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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5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议案四: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8

议案六: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2

议案七:2021年年度报告 ...... 27

议案八: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议案九: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33

议案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6

议案十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 40议案十二: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2

议案十三:关于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 50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2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5

议案十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57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2022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2年5月20日 9:15-15:00

③ 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西安星河湾酒店会议主持人:钟宝申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由报告人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21年年度报告
8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钟宝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2关于选举李振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3关于选举刘学文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4关于选举田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5关于选举白忠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6关于选举王志纲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关于选举郭菊娥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2关于选举陆毅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3关于选举徐珊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6.01关于选举杨筱萍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6.02关于选举秦永波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和监事各一名)。

五、中小股东发言。

六、与会股东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闭幕。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征得本次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相关,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股东姓名。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履行会场防疫程序,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七、现场参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将按“预约报名优先”的原则入场,如现场参会人数已达到本次会议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或会议酒店的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

限,后续临时现场参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的相关文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请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请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及派息等情形时,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等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请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四: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的新能源产业。自本世纪初以来,在世界各国清洁能源发展政策的驱动下,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光伏平价上网的到来,行业步入爆发性增长阶段。虽然受全球经济危机、贸易摩擦以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过一些波动,但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正逐步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截至2021年11月,全球已经有177个国家宣布或正在考虑加入净零排放承诺行列,显示出世界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决心。历年来,全球新增装机规模不断创造历史新高,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行业发展日趋成熟,2007-2021年全球新增光伏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3.64%,整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报告期内,全球光伏行业面临复杂的经营状况和国际贸易环境,产业链价格波

动明显。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年全球虽然受到部分原材料出现阶段性紧缺、大宗商品涨价和物流成本快速上升的不利影响,但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仍保持持续增长势头,同比增长31%,或将达到创记录的170GW。截至2021年底全球累计光伏装机规模或将达到926GW,光伏发电已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可再生能源品种。

202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量的31.17%,同比增长13.9%。在光伏新增装机总量中,分布式新增装机量约29.28GW(其中户用光伏新增装机量约21.6GW),占当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约53.4%,历史上首次突破50%。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8%,其中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9%,同比增长25.1%。截至2021年末,我国累计光伏发电装机306GW,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2.9%,当年新增和累计光伏装机容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发展规模持续领跑全球。

二、2021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光伏行业面临着较为复杂和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经营面临原材料短缺和物流不畅且价格暴涨、美国WRO事件及海外疫情管控等多重挑战。报告期内,由于光伏产业链制造环节发展不均衡,主要原材料出现阶段性紧缺,再叠加铝、铜等大宗商品涨价,行业开工率有所下降,产业链利润向上游转移,原材料供给不足制约着终端需求。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地面光伏系统的初始全投资成本为4.15元/W左右,较2020年上涨0.16元/W,涨幅为4%,其中组件约占投资成本的46%,占比较2020年上升约7个百分点。此外,报告期内,受疫情因素影响,全球供应链和物流运输依然呈现出港口拥堵、集装箱短缺、内陆运输迟滞等困难局面,2021年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CCFI)均值为2615.54点,同比增长165.69%。但从中长期来看,在全球碳中和趋势下,随着上游多晶硅料产能的加快释放和全球运力的提升,光伏行业的度电成本将继续降低,下游装机需求将得到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的变化,公司继续秉承“产品领先,高效运营,唯实协作,稳健经营”的经营方针,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出发点,继续加大创新投入,推出多款创新性新品,优化业务布局,加强在主要市场的营销能力和渠道网络建设;

集中资源,有效组织生产,确保订单交付;积极应对贸易风险和IP专利诉讼,加快组织变革和能力建设,推进产品线变革和产能建设,严控因市场变化出现不可控的经营风险。202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7,272.78万元,及时出清不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资产,保持公司设备设施类资产的质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9.32亿元,同比增长48.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6亿元,同比增长6.2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26亿元,同比增长8.39%;综合毛利率20.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45%;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稳健经营,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率为51.31%,较2020年末下降8.07个百分点。

