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节能风电股票代码:601016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因减持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合计达到5%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投资管理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的委托投资组合由投资管理人自主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信息不包括该等委托投资组合的持股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四、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0四、 披露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节能风电 | 指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社保基金会 | 指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 | 指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法定代表人:刘伟开办资金:800万元人民币组织类型及经济性质: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受国务院委托,管理中央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管理通过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选择并委托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进行运作,实现保值增值。向社会公布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0822N有效期:2019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3日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邮政编码:1000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职务 |
刘伟 | 男 | 中国 | 北京 | 理事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5%的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1398.SH | 5.72% |
01398.HK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1288.SH | 6.95% |
01288.HK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1328.SH | 15.63% |
03328.HK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2799.HK | 6.34%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1359.HK | 13.99%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601816.SH | 6.2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1319.SH | 16.45% |
01339.HK |
注:表中持股比例不含社保基金会通过委托投资组合(含港股通)间接持有的部分。
四、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为社保基金会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与社保基金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020年5月26日,社保基金会减持社保基金会转持二户0.57%股份,减持后社保基金会转持二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社保基金会不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产配置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减持节能风电的股份,导致权益发生变动;
2.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5号),2020年9月2日,节能风电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1,112,000股,办理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86,672,0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出于自身资产配置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的考虑,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节能风电股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减持及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注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注2】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社保基金会 | 424,320,666 | 10.21 | 281,802,266 | 5.65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减持后的持股比例 | 被动稀释后的持股比例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42,518,400 | 3.43 | 2019/4/23~2020/8/24 | 划转 | 281,802,266 | 6.78% | 5.6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23,704,000 | 0.57% | 2019/4/23~2020/5/26 | 划转 | 0 | 0% | 0% |
合计 | 166,222,400 | 4% | - | - | 281,802,266 | 6.78% | 5.65% |
社保基金会 转持二户 | 23,704,000 | 0.57 | 0 | 0 |
合计 | 448,024,666 | 10.78 | 281,802,266 | 5.65 |
注1:以公司股本4,155,560,000股为基数计算注2: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股本4,986,672,000股为基数计算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无。
四、 披露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详情请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社保基金会及社保基金会转持二户在此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通过将所持公司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的方式减持83,111,2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总股本的2%。前六个月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减持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均价 (元/股) | ||
社保基金会 | 社保基金会转持二户 | 社保基金会 | 社保基金会转持二户 | ||
2020.5.26 | 17,851,600 | 23,704,000 | 0.43% | 0.57% | 2.18 |
2020.8.24 | 41,555,600 | 0 | 1% | 0 | 2.94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020年9月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 |
股票简称 | 节能风电 | 股票代码 | 6010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减持及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448,024,666股 持股比例:10.7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166,222,400股 变动比例:5.1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出于自身资产配置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的考虑,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节能风电股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