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22 公司简称:宁波远洋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睿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0,295,387.29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8,6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01,466.7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股票退市、破产等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宁波市国资委 | 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舟山市国资委 | 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本公司、宁波远洋 | 指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省海港集团 | 指 |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舟山港集团 | 指 |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舟山港股份 | 指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舟山港务 | 指 |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 |
富浙资本 | 指 |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于2024年3月更名为“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
机场集团 | 指 |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 | 指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普华永道中天 | 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标箱、TEU | 指 | 英文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的中文翻译和缩写,是以长20英尺?宽8英尺?高8.5英尺的集装箱为标准的国际计量单位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宁波远洋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BO OCEAN SHIPP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BOSC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宗权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庄雷君 | 柳亚珍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 |
环球航运广场 | 环球航运广场 | |
电话 | 0574-88278740 | 0574-88278740 |
传真 | 0574-88025087 | 0574-88025087 |
电子信箱 | ird@nbosco.com | ird@nbosco.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992年7月,注册地址为“江北区中马路202号”; 2005年5月,变更为“江北区中马路568号”; 2009年4月,变更为“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2017年7月,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042 |
公司网址 | http://www.nbosco.com |
电子信箱 | ird@nbosco.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https://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 https://www.cs.com.cn 《证券时报》 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 http://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 http://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宁波远洋 | 601022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伟、沈洁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郑周、高小红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4,469,132,016.58 | 4,768,748,273.26 | -6.28 | 3,814,457,842.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4,034,465.02 | 669,891,662.71 | -24.76 | 520,600,168.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8,220,961.33 | 626,674,268.12 | -26.88 | 468,213,281.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489,579.52 | 1,011,448,676.59 | -18.09 | 537,077,752.86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28,303,063.72 | 5,161,815,706.35 | 5.16 | 3,450,217,223.59 |
总资产 | 7,899,456,211.88 | 7,037,053,158.15 | 12.26 | 5,729,246,586.9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7 | -31.58 | 0.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7 | -31.58 | 0.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53 | -33.96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8 | 17.66 | 减少8.08个百分点 | 16.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75 | 16.52 | 减少7.77个百分点 | 15.0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1.58%,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2.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1.58%,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3.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3.96%,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18,214,547.33 | 1,114,641,914.76 | 1,083,934,229.32 | 1,152,341,325.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6,912,947.02 | 150,230,143.59 | 81,812,533.43 | 115,078,84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3,054,632.28 | 125,626,370.58 | 78,764,466.09 | 130,775,492.