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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国庆)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闫国庆

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新任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闫国庆,出生于1960年10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人1977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校长助理、商学院院长、副校长,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院长,浙江省宁波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政协常委,浙江省宁波市民盟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浙江万里学院国家一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负责人、浙江万里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韩国又松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独立董事。2024

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目前,本人具备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有偿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展望

2024年,本人将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积极落实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方案,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等方式,重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闫国庆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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