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64.00万元,是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0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符合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周崇庆 严 骏 刘思培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