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687,442.99 | 277,228,037.79 | 113,580,495.16 | 56,993,603.5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2023年12月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将温州港区物流扶持补助等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应进行调整。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59,023.70 | 19,572.63 | 2,346,375.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559,444.79 | 54,763,565.77 | 69,256,785.1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79,026.5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17,785.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149,583.3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56,446.69 | 2,350,658.03 | -16,648,291.3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269,361.00 | 14,417,529.13 | 13,658,380.8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2,050.49 | 216,657.71 | 138,211.72 | |
合计 | 45,813,503.69 | 43,217,394.59 | 52,386,886.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1,494,731.65 | 29,335,942.26 | 7,841,210.61 | |
合计 | 21,494,731.65 | 29,335,942.26 | 7,841,210.61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在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因素影响下,航运市场供需基本面走弱,市场运价面临下行压力。面对诸多挑战,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稳存量、拓增量、强货种、优服务上出实招、求实效,多板块协同以分散缓冲市场压力带来的冲击,公司生产业务稳中有进、量质齐升。报告期内,完成集装箱运输量448.1万TEU,同比增长11.38%;完成散货业务量2,439万吨,同比增长17.42%。
(一)筑牢“主阵地”,生产经营基础更加坚实
公司直面市场下行困境,优航线、稳班期、增效率,全力拓市场、提服务,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逆势增长。
(1)近洋业务
近洋业务全年完成50.38万TEU。年度内,日本线品牌蝶变升级,准班率更高,HDS服务更全,航线覆盖更广,成功开启“关东关西”双周班运营、“太仓-日本”直航等航线服务;泰越线实现“宁波-钦州”内外贸同船运输路径的双向贯通,打开“外转内”新路径;台湾线打通“周口-宁波-台湾”运输新通道;仁川线完成NOS自主品牌运营。
(2)内贸业务
内贸业务全年完成85.71万TEU。年度内,成功开通“太仓-虎门”内贸直航航线,宁钢干熄焦“散改集”项目突破“万箱大关”,在持续提高服务效能和大客户个性化保障能力的同时,助力公
司“双碳”工作稳步推进。
(3)支线业务
支线业务全年完成312.01万TEU。年度内,顺利开通“江阴-宁波”直航精品航线、“泰州-宁波”航线,串联起温州、福州支线,并成功打通武汉中转路径,已在浙北、苏南市场形成显著的品牌效应。公司的支线业务高效服务于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切实保障宁波舟山港水水中转集疏运网络高效运转。
(4)散货业务
散货业务迎难开拓,在稳定货源基本盘的同时,强化市场开拓,提高客户满意度,重点做好两艘5.9万吨散货新船运营管理,积极承揽市场货,开辟新航线、新货种、新客户。
(5)航运辅助业务
船舶代理业务、干散货货运代理业务等全力开拓市场、增强功能,大力拓展航运辅助业务的内涵和价值,提高服务质量,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助力航运主业的综合实力提升。
(二)下好“先手棋”,能力建设步伐更加坚毅
稳步开展绿色船队建设,打好船舶建造适速和船舶租赁提质的组合拳。报告期内,先后完成5艘“宁远”系列船舶交付,签订“4+4艘1000TEU敞口集装箱船”建造合同,集运船队经营运力突破“7万箱”,运力规模迈上“全球集装箱班轮公司第26位”、“中国内地集装箱班轮公司第5位”的新台阶。
持续推进船舶岸电设备改造及使用、清洁能源(生物燃料油)试用等多项绿色低碳航运发展举措落地,启动740TEU纯电动集装箱海船建造项目,积极探索绿色船舶建造新路径。
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引才素质,强调育才层次,以“雏鹰人才计划”、大学生轮岗培训为抓手,逐步完善年轻人才培育体系;综合运用内外资源,合理配置覆盖全员的基础性培训项目和针对专业人才队伍的特色化培训项目,结合内训体系建设,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纵深推进数字化建设,船舶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法务系统、业商财融合等多个项目取得实质进展,为经营管理与数字化全方位、深层次融合打下基础,不断向“数字远洋”“智慧远洋”目标迈进。
(三)常练“基本功”,精益管理效果更加彰显
全面加强治理主体建设,内控体系不断健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合规管理体系顺利取得国际国内双认证,ESG体系搭建全面启动,三会运作精益求精,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回报工作扎实有效。年度内,先后荣获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先锋企业奖、最佳年度新锐公司等奖项,充分向市场传递了“宁远价值”。
强化预算源头管理,“研磨研细”重点成本“颗粒度”,力求降本实效。严控租船入门关和强化过程管控并行,协作降低租船成本和船舶营运能耗;科学统筹安排租箱新造箱;切实增强资金管理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存量借款利率、优化结汇节点等措施多管齐下,实现公司资金效益提升。
(四)种好“责任田”,安全生产基石更加牢固
切实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标准化管理、流程化操作、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贯彻平安护航亚运等重大安全维稳要求,实施“日日在现场,月月有重点”专项行动,强化事故多发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到位;着
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投入船舶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加强船舶动态监管水平,提升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发布《员工安全知识手册》,深化警示教育,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报告期内,公司所属7艘船舶获评全国安全诚信船舶、5名船长获评全国安全诚信船长,在国际海事组织东京备忘录中表现优秀,继续获评“安全管理高绩效”公司。
(五)铸就“政治魂”,干事创业合力更加凝聚
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核心”推动“中心”,促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效。清风远洋纵深推进,健全完善纪检、内审“双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关注“边远散”和“小微权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零容忍惩治违法违纪。践行社会责任担当,联合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康复医院等成立宁波市船员服务协会,做好船员服务工作、保障船员安全健康,全力维护船员合法利益。
