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市场化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则按规定进行变更、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终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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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经购电方、售电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2020年

日至 2020年

日止。本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都未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在双方未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购电方、售电方各执贰份,效力均等。

购电方:(盖章)

售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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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售电三方协议协议编号:

甲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丙方:广西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为满足电网的用电需求,维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利,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电力电量购销

甲方通过110kV谷拉电站110kV谷乐Ⅰ、Ⅱ线;220kV普厅变电站110kV普文Ⅰ、Ⅱ线售电计量点向乙方售电,同时乙方也是通过110kV谷拉电站110kV谷乐Ⅰ、Ⅱ线;220kV普厅变电站110kV普文Ⅰ、Ⅱ线售电计量点向丙方售电。

购电方下网电能交易计划电量为8.04亿千瓦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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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分月电力电量预安排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千瓦时

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
售电量55793985507279787867625963426697535571608693942680413

合同执行中,三方可以根据电网运行实际情况对交易计划电量提出调整。

二、售电价

甲方对乙方的销售电价为枯水期(1至5月、12月)

0.3810元/千瓦时,丰水期(6至11月)0.2855元/千瓦时(含税)。

乙方对丙方的销售电价为枯水期(1至5月、12月)

0.3860元/千瓦时,丰水期(6至11月)0.2905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电价包含两项基金:一是全部电量征收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2分钱,二是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18〕659号)文精神,90%的电量征收水库移民基金每千瓦时0.425分钱;

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售电方对购电方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因数考核标准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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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量考核

丙方应于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预报下网电量,每月20日正式上报下网电量。丙方申报的下网电量偏差按3%进行考核.

(1)实际用电量小于等于申报电量部分,执行协议约定价格,即:甲方对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3810元/千瓦时,丰水期(6至11月)0.2855元/千瓦时(含税)。乙方对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3860元/千瓦时,丰水期(6月至11月)0.2905元/千瓦时(含税)。

(2)实际用电量超过申报电量的部分,超用电量电价甲方与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4510元/千瓦时,丰水期(6月至11月)0.3610元/千瓦时(含税)执行。乙方与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4560元/千瓦时,丰水期(6月至11月)0.3660元/千瓦时(含税)执行。

(3)实际用电量小于申报电量时,未完成的电量在申报电量的3%内不进行考核,未完成的电量超过申报电量3%的部分按0.03元/千瓦时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偏差电费。

(4)月度申报电量准确率达到95%,未达到指标值的按偏差调整考核,每千瓦时加收1分钱。

四、电能计量

购售电计量点分别设置主计量表和副计量表,其中主计量点设置在110kV谷拉电站110kV谷乐Ⅰ、Ⅱ线;22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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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厅变电站110kV普文Ⅰ、Ⅱ线;副计量点设置在110kV德保乐林变电站110kV进线Ⅰ回线、Ⅱ回线;110kV广西文涯变电站110kV进线Ⅰ回线、Ⅱ回线,且在各计量点分别装设一只分时正向及反向有功及无功电能表,作为双方电费结算的依据。供售电三方约定于每月1日00:00现场对上述关口计量表进行抄表结算。110kV谷乐Ⅰ、Ⅱ线线路损耗按各自的110千伏线路长度分摊(售电方35%,购电方65%)。因新增加的普文Ⅰ、Ⅱ回线路产权为丙方产权,故不存在线损分摊。

五、电费结算和支付

1.电费结算

电费计算由甲方操作,购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购电费=应结算的售电量×协议约定电价

甲方对乙方、乙方对丙方的以上结算电费均要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应结算的售电量=甲方售电计量点核算的售电量-线损电量

线损电量=110kV谷乐Ⅰ、Ⅱ线(主表售电量-副表购电量)×35%

乙方对丙方的结算方式参照甲对乙的结算方式进行。

2.电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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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售电各方按月结算电费,每月1日抄表,电费抄表后当月购电方应将电费汇入售电方帐户,否则视为逾期。购电方逾期支付电费的,应承当电费滞纳违约责任,电费滞纳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收取。购售电三方每月1日统一对下网电量进行抄表,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授权由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进行电费结算并开具相关票据,开票名称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账号:53001677536051000811。

