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根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2)。
截至2019年6月27日收市,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019年6月1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截至2019年6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500,0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2%,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1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88元/股,成交均价人民币1.975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222.37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支付的资金总额及回购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2019年6月27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1,5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2%,若回购的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股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增减量(万股) | 回购后 | ||
数量(万股) | 比例(%) | 数量(万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0 | 0.00 | 3,150.00 | 3,150 | 0.35 |
无限售流通股 | 891,860.23 | 100.00 | -3,150.00 | 888,710.23 | 99.65 |
合计 | 891,860.23 | 100.00 | 0 | 891,860.23 | 100.00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