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围绕NBOS企业精神,内外宣传多点开花,截至报告期末,在“中国港口相关企业微信传播力排行榜”中跃升至第四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
2023年,在地缘政治冲突延续、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局部通胀压力犹在,以及发达国家利率高企的大环境下,全球经济曲折复苏,商品贸易量增速不及预期,受此影响,国际集装箱运输需求增长受限。同时,新船集中交付、供应链拥堵缓解,市场运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呈现“供大于求”局面。虽然“红海事件”在年末对供需关系产生一定扭转作用,但国际集运市场运价在总体“宽供给、弱需求”的背景下持续调整行情,整体回落至历史平均水平。根据中国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CCFI)显示,报告期内CCFI指数均值较去年同比下降约66.44%。
数据来源:Wind
(二)国内集装箱运输市场
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需求在2023年有所提升,主要得益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发力、工业生产加快恢复、新兴产业不断发展,但内外贸兼营船舶逐步回归国内市场及大量运力集中交付则导致供给端量大幅增长,叠加国内沿海干散货市场较为低迷的走势传导至内贸集运市场,一定程度影响了大宗散货“散改集”走量,进一步导致了内贸市场运价支撑力不足。根据中国内贸集装箱
运价指数(PDCI)显示,报告期内,内贸集运市场综合运价指数均值较去年同比下滑18.27%左右。
数据来源:Wind
(三)国内沿海干散货运输市场
国内沿海干散货运输需求在2023年总体较为疲弱,市场供给过剩压力仍然较大,运价受季节性波动影响减弱,出现了“旺季并不旺”的局面,价格中枢较去年下移约10.67%。
数据来源:Wind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际、沿海和长江航线的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及干散货货运代理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一)航运业务
1.集装箱运输业务
公司提供近洋、内贸、内支集装箱航线运输服务,经营航线33条,周均航班132班次,覆盖国内外39个主要港口。其中近洋航线主要为日本线、台湾线、仁川线、泰越线;内贸航线已覆盖包括东北、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此外,公司承接国内以宁波舟山港为母港至次级港口之间的内支线服务,作为干线船公司航线服务的延伸和补充,基本建成连接“浙江沿海、长江两岸、南北沿线”的T字形集疏运网络。
2.干散货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2艘5.9万吨级自有散货船,目前自有散货运输船舶共10艘,运力达
26.57万载重吨,船况良好、运输质量优良,主要经营由秦皇岛、曹妃甸、京唐、黄骅港至浙江的煤炭运输以及宁波舟山港至长江沿线铁矿石运输业务。
(二)航运辅助业务
1.船舶代理业务
公司船舶代理业务主要涉及办理船舶报关、进出港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代办接受订舱业务,代签提单和运输合同;承揽货载,办理集装箱和货物的托运及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等项目。
2.干散货货运代理业务
公司干散货货运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两种模式,普通代理模式下,公司主要代理散杂货的计划申报疏运手续,范围涵盖北仑、镇海、大榭、舟山、温州港区,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发货及提货方案;无船承运模式下,公司主要运输铁矿石、煤炭、黄沙、水渣、工业盐、石子、钛矿砂等散杂货。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完善的航线体系优势
公司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打造了辐射近洋、沿海及沿江的航线体系,已基本建成连接南北沿海、长江沿线的内支内贸网络和遍及中国台湾、日本、韩国、东南亚地区的航线网络,航线覆盖国内外39个主要港口,有效将服务能力延伸至重要经济腹地。
(二)优越的区位优势
公司位处宁波,所处核心港口宁波舟山港是我国大陆重要的集装箱远洋干线港,国内重要的铁矿石中转基地和原油转运基地,是国家的主枢纽港之一,也是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点,“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在2023年连续第15年货物吞吐量位居全球第一,有效保障了庞大的货源。公司与宁波舟山港的良好合作关系保障了旗下船舶在系统对接、靠泊、装卸等作业衔接上更加流畅,有利于码头生产工艺组织安排和陆端运输资源的提前布局,增强集装箱流转率和运输时效性,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财务结算、运营维度的协同效应。
(三)综合业务服务优势
公司始终秉持多板块协同发展的理念,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开创业务新模式,打造新业态下“干支结合、内外联动、散集并驱”的航运主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以航运辅助业务作为延伸补充,增强公司发展新动能,提升服务品质,锻造抗压韧性,创造公司新价值。
(四)与航线运力匹配的船队规模优势
根据国际权威研究机构Alphaliner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位列世界集装箱班轮公司运力百强榜第26位,共经营船舶88艘,形成了一支由3,000吨级至59,000吨级集装箱船舶梯度互补并保有一定数量散货船舶(10艘)的综合性船队,为浙江省内最大的集装箱班轮企业。公司船队规模与航线运力需求发展始终保持高度匹配,多样化船型保障运力供给灵活性,保证了航班运营班期的高效和稳定。
(五)以绿色智能呼应的新型船队优势
公司秉承“节约能源、绿色发展”经营管理理念,稳步建设新型绿色智能船舶,合理规划船舶设备更新,在降低船舶油料消耗的同时,提高船舶营运效益,加速推动传统船队向绿色低碳、经济智能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交付5艘绿色智能型船舶,结合行业发展最新技术研发,
公司探索研究纯电动海船项目,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践行船舶节能、环保、低碳协同增效。
(六)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致力于培养有“创新、卓越、开放、拼搏”精神的人才队伍,为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秉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理念,聚焦聚力专业化、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雏鹰人才计划加快培养年轻人才,积极创办宁远老轨创新工作室、供应链创新工作室等,为专业人才开展创新工作、技术攻关创造有利条件,历年来多名员工荣获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章”、“江北工匠”、“宁波市航海巾帼”等荣誉。
(七)良好的品牌形象优势
公司经过三十余年的厚积发展,凭借航线资源、船队规模、专业能力、运营经验等优势在客户中积累了广泛的认知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持续优化的公司治理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定认可,报告期内,先后获评2023年度中国百强高成长企业、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荣获公司治理先锋企业奖等。历年荣获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宁波市“工人先锋号”、宁波市江北区服务创新发展奖及服务明星企业等多项荣誉。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6,913.2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403.4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4.7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469,132,016.58 | 4,768,748,273.26 | -6.28 |
