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星儿先生、监事会副主席袁海平先生和 公司职工监事金国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胡星儿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袁海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 会副主席、监事职务;金国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星儿先生、袁海平先生和 金国平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新任监事选举产生之前,上述三位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胡星儿先生、袁海平先生和金国平先生在任职期间 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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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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