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前,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6,625,305.12元。现将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披露如下:
序号 | 补助项目 | 金额(元) | 补助类型 | 收款时间 | 取得依据(来源) |
1 | 2021年度产业扶持资金 | 5,6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6月1-3日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华侨路街道办事处 |
2 | 消费竞赛奖励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1月27日 | 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 |
3 | 江苏省盱眙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343,441.34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5月10日 | 江苏省盱眙天泉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
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23,965.78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3月-5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5 | 单笔10万元以下的政府补助汇总 | 77,898.00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1月-5月 | 南京市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南京江东商贸区管理委员会、盱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注:1、上述统计不含增值税扣除或减免事项。增值税扣除或减免事项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相关补助金额的确认时间具有连续性、不确定性,平时难以准确及时地累计计算,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政府补助的累计计算与披露时点以公司相应定期报告的披露时点为准。
2、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收到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6,625,305.12元,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