营业成本 | 3,713,979,440.45 | 3,779,049,425.08 | -1.72 |
管理费用 | 158,046,060.55 | 150,604,640.90 | 4.94 |
财务费用 | -2,835,977.69 | -26,958,414.8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659,472.55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489,579.52 | 1,011,448,676.59 | -18.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478,239.98 | -703,367,433.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25,893.65 | 596,737,185.91 | -121.6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市场波动下公司本期业务运价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运输费下降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汇兑损益下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运价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船舶及集装箱建造款支付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收入和成本分析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运输服务 | 3,625,877,152.14 | 3,267,995,432.42 | 9.87 | -6.37 | 0.74 | 减少6.36个百分点 |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 563,608,597.46 | 403,758,633.40 | 28.36 | -16.49 | -18.70 | 增加1.9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合计 | 4,189,485,749.60 | 3,671,754,065.82 | 12.36 | -7.87 | -1.84 | 减少5.3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公司的客户、起运地、目的地处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此难以分地区列示营业收入情况。
2.运输服务板块因运价同比减少引起营业收入比上年减少6.37%,业务量增长引起营业成本比上年增长0.74%。
3.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因无船承运服务业务运价下降引起收入比上年下降16.49%,营业成本比上年下降18.70%。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运输服务 | 运输服务成本 | 3,267,995,432.42 | 89.00 | 3,244,045,292.33 | 86.72 | 0.74 | 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长所致。 |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成本 | 403,758,633.40 | 11.00 | 496,610,131.35 | 13.28 | -18.70 | 主要系公司本期无船承运服务运价下降所致。 |
合计 | 3,671,754,065.82 | 100.00 | 3,740,655,423.68 | 100.00 | -1.8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1,423.2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8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9,468.8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59%。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4,706.2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2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82,011.3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0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值 | 变动幅度(%) | 说明 |
管理费用 | 158,046,060.55 | 150,604,640.90 | 4.94 | 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835,977.69 | -26,958,414.88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本期汇兑损益下降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659,472.5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6,659,472.5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1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4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7 |
本科 | 32 |
专科 | 7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化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828,489,579.52 | 1,011,448,676.59 | -18.09 | 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运价下降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847,478,239.98 | -703,367,433.77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本期船舶及集装箱建造款支付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29,325,893.65 | 596,737,185.91 | -121.67 | 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 |
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27,521,191.60 | 1.61 | 190,440,655.68 | 2.71 | -33.04 | 主要系公司无船承运服务运价下降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9,335,942.26 | 0.37 | 21,494,731.65 | 0.31 | 36.48 | 主要系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973,662.46 | 0.28 | 8,595,545.06 | 0.12 | 155.64 | 主要系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65,002,466.53 | 2.09 | 23,359,638.53 | 0.33 | 606.36 | 主要系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增加及所得税预缴金额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4,242,669,737.95 | 53.71 | 3,200,762,059.30 | 45.48 | 32.55 | 主要系公司在建船舶及集装箱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444,108,937.86 | 5.62 | 305,119,993.89 | 4.34 | 45.55 | 主要系公司在建船舶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82,134.05 | 0.02 | 4,522,396.92 | 0.06 | -62.80 | 主要系公司应付赔偿款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1,919,089.18 | 2.30 | 376,945,977.27 | 5.36 | -51.74 | 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150,095,833.34 | 1.90 | 30,032,083.33 | 0.43 | 399.78 | 主要系公司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966,751.26 | 0.01 | 3,098,342.87 | 0.04 | -68.80 | 主要系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1,998,642.43 | 0.03 | 5,201,549.54 | 0.07 | -61.58 | 主要系预收运输费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7,939,087.13 | 0.23 | 67,089,712.31 | 0.95 | -73.26 | 主要系公司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709,155,828.96 | 8.98 | 180,366,299.86 | 2.56 | 293.18 | 主要系公司需支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79,877.82 | 0.01 | 468,139.46 | 0.01 | -61.58 | 主要系公司合同负债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693,907.00 | 1.02 | 26,006,957.25 | 0.37 | 210.28 | 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0,401,142.12 | 0.13 | 19,573,575.17 | 0.28 | -46.86 | 主要系公司支付租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227,200.59 | 2.17 | 81,848,980.26 | 1.16 | 109.20 | 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引起的税会差异增加所致。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20,203,595.85 | 0.29 | -100.00 | 主要系公司未决诉讼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39,658,393.9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8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27,806.91 | 住房基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报告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展 |
集装箱船购置项目 | 595,945,791.01 | 213,002,096.22 | 597,903,909.72 | 报告期内,3艘2万吨级内贸集装箱船项目和3艘5万吨级内贸集装箱船项目均在稳步实施推进中。其中,1艘2万吨级内贸集装箱船和2艘5万吨级内贸集装箱船已完成交付;2艘2万吨级内贸集装箱船和1艘5万吨级内贸集装箱船均已完成下水,建造总进度分别进行至98%、85%和90%。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184,200,000.00 | 4,926,433.83 | 184,222,433.83 | 报告期内,2艘5万吨级散货船项目均已建造完工。 |
注1:船舶建造在设计审图工作完成后,共分为开工(分段建造)、入坞(上船台分段合拢)、出坞下水、航行试验、完工交付共5个节点。注2:以上两项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于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及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 | 船舶运输 | 1,000,000,000.00 | 100.00 | 1,082,030,454.94 | 413,986,369.41 | 7,993,020.19 |
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 船舶运输、租赁 | 796,000.00 | 100.00 | 539,658,393.93 | 365,959,126.57 | 53,015,559.56 |
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船舶代理 | 7,000,000.00 | 100.00 | 494,368,379.50 | 187,719,214.79 | 66,944,037.70 |
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投资收益 |
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 179,546,092.46 | 70,687,412.75 | 53,015,559.56 | - |
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116,159,547.66 | 86,455,422.79 | 66,944,037.70 | 10,297,458.31 |
单家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变动重大的说明:
1. 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37.91%,主要系船舶租金收入增加所致。
2. 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59.97%,主要系船舶租金收入减少所致。
注: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航运业是国民经济、对外贸易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为贸易的重要载体,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近年来,航运业发展趋势主要如下:
1.服务链延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已经成为行业共识,航运公司围绕做优做长服务链条、做强做全服务功能、做成做好供应链协同,以丰富产品供给,加快推进航运公司“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贸易全链条,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
2.智能化转型: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成为航运业的重要推动力。通过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船舶、港口、货物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和管理,提高整个物流链条的效率和可视性。同时,智能
化、数字化也推动了船舶运营效率提升和安全性的提高。