三、2021年董事会尽责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勤勉尽责,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8次董事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决策,各项决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圆满完成2021年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十三)项行使“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职责,当年累计披露了165份临时公告和4次定期报告,确保公司股东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变化。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各位委员根据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职,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经营战略、再融资、购买资产、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控风险、持股计划、董监高薪酬等重要议题进行了

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积极建言,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完善,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四、2021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以客户价值为中心,深化组织变革和营销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增长2021年,在产业链价格波动和硅片尺寸、组件规格多样化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专注于为客户创造核心价值,让客户更简单;在行业内首创提出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以高质量、高可靠的理念引导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积极探索基于各类场景的产品与客户解决方案,打造差异化品牌;持续提高全球化营销体系运营能力,深化流程与组织变革,初步实现了营销由销售型组织向经营型组织的转变,通过赋能赋权持续提升营销组织的活力。2021年,公司实现单晶硅片出货量70.01GW,其中对外销售33.92GW,自用36.09GW;实现单晶组件出货量38.52GW,其中对外销售37.24GW,同比增长55.45%,自用1.28GW。报告期内,公司组件销量、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均位列全球首位,在销售区域上,在亚太、欧洲、中东非等国家和区域的市占率已实现领跑,公司组件销量已实现从2020年的全球总量领先到2021年在全球主要细分市场的全面领先,市场头部地位进一步夯实。

(二)持续贯彻产品领先战略,蓄势打造差异化产品,构建长期竞争优势2021年,公司秉承产品领先战略,坚持以客户价值为核心,以降本增效为牵引,持续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在巩固原有技术领先的基础上,蓄势打造差异化产品,构建长期竞争优势。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类已授权专利1,387项,全年研发投入43.94亿元,占营业收入5.43%。公司在聚焦核心技术与产品自主研发的同时,同步开展技术孵化及创新合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建立起了技术、产品、材料、设备等各维度的研发优势。

拉晶切片方面,公司凭借在该领域深耕多年的经验和精细化管理积累,目前在单晶拉速提升与断线控制、切片细线化与薄片化切割、装备智能化等核心技术方面持续突破,降本增效和品质管控成果显著并加速导入生产,硅片客户满意度和盈利能力继续保持行业领先。电池组件方面,公司搭建起开放性创新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公布的N型TOPCon电池、HJT电池和P型TOPCon电池转换效率不断刷新行业纪录,其中N型TOPCon电池和HJT电池效率纪录被收录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

教授马丁.格林撰写的第58版《太阳能电池效率表》。公司自主研发了新型高效电池技术,形成独创的电池技术路线并突破关键技术工艺。同时公司积极贯彻“不领先、不扩产”的经营策略,加速新型电池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产能建设,预计将在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投产。2021年,公司发布基于182硅片的系列组件产品,采用了无隐裂智能焊接技术,为客户带来高效率、低成本、高可靠性的优质产品。此外,公司从客户价值角度出发,研究分析了组件可靠性影响因素,基于光伏产品使用周期超过25年且长时间暴露在不同环境下的户外产品属性,建立了系统的组件可靠性评估体系,完成了超大尺寸组件风险评估,联合并推动行业内部分企业共同倡议M10硅片及组件的标准化,发布了182组件产品白皮书,在业界首创并公布了“隆基生命周期标准”,积极推动产品的标准化和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树立了产品方案“稳健可靠、科技引领”的典范。

