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9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平、监事潘锡忠、林朝军、胡耀华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交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