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胡继晔、孙宏斌、杨璐、段荣华、刘俊峰、毛钊勤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姜洪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推荐,公司董事会聘任彭炜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彭炜同志现任公司董事,多年从事公司治理、企业管理、电力系统研究等工作,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等要求。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