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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持续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0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8月25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

? 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国宝武签订《服务和供应协议》。

?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

? 公司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公平合理。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持续运行,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简称“原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提供给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简称“中国宝武集团”)的服务及/或物料在原协议生效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671万元,中国宝武集团提供给本集团的服务及/或物料在原协议生效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1,16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2020-047)。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国宝武签订《服务和供应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由于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中国宝武需求的增加,公司拟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约定本集团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产品中增加“生铁”品种,并约定本集团提供给中国宝武集团的服务及/或物料在原协议生效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3,710万元。除上述变动外,原协议中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法人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法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法定代表人:陈德荣注册资本:5,279,110.1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国宝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总资产86,219,412.85
净资产41,813,206.71
营业收入55,220,616.46
净利润2,959,915.89

(3)汽车运输以及技术服务(包括施工、软件开发及劳务服务等)、环卫绿化服务;

(4)厂房租赁。

2. 本集团同意向中国宝武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概述如下:

(1)生产材料,例如水、电力、天然气、钢坯、钢材、生铁(注)等。

注:划线内容为公司拟与中国宝武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涉及变动。

(四)定价政策

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其定价或代价将会参照下列基准厘定:

1.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恰当、合理与公允的定价方法订立交易协议。

2. 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没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市场价应通过双方平等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及参照可比的市场交易价。

3. 中国宝武集团向本集团销售/提供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等项目之价格,不超过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采购或接受相同类别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等项目之价格。本集团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提供物料之价格,不可低于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销售/提供相同类别物料之价格。

4. 中国宝武集团承诺以不低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的标准和条件,向本集团销售/提供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本集团承诺以不低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物料的标准和条件,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提供物料。

(五)付款

服务或材料供应费用可一次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或材料的性质及有关该等服务或材料供应的正常业务惯例决定。

四、协议变动情况

公司拟与中国宝武订立的补充协议,将约定本集团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产品中增加“生铁”品种,并将约定本集团提供给中国宝武集团的服务及/或物料在原协议生效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3,710万元。除上述变动外,原协议中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变动部分以下划线表示:

在原协议下,由原协议生效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本集团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产品的建议金额上限(不含税)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上限
1生产材料,例如水、电力、天然气、钢坯、钢材、生铁等253,710
合计/253,710

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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