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冬华、肖斌卿、沈永明、强莹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