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