(三)加大产线改造和先进产能建设,提升精益管理水平,合理调节运营节奏,适应市场变化

报告期内,受多晶硅料等原材料出现阶段性短缺和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公司最大限度的协调和保障项目供应链资源,在保障客户订单交付的前提下,适度调整了产能开工率和扩产进度,积极推进柔性生产,同时加快产能升级和智能制造,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和精益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2021年,拉晶切片方面,曲靖年产10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已达产,楚雄(三期)年产20GW单晶硅片项目已部分投产;电池组件方面,江苏隆基、滁州二期等基地产线升级实施完毕,西咸乐叶年产15GW单晶电池项目正在建设中;海外基地工艺水平进步显著,疫情情况下保持了整体的稳定经营。截至2021年底,公司单晶硅片产能达到105GW,单晶电池产能达到37GW,单晶组件产能达到60GW。2021年存货周转天数较2020年减少了6.8天。

(四)数字化赋能管理效率,全方位提升组织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经营效益为导向,数字化赋能提升管理效率,全方位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制订并发布公司数字化规划蓝图,从流程建设、数据治理和 IT 系统建设三方面系统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对整体组织架构进行了系统梳理优化,初步完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流程化组织建设。针对近年来波动的供应链环境,公司继续强化供应链战略管理能力,增强与战略供应商的协同,加大关键物料和物流安全

保障力度,在海外业务快速增长和海运费用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公司积极调整和应对,加强与主要船东的战略合作,为今后提供可靠保障和降低成本奠定基础。推动管理创新及供应商协同创新;加强人才梯队和任职资格体系建设,加快国际化人才队伍搭建,激发组织活力,保障供应链能力匹配经营目标;提升市场洞察与研究能力,在动态中把控经营方向,助力经营管理稳步推进。

(五)基于未来碳中和应用场景的多元化需求,积极培育和推动BIPV和氢能发展战略落地为不断拓展光伏下游的应用场景,公司积极培育和推动BIPV和氢能等新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制定BIPV产品开发及方案标准化,并建立起配套产能。2021年3月,公司通过协议受让股权的方式参股森特股份24.28%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旨在依托双方产业和市场优势,在BIPV产品研发、市场开发、应用场景探索等方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2022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绿建与森特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下属子公司隆基工程100%股权出售给森特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与森特股份在金属围护领域新承接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将由森特股份承接、实施和交付,公司将专注于BIPV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彼此互为该领域的唯一合作伙伴。通过上述的业务整合和优化,双方将为今后共同拓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建立起良好的合作模式和能力保障。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大型绿氢装备与方案提供商,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绿氢解决方案。氢能业务团队完成搭建,业务规划定位基本清晰,实现首台1000Nm?/h碱性水电解槽成功下线,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初步具备了订单获取能力和500MW生产交付能力,市场拓展与品牌营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积极践行“双碳”目标,助力全球气候治理

公司不断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绿色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并始终将绿色低碳作为公司发展的理念。报告期内,公司联合150余家供应商发起《绿色供应链减碳倡议》,积极地推动光伏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持续降低光伏产品的碳足迹,根据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发布的第八期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和企业气候行动CATI指数,公司得分均位居光伏行业首位。2021年,公司宣布打造云南保山为首个“零碳工厂”,通过了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认定,成为同时荣获国

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项荣誉的光伏企业。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之际,公司发布了首份气候行动白皮书,首次完成了全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盘查,在云南的5个工厂2020年实现了100%使用可再生电力,提出了隆基股份科学碳目标(SBTi),即以2020年为基准,公司2030年运营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下降60%,并在2030年采购的每吨硅料、每瓦电池片和每吨玻璃的碳排放强度相比2020年下降20%,全面展示了践行“双碳”目标的显著成果以及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努力和信心,引领行业气候行动步伐。

五、经营计划

(一)2022年产能建设目标

至2022年底,计划单晶硅片年产能达到150GW,单晶电池年产能达到60GW,单晶组件产能达到85GW。

(二)2022年业务目标

2022年度单晶硅片出货量目标90GW-100GW(含自用),组件出货量目标50GW-60GW(含自用)。

(三)2022年收入目标

2022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五: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工作中,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监督,对重大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2021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其中包括7次临时会议和1次年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12021年4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年度会议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0年年度报告 6、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1年5月17日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2022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32021年5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1年7月8日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关于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52021年8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2021年10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1年12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1、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82021年12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利润分配、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主要工作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织并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会议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通过审核历次定期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发行方案编制合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将不超过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九)外汇衍生品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领域、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六: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

