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累计收到除增值税扣除或减免
注之外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9,037,679.66元。现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披露如下:
序号 | 补助项目 | 金额(元) | 补助类型 | 收款时间 | 取得依据 (来源) |
1 | 防疫援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4月20日 | 南京市鼓楼区商务局 |
2 | 2020年产业扶持资金 | 4,8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4月27日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华侨路办事处 |
3 |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 606,455.28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4月-6月 | 盱眙县财政局 |
4 | 重点旅游企业纾困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6月2日 | 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 |
5 | 燃气锅炉改造补助款 | 3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6月23日 | 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
6 | 2020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8月24日 | 南京市财政局 |
7 | 2019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9月16日 | 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20] 69号) |
8 | 稳岗补贴 | 1,498,808.39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3月-9月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人社[2020] 121号) |
9 | 个税返还 | 118,415.99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4月-6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财行[2019]11号) |
10 | 单笔10万元以下的政府补助汇总 | 13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月-8月 | 南京市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南京 |
注:1、增值税扣除或减免,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相关补助金额的确认时间具有连续性、不确定性,平时难以准确及时地累计计算,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政府补助的累计计算与披露时点以公司相应定期报告的披露时点为准。
2、除增值税扣除或减免外,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收到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9,037,679.66元,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