3.绿色型发展: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航运公司步入了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新赛道,航运企业积极响应和推进国际海事组织(IMO)减排战略和举措,领先探索绿色技术的试点和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船队清洁化水平,同时大力尝试能源转型升级。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持企业发展与服务国家战略紧密结合的发展思路,持续做优“干支结合、内外联动、散集并驱”的差异化经营模式,聚焦核心主业,全力做强集装箱运输业务;坚持稳步拓展,不断做大干散货运输业务;夯实服务基础,持续做优航运辅助业务专业平台。创新驱动,绿色赋能,责任扛鼎,以“科学打造智能绿色船队,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系统健全ESG治理体系,持续发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朝着成为“亚洲领先的区域物流服务商”承压奋进,为助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砥砺前行。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以海洋强省及“世界一流强港、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为引领,以全面推进“亚洲领先的区域物流服务商”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战略目标,全面落实发展战略,蓄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024年公司经营计划:集装箱运输量完成500万TEU,散货业务量完成2,500万吨。
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将采取的主要工作举措:
1.抓实“工作之要”,以进促稳,夯实主业根基。强化联动与协同,发挥业务专班机制强联动,创新业务模式强协同,实现物流服务能力蝶变升级;紧盯开拓与服务,深化“新明州特快”“台湾超精品电商特快”等优势航线品牌建设,打造东南亚特色精品航线,持续拓展支线航线网络,强化内贸大客户项目合作,紧盯船舶运转效率,确保集装运输业务企稳向好;依托体系与多元,不断增强散货运输价值优势,推动散货运输业务稳步向上;加快转型与增值,筑牢代理业务核心竞争力,促进航运辅助业务巩固发展;聚焦绿色与智能,积极推进新设备、新技术、新能源等在船应用,以航运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驱动船队发展提档加速。
2.制定“精准之策”,立足长远,提升管理效能。对标对表领先企业,提升精益管理意识,细化精益管理举措,强化执行能力,不断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贯彻降本增效,细化成本定额标准,建立长效、精细节支降本机制,加强成本管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厚植人才培育,加强人才建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企业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激活内生动力;维护股东权益,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全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股东回报工作;强化数字治理,深挖数据价值,推进各系统互联互通、相互服务,构建宁远数字管理链条,全方位拓展升级智慧航运。
3.织密“防护之网”,治本攻坚,筑牢安全底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不断健全风控管理机制,着力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全面压实安全生产链条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守住资金风险底线,实现公司资金稳健、高效、合理配置;
纵深推进“法治远洋”建设,深入开展法律纠纷“减存量、遏增量”专项行动,完善公司法律纠纷管理长效机制,深化数字化法务系统与财务、审计、监督的有效衔接,不断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和纠纷专业处置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4.把稳“前进之舵”,党建引领,增强发展动能。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作为长期任务,以政治智慧涵养治理智慧;强基固本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做优做实“赋能号”NBOS党建服务直通车,促进党建和生产经营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正风肃纪抓好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压实“四责协同”机制,高压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凝心聚力促进群团建设,聚焦暖心关爱,持续开展职工慰问帮扶工作,在联系服务群众上展现更大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以宁远老轨创新工作室和船舶“五型”班组建设为载体,在“擦亮品牌、提升效益”上取得更大成效;激发青年活力,扎实引导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建功,不断擦亮青年“硬核”力量和奋斗底色;加快公司“七大专项文化”和基层特色文化建设,多点发力构建“为大局服务、多主体参与、全方位拓展、融媒体展现、宽领域创作”五位一体“大宣传”新格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航运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其需求及行业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联度较高。宏观经济波动、沿海及腹地经济的发展状况、地缘政治、运力需求和供给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对客户运输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对航运行业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2.市场竞争导致的风险
航运行业服务朝着同质化和集中化发展,航运企业为提高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在航线布局、运输设备、运价、延伸服务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
3.航运运输安全的风险
航运业务存在因不可抗力或人为疏失因素而造成运输标的损坏或灭失、装载的货物受损或灭失的风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航运企业面临赔偿、交通运输工具损毁等风险。公司已为其运输工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了相应的财产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如果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支出时,将导致额外支出,并可能对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4.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
航运业务的开展需获得交通、海事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取得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如果航运企业在经营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未能及时取得、更新、续期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公司治理的要求,坚持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并由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确保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1次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跟进并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有力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立足分拆上市特性,与控股股东建立健全以实现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为目标的“A+A”联动机制,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按要求进行了披露,关联交易运作规范,控股股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要求,人员结构科学合理,选聘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方式和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中均占多数。