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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中信证券关于九州通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九州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挂牌(2020年8月21日)起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简称“持续督导期间”)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叶兴林、孙向威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年2月15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叶兴林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材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与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被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公告及备查文件等相应文件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三会文件、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查询和了解。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切实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其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部分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文件、持续督导期内的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及资金往来等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明细、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及对外披露文件,就相关情况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九州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九州通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九州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合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向九州通相关人员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九州通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九州通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九州通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九州通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叶兴林孙向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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