1、公司资产结构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589.5260.32%551.0162.88%38.516.99%
非流动资产387.8339.68%325.3437.12%62.4919.21%
资产总计977.35100.00%876.35100.00%101.0011.5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增加101.00亿元,增幅11.53%。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51亿元,主要是货币资金、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的增加;非流动资产增加62.49亿元,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和使用权资产的增加。

2、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91.7249.48%269.6348.93%22.098.19%
交易性金融资产0.040.01%-0.04-100.00%
应收票据4.250.72%42.647.74%-38.39-90.03%
应收账款78.5313.32%72.7113.20%5.828.00%
应收款项融资3.770.64%2.390.43%1.3857.74%
预付款项48.678.26%18.913.43%29.76157.38%
其他应收款4.020.68%4.430.80%-0.41-9.26%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存货140.9823.91%114.5220.78%26.4623.11%
合同资产9.091.54%11.272.05%-2.18-19.34%
持有待售资产0.040.01%-0.04-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1-0.01-100.00%
其他流动资产8.491.44%14.422.62%-5.93-41.12%
流动资产合计589.52100.00%551.01100.00%38.516.9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38.51亿元,增幅为6.99%,主要为货币资金、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的增加。货币资金增加22.09亿元,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扩大,经营活动净流入增加。预付款项增加29.76亿元,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增加。存货增加26.46亿元,主要受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组件海外销量增加导致在途存货增加的影响。

3、非流动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560.14%0.370.11%0.1951.35%
长期应收款0.190.05%0.220.07%-0.03-13.64%
长期股权投资44.0411.36%14.564.48%29.48202.47%
投资性房地产0.730.19%0.790.24%-0.06-7.59%
固定资产248.7564.14%245.0675.33%3.691.51%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25.626.61%24.007.38%1.626.75%
使用权资产30.097.76%30.09不适用
无形资产4.481.16%5.981.84%-1.50-25.08%
商誉1.760.45%1.760.54%
长期待摊费用11.693.01%14.874.57%-3.18-2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14.533.75%8.802.70%5.7365.11%
其他非流动资产5.391.39%8.932.74%-3.54-39.64%
非流动资产合计387.83100.00%325.34100.00%62.4919.2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62.49亿元,增幅为

19.21%。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增加29.48亿元,主要是新增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16.35亿、追加对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投资5.85亿以及对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确认权益法投资收益增加5.4亿;使用权资产增加30.09亿元,主要是本年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增加。

二、负债情况

1、公司负债结构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425.0484.76%430.9282.81%-5.88-1.36%
非流动负债76.4415.24%89.4417.19%-13.00-14.53%
负债总计501.48100.00%520.37100.00%-18.89-3.6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降低18.89亿元,降幅为3.63%。其中:流动负债降低5.88亿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降低;非流动负债降低13.00亿元,主要因可转债转股降低。

2、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32.327.60%24.165.61%8.1633.77%
应付票据115.0027.06%109.7525.47%5.254.78%
应付账款102.1124.02%111.6925.92%-9.58-8.58%
合同负债74.2117.46%50.1811.64%24.0347.89%
应付职工薪酬10.932.57%10.212.37%0.727.05%
应交税费7.291.72%6.611.53%0.6810.29%
其他应付款66.7415.70%86.1219.99%-19.38-22.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962.58%27.866.47%-16.90-60.66%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流动负债5.491.29%4.351.01%1.1426.21%
流动负债合计425.04100.00%430.92100.00%-5.88-1.3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末降低5.88亿元,降幅为1.36%,主要是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低所致。其中:其他应付款降低

19.38亿元,主要是新建产能的应付设备款降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低

16.90亿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公司债偿还后降低;合同负债(含预收账款)增加24.03亿元,主要为组件及硅片的长单销售合同预收款增加。