乙方约定每月预付甲方一定金额的预付电费。

六、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为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三方此前签订的购售电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 2020年11月30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或其中一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则合同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受限制。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三方协商解除,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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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执行。有关条款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调整而不适用时,按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执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效力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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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年月日

乙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丙方:广西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购售电三方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丙方: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那坡供电分公司

为满足电网的用电需求,维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利,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电力电量购销

甲方通过110kV新华变电站110kV新那Ⅰ、Ⅱ线售电计量点及110kV谷拉电站110kV谷永线售电计量点向乙方售电,同时乙方也是通过110kV新华变电站110kV新那Ⅰ、Ⅱ线售电计量点及110kV谷拉电站110kV谷永线售电计量点向丙方售电。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购电方下网电能交易计划电量为2.33亿千瓦时。全年分月电力电量安排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千瓦时

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
售电量2365151517921627216211289341291165221013080362923276

合同执行中,三方可以根据电网运行实际情况对交易计划电量提出调整。

二、售电价

甲方对乙方的销售电价为枯水期(1至5月、12月)

0.3810元/千瓦时,丰水期(6至11月)0.2855元/千瓦时(含税)。

乙方对丙方的销售电价为枯水期(1至5月、12月)

0.3860元/千瓦时,丰水期(6至11月)0.2905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电价包含两项基金:一是全部电量征收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2分钱,二是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18〕659号)文精神,90%的电量征收水库移民基金每千瓦时0.425分钱。

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售电方对购电方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因数考核标准0.85。

三、电量考核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丙方应于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预报下网电量,每月20日正式上报下网电量。丙方申报的下网电量偏差按3%进行考核。

(2)实际用电量小于等于申报电量部分,执行协议约定价格,即:甲方对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3810元/千瓦时,丰水期(6至11月)0.2855元/千瓦时(含税)。乙方对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3860元/千瓦时,丰水期(6月至11月)0.2905元/千瓦时(含税)。

(5)实际用电量超过申报电量的部分,超用电量电价甲方与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4510元/千瓦时,丰水期(6月至11月)0.3610元/千瓦时(含税)执行。乙方与丙方按照枯水期(1至5月、12月)0.4560元/千瓦时,丰水期(6月至11月)0.3660元/千瓦时(含税)执行。

(6)实际用电量小于申报电量时,未完成的电量在申报电量的3%内不进行考核,未完成的电量超过申报电量3%的部分按0.03元/千瓦时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偏差电费。

月度申报电量准确率达到95%,未达到指标值的按偏差调整考核,每千瓦时加收1分钱。

四、电能计量

购售电计量点分别设置主计量表和参考计量表,其中主计量点设置在110kV新华变电站110kV新那Ⅰ、Ⅱ线及110kV谷拉电站110kV谷永线;副计量点设置在110kV那坡中心变电站110kV进线Ⅰ回线、Ⅱ回线及110kV那坡永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乐变电站110kV谷永线进线,作为双方电费结算的依据。供售电三方约定于每月1日00:00现场对上述关口计量表进行人工抄表,抄见的计量数据经双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并作为当月电量电费的结算依据。线路损耗按各自的110千伏线路长度分摊新那Ⅰ、Ⅱ线(供电方60.71%,用电方39.29%),谷永线(供电方35%,用电方65%)。

五、电费结算和支付

1.电费结算

电费计算由甲方操作,购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购电费=应结算的售电量×协议约定电价

应结算的售电量=甲方售电计量点核算的售电量-线损电量

甲方对乙方、乙方对丙方的以上结算电费均要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线损电量=每条线路分别的线损电量之和新那Ⅰ、Ⅱ线线损电量=(主表售电量-副表购电量)×60.71%谷永线线损电量=(主表售电量-副表购电量)×35%