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根据相关议事规则认真履职,为公司专业化、高效化决策提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能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诚信、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四)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选举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合规监督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明确了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同时,公司聘任了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信披事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9则,确保重大信息的畅通传递与合规披露,以透明、有效的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原则,充分利用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平台、投资者关系网站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真诚沟通,并充分利用新媒介如微信公众号,不断创新和丰富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年报、半年报及三季报),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热线、传真和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问答回复率达100%,公司致力于为投资者搭建更加多元立体和畅通便捷的沟通平台,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尊重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与经营发展的建议,与广大投资者形成了真诚、互信的交流生态。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注重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共生共促,报告期内完成上一年度权益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02亿元(含税)。
(七)ESG体系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ESG发展,积极履行ESG职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报告期内,公司推动ESG体系建设整合,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其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并成立公司ESG工作专班,负责相关协调和执行工作;形成ESG报告发布机制,将体系指标落实落细在《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中,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一)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设置了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并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报告期内,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拥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纳税,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做到独立经营,独立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公司与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从事业务上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但公司与上述企业均独立运营、管理、决策,且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属于关联方,故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间接控股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中,部分下属企业从事的内河航运和船代业务与公司的海运及船代业务存在相似的情形,但由于两者在业务范围、运输工具属性、企业功能定位、运营资质内容、产业链条环节等方面皆不同,故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详细内容已述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股份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定位存在本质区别,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股东均已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承诺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13 | 2023年4月2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共14项议案,分别为: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时会议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徐宗权 | 董事长 | 男 | 58 | 2021年3月2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96.94 | 否 |
陈晓峰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2021年3月2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96.44 | 否 |
陈加挺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1年3月2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82.02 | 否 |
庄雷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1年3月2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82.02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23年11月25日 | ||||||||||
陶荣君 | 董事 | 男 | 53 | 2021年7月5日 | 至今 | 0 | 0 | 0 | / | / | 是 |
钱勇 | 董事 | 男 | 41 | 2023年4月24日 | 至今 | 0 | 0 | 0 | / | / | 是 |
周亚力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1年7月5日 | 至今 | 0 | 0 | 0 | / | 10.00 | 否 |
金玉来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年7月5日 | 至今 | 0 | 0 | 0 | / | 10.00 | 否 |
范厚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年7月5日 | 至今 | 0 | 0 | 0 | / | 10.00 | 否 |