3、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16.6121.73%11.2512.58%5.3647.64%
应付债券43.5148.65%-43.51-100.00%
租赁负债27.0335.36%27.03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0.250.33%8.899.94%-8.64-97.19%
预计负债14.6719.19%9.0710.14%5.6061.74%
递延收益8.2110.74%6.747.54%1.4721.81%
递延所得税负债9.6712.65%7.288.13%2.3932.83%
其他非流动负债2.703.02%-2.70-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76.44100.00%89.44100.00%-13.00-14.5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降低13亿元,降幅为

14.53%,主要因可转债本年转股而降低;租赁负债增加27.03亿元,主要是本年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增加。

三、盈利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额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809.32545.83263.4948.2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额增减幅度
营业利润106.5699.716.856.87%
利润总额102.3299.123.203.23%
净利润90.7487.003.744.3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8685.525.346.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91.620.074.32%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元/股)1.651.540.117.14%

与上年度相比,2021年度公司收入有较大增幅,主要受益于公司规模扩张、组件销售大幅增长。

四、现金流量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额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3110.1513.0811.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41-51.71-19.7038.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828.10-48.98-174.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7883.45-57.67-69.11%

2021年度公司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度净减少57.67亿元,主要因投资活动净流出以及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增加

13.08亿元,主要因销售回款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现金净流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比上年增加19.70亿元,主要因新建产能投资增加及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等股权投资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本年为净流出20.88亿元,上年为净流入28.10亿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发行了可转债、本年新增债务融资规模较小。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七:

2021年年度报告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八: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地出席有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提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现任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一)田高良先生简历

田高良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学术类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财政部会计名家,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李寿双先生简历

李寿双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郭菊娥女士简历

郭菊娥女士,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导师,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问题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且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积极详细地了解议案的内容,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所有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实施。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田高良181800
李寿双181800
郭菊娥18180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田高良3300
李寿双3300
郭菊娥3300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相关资格和各项条件,发行方案编制合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及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编制了募集资金相关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对以下关联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我们对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于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创投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于公司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绿能创投管理有限公司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其持有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自身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能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水平制定了2021年薪酬调整方案,我们认为内容制定合理,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明确了2022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以上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此类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12亿元,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九)现金分红和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执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并按规定召开网络业绩说明会对2020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进行了说明,分红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理念,及时优化内控流程并实施有效的内控措施,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控体系及制度在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通过发挥自身的专业水平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九: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74,264,897.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12,952,708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7,367,704.0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4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12,952,70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578,133,791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5,880,513.30元,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774,264,897.11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7,367,704.0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49%,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如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最大的共识。截至2021年11月,全球已经有177个国家宣布或正在考虑加入净零排放承诺行列,凸显世界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决心,而且这一范围还在继续扩大,全球能源转型意愿强烈。在全

球实现碳中和的趋势下,能源活动领域的零碳燃料替代是核心内容,能源体系的逐步去碳化必然导致全球能源体系发生根本性转变,且随着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不断提高,“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 是全球能源转型必然趋势。

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加速,度电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已成为全球最经济的电力能源获得方式之一。自本世纪初以来,在各国政策的驱动以及发电成本快速下降的推动下,光伏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规模持续扩大,光伏行业步入爆发性增长阶段。历年来,全球新增装机规模不断创造历史新高,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行业发展日趋成熟,2007-2021年全球新增光伏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3.64%,整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推动低碳化能源变革,长期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产品及其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片和组件制造企业。此外,公司积极布局和培育新业务,为光伏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屋顶(含BIPV)开发提供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2021年公司成立了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大型绿氢装备与方案提供商,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绿氢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自2012年上市以来至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达到53.52%,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932,251,148.68元,同比增长48.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85,880,513.30元;基本每股收益1.69元;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22,606,645.15元。2022年,公司将加快推进西咸乐叶年产15GW单晶电池项目、泰州乐叶年产4GW单晶电池项目、古晋年产2.8GW单晶电池项目、嘉兴隆基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重大技改扩产项目等重大资本支出项目进度,以保障未来市场需求。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年投资计划,预计2022年度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总额将超过90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此次现金分红水平综合考虑了当前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以及公司现有受限资金、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产能的资本性支出等资金计划而做