乙方对丙方的结算方式参照甲对乙的结算方式进行。

2.电费支付

购售电各方按月结算电费,每月1日抄表,电费抄表后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当月购电方应将电费汇入售电方帐户,否则视为逾期。购电方逾期支付电费的,应承当电费滞纳违约责任,电费滞纳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收取。购售电三方每月1日统一对下网电量进行抄表,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授权由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进行电费结算并开具相关票据,开票名称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账号:53001677536051000811。

乙方约定每月预付甲方一定金额的预付电费。

六、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为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三方此前签订的购售电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则合同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受限制。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三方协商解除,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执行。有关条款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调整而不适用时,按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执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效力同等。

甲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丙方: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那坡供电分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相关规定,经公开招标,公司2019年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对该事务所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等方面均感到满意。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云南分所 (以下简称“云南分所”)具体承办。云南分所于 2007年成立,负责人为李雪琴。云南分所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23号三合商利写字楼16层。云南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1,126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161人、增加24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 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6.6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1亿元。2018年度承接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139 家,收费总额1.24 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95.6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琴,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张琼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李雪琴、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智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修编的《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实施,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审议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资产抵押;提供财务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在原条款第三条第(十七)后增加以下内容: (十八)审议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盘盈盘亏处理、资产报废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二十二 2020年4月17日

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 ……及坏账核销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的事项。 以下顺序顺延

请予审议。

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修订稿)》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0年修订稿,2020年5月15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五章 附则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下列担保事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审议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十七)审议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资产抵押;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十八)审议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盘盈盘亏处理、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的事项。

(十九)审议超出年度投资计划的突发性事件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范围需要紧急安排,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的投资计划;

(二十)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云南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十三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

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件。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二十五条 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二十八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二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股东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代表人数,所代表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三)逐个审议股东大会提案,并给予参会股东合理时间对大会提案进行讨论;

(四)会议主持人宣布进行表决;

(五)会议工作人员在监票人及见证律师的监视下对表决票进行收集并进行票数统计;

(六)由监票人当场清点统计表决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公证员宣读股东大会现场公证书(如出席);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十三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三十五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三十六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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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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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四十二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任。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四十五条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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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公司涉及发行外资股的股东大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篇幅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本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不足”、“少于”、“多于”、“低于”、“高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条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修订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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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修编的《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实施,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原条款《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条款
1第二条 按照股东大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资产抵押;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第二条 按照股东大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在原条款第二条第(九)后增加以下内容: (十)审议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盘盈盘亏处理、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低于50%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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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项: ……以下顺序顺延

请予审议。

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修订稿)》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5月15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0年修订稿,2020年5月15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董事会的机构设置第三章 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第四章 董事会的召开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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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勤勉尽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按照股东大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股东大户授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定;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资产抵押;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低于50%的交易;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低于50%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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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产生的利润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低于50%的交易;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低于50%的交易;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低于50%的交易;

(十)审议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盘盈盘亏处理、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低于50%的交易。

(十一)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事项;

(十三)审议超出年度投资方案的突发性事件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范围需要紧急安排,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净资产1%以上且不足10 %的投资方案;

(十四)审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八)制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二)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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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机构设置第三条 董事会人员构成按《公司章程》规定设置。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章 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包括:董事会年度会议、董事会半年度会议、董事会第一季度会议和董事会第三季度会议。

(一)董事会年度会议

会议应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日内或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时间召开,主要对拟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年度会议召开的时间应保证年度股东大会能够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顺利召开。

(二)董事会半年度会议

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的六十日内或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时间召开,主要审议公司的半年度报告及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三)董事会第一季度会议和董事会第三季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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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在每年公历第二、第四季度首月召开,主要审议公司上一季度的季度报告。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公司监事会或管理层欲提出其他提案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材料,于董事会召开15天以前递交董事会办公室,经公司董秘审查后需修改或补齐材料的,监事会及管理层应及时修改、补充,会议通知发出后,未满足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不得进行任何提案内容的更改。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6、总经理提议时;

