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9 号),公司已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000万股,为此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章 总则”的“第三条”及“第三章 股份”的“第十九条”中关于优先股发行情况及发行规模的条款进行修订。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 ······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 2020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不超过2,000万股。2020年8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一期)1,2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2020年11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8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司的股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
本结构为:普通股1,873,810,877股,优先股【】股。 | 1,873,810,877股,优先股20,000,000股。 |
二、将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名称更改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其具体职责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同步更改。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