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王维舟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王维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完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决定,选举王维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4日。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