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将可供分配利润再次投入到资本性支出项目带来的长期价值回报,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74,264,897.11元,在实施完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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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杨旭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杨旭东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涛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杨旭东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涛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年报审计费用212万元(含税),2021年内控审计费用90.1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及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在上述定价基础上调整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审查,普华永道中天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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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薪酬/津贴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2022年年薪/津贴标准(税前)
钟宝申董事长273
李振国董事、总经理258
刘学文董事、财务负责人254
胥大鹏董事195
白忠学董事、硅片事业部副总裁104.8
张茹敏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田高良独立董事16
李寿双独立董事16
郭菊娥独立董事16
戚承军监事会主席68.3
李香菊监事13
贺婧监事33.5
田野董事候选人、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国际制造中心总裁216
王志纲董事候选人16
陆毅独立董事候选人16
徐珊独立董事候选人16
杨筱萍监事候选人2万美元
秦永波监事候选人42
付永飞职工监事39.5

1、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根据以上标准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

因换届离任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实际领取的津贴将根据年度任职时间和津贴标准进行折算。

2、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年薪(按上述标准执行)和绩效奖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决定其年度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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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截至2022年3月31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共计91,695.06万元,其中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64,738.47万元,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结余26,956.59万元。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公司现有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剩余结余资金31,695.06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发行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55,482,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0699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投资建设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万元)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东大街支行87,236.18
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西安太白北路支行47,027.8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隆基股份关于变更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458,612.00254,000.00345,548.25
2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246,226.00106,000.00150,000.00
合计704,838.00390,000.00495,548.25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48.25万元,与拟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部分调整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原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符合原定计划,现对上述两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64,738.47万元,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结余26,956.59万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累计利息净额(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2)-(3)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5)-(4)
截至2022年3月3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4)小计
日累计投入金额(3)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345,548.253,718.06262,030.1322,497.71284,527.8487,236.1864,738.47
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150,000.003,663.90106,636.0420,071.27126,707.3147,027.8626,956.59
合计495,548.257,381.96368,666.1842,568.98411,235.15134,264.0391,695.06

注: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结余的原因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硅棒、硅片和电池产能,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022年3月31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64,738.47万元,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结余26,956.59万元。其中: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因行业技术进步,切片机、单晶炉及自动化线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部分设备的投入。

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因行业技术进步,扩散炉、烧结炉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2)部分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因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拟将2019年度可转债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后用于建设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鉴于目前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项目建设条件尚不具备,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

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公司拟将上述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剩余结余资金31,695.06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募集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42,568.9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设备及工程款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五)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2)项目地点:嘉兴市秀洲经济开发区内白云桥路东侧,吉祥西路南侧,众心路西侧,军民路北侧

(3)实施主体:通过子公司嘉兴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光伏”)实施

(4)项目内容:拟在租赁的厂房内实施二次配施工,导入公司高效组件工艺技术,形成年产10GW高效单晶组件产能。

(5)投资进度:预计2022年12月底开始投产

(6)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中拟使用本次结余的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2、嘉兴光伏基本情况

(1)名称:嘉兴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吉玛西路1号物流科技大楼1251-20室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2月24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情况:嘉兴光伏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投资计划及收益情况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51,9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6,251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25,72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是否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生产设备和工具器具购置123,40660,000
2建筑工程2,845
3流动资金125,725/
投资总额251,976/60,000

(2)项目收益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序号收益指标数值备注
1营业收入(万元)1,511,846运营期平均值
2净利润(万元)33,342运营期平均值
3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6.34
4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232,179按折现率8%
5项目投资静态回收期(年)4.77