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本规则第七条的规定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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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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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 董事会议的召开第十四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可以列席会议,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第十六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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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

(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四)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第十七条 会议召开方式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第十八条 会议审议程序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第十九条 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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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五)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种类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第二十条 会议表决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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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第二十二条 决议的形成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第二十三条 回避表决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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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十四条 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外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定)。董事会作出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五条 提案未获通过的处理提案未获通过的,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在一个月内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

第二十六条 暂缓表决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十七条 会议录音

现场召开和以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二十八条 会议记录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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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

除会议记录外,董事会秘书还可以视需要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会议召开情况作成简明扼要的会议纪要,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决议记录。第三十条 董事签字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第三十一条 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决议的执行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秘书具体督促、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十三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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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不足”、“少于”、“多于”、“低于”、“高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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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近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雷鹏董事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雷鹏董事自2018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治理、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雷鹏董事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选任彭炜同志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雷鹏同志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彭炜同志现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政策研究科科长,多年从事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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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要求。

请予审议。

附件:彭炜同志简历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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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彭炜同志简历

彭炜,男,汉族,1982年11月生,云南禄劝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07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师,现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政策研究科科长。2001.09-2005.07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专业取得理学学士学位;2006.09-2007.07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07-2010.10 在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超高压分局、修试所、盘龙分局、营销部工作;2010.10-2011.12任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电力营销部开发室主管;2011.12-2017.12 历任云南电网公司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科企业管理专责、副科长、副科长(主持工作);2017.12-2019.11 历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基础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2019.11至今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政策研究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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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9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委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在被提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不存在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现将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黄聿邦、田育南、杨勇、孙士云四名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胡继晔、孙宏斌、杨璐、李晓虹同志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胡继晔,男,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高级经济师、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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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工作经历:1988.08-1991.08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研究室干部;1991.09-1994.03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1994.04-2006.04中国国际智力技术合作公司高级经济师; 2006.04至今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孙宏斌,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教授、工学博士、IEEE fellow、IET fellow。现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工作经历:1987.09-1997.03清华大学电机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应用物理专业获工学学士、理学学士,清华大学电机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工学博士;1997.03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电机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杨璐,女,195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巡视员,2016年8月退休。主要工作经历:2005.01-2005.09南方电网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05.09-2010.04历任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2010.04-2013.08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鼎和财产保险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2013.08-2016.04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2016.04-2016.08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巡视员;2016.08退休。

(四)李晓虹,女,1960年8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投资银行部原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1979.09-1998.10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分行营业部信贷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计划处处长;1998.10-2010.10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资金营运处处长、营业室主任,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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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2010.10-2015.09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5.09退休。

二、独立董事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2019年,公司董事会召集3次股东大会、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现场 会议次数通讯表决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黄聿邦93600
田育南93600
杨 勇93600
孙士云93600

同时,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会前,我们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材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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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审核了履行的有关程序。2019年,我们对公司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如下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与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公司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广西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9年购售电协议》《公司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那坡供电分公司2019年购售电协议》《公司关于向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2019年保险的议案》《公司关于延续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预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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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审慎查验,我们认为:

公司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19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未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规定,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9年,我们对公司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选聘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公司2019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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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结合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开招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合计8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上述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决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18年末总股本47852.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570.528万元,现金股利占2018年度净利润的32.32%。公司于2019年6月完成股利分配。公司现金股利已连续多年达到当年度净利润的30%以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督促公司认真梳理公司及股东承诺并进行公告,监督承诺执行情况。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公司”)在收购文山电力时作出了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云南电网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没有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出现,公司与云南电网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程序,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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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披露了4期定期报告、33期临时公告及有关附件。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十)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规范了专委会的议事规则,对专委会的组成、议事程序和决策程序进行规范约束,充分发挥了各专委会的作用。各位董事忠实、勤勉、谨慎履职,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十一)其他事项

1.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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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19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1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谨慎、诚信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胡继晔、孙宏斌、杨 璐、李晓虹

2020 年 5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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