注:按投产首年达产率80%,第二年开始全面达产测算。

4、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的加速,全球脱碳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能源需求尤其是光伏需求快速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IHS Markit等国际权威机构的光伏装机预测数据,中性预测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有望达到220GW,较2021年同比增速超过35%。公司依托于长期积累形成的战略和执行力优势、技术创新优势、成本优势、全产业链优势、品牌优势和财务优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单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单晶组件业务规模和市占率,通过应用高效技术推进高效组件的生产和使用,从而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的高效单晶解决方案,保障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

5、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是现有核心制造业务单晶组件业务的扩产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也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等现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推迟或项目建成后公司面临无法实现预期产能目标、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无法实现成本下降和效率目标提升以及市场价格大幅低于预期等风险,从而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可能。

应对措施:公司将发挥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高效组件技术的导入和量产,持续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效引导客户需求,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

6、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相关备案和环境评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公司承诺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7、项目实施方式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拟由公司对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减资60,000万元,再由公司向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60,000万元,后续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借款方式将上述资金拨付至嘉兴光伏用于实施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用于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嘉兴光伏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承诺将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投资建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我们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剩余结余资金31,695.06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将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嘉兴光伏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投资建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隆基股份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承诺尽快办理完毕新项目相关的环评等必要审批手续。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隆基股份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十三:

关于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银行、经销商开展光伏贷业务合作,公司为与银行合作的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银行、经销商开展光伏贷业务合作,由银行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经销商为用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与银行合作的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业务范围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有关合作协议、函件等必要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信用良好且符合合作银行融资条件的用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银行、经销商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合作,合作银行向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经销商为用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如借款人融资发生逾期或欠息,扣收经销商保证金仍不足以还本付息的,经销商应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代偿,否则银行将从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担保期限自该业务发生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结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购买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用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分布式业务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借款人相关融资需符合银行审核条件,且借款人安装分布式光伏的发电收益可以为其提供还款来源,担保风险相对可控,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行为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行为有利于公司户用分布式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户用分布式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7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201.49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钟宝申先生、李振国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王志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三年。

14.01 关于选举钟宝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钟宝申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物理系金属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惠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州易晖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清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在公司部分子公司任职。

钟宝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0,255,99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4.02 关于选举李振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振国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物理系半导体材料专业,西安交通大学MBA。曾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西安纸贵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并在公司部分子公司任职。

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62,298,695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喜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二人为夫妻关系,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李振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4.03 关于选举刘学文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学文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女士持有公司1,055,858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4.04 关于选举田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田野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历任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日本东芝视像解决方案公司会长兼社长。现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国际制造中心总裁。

田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4.05 关于选举白忠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白忠学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历任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硅片事业部总裁助理、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硅片事业部副总裁。

白忠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4.06 关于选举王志纲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志纲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战略咨询专家,智纲智库创始人。曾任甘肃省社科院研究员、新华社记者。现任成都智纲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智纲书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首席策划,北京财智纲略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兼首席策划,智纲文旅产业顾问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王志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十五: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郭菊娥女士、陆毅先生、徐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郭菊娥女士任期至2024年7月1日止,其他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5.01 关于选举郭菊娥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郭菊娥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问题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菊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15.02 关于选举陆毅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陆毅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长聘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系主任,兼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

陆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15.03 关于选举徐珊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徐珊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注

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蜜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健财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财务舞弊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厦门大学MPAcc兼职教授、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徐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十六: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第四届监事会提名杨筱萍女士、秦永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日就任,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16.01 关于选举杨筱萍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杨筱萍女士,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普渡大学化工专业博士、美国芝加哥大学MBA。曾历任英国石油公司(BP Amoco)亚洲芳烃业务总裁以及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英国石油公司(BP Amoco)中国区总裁、董事长。现任IGO Limited、Methanex Corporation独立董事。

杨筱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16.02 关于选举秦永波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秦永波先生,1978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经理,现任公司总务中心行政事务部高级经理。

秦永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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