杨定照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男 | 53 | 2024年1月3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16.89 | 否 |
黄勇 | 监事 | 男 | 47 | 2024年1月3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 | 是 |
戎超峰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7 | 2021年3月2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63.86 | 否 |
俞伟耀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21年3月2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81.72 | 否 |
董事(离任) | 2021年3月21日 | 2023年3月27日 | |||||||||
励平 | 财务总监 | 女 | 54 | 2021年3月21日 | 至今 | 0 | 0 | 0 | / | 61.83 | 否 |
倪维芳 | 监事会主席、监事 (离任) | 男 | 59 | 2021年3月21日 | 2024年1月31日 | 0 | 0 | 0 | / | 82.02 | 否 |
郭增锋 | 监事(离任) | 男 | 56 | 2021年3月21日 | 2024年1月31日 | 0 | 0 | 0 | / | / | 是 |
苏持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离任) | 男 | 42 | 2021年3月21日 | 2023年7月19日 | 0 | 0 | 0 | / | 44.3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738.1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徐宗权 | 历任宁波海运公司船舶驾驶员,宁波远洋运输公司船舶驾驶员,宁波远洋运输公司国际货运分公司业务员、经理助理、副经理,宁波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宁波联合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舟山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远洋党委书记、董事长。 |
陈晓峰 | 历任宁波港务局北仑港埠公司电气技术员、团委干事、团委书记,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矿石分公司团委书记,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管、党群工作部副主任、机械一队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总裁办公室主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秘书科科长、副部长,舟山市衢黄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波远洋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
陈加挺 | 历任宁波港务局轮驳公司电机员、电气机务员,宁波港集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技术设备部副经理、经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后变更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甬港拖轮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舟山市甬舟拖轮有限公司监事,台州鼎洋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宁波鼎盛海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远洋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舟山港兴港海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庄雷君 | 历任宁波港务局北仑集装箱公司机械二队门机司机、机械三队值班长、调度室指导员,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操作部值班调度、值班主任,万方(太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营运操作部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太仓港万方龙达木材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华奥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泰利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经理,温州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甬宁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宁波远 |
洋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嘉兴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
陶荣君 | 历任宁波港务局北仑作业区(后更名为“宁波港务局北仑港埠公司”)调度室调度员、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主任,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教育科科长,万方(太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舟山港股份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北仑涌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港北仑通达货运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意宁码头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港鼠浪湖物流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海湾码头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舟山港有色矿储运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宁波远洋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投资管理部部长,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
钱勇 | 历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市场营销中心副主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集装箱中心(中转操作中心)副主任、业务部集装箱中心(中转操作中心)主任,浙江海港国际联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波远洋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业务部副部长,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 |
周亚力 | 历任浙江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香港何铁文会计师行审计员,浙江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远洋独立董事,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金玉来 | 历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海商室主任。现任宁波远洋独立董事,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主任,美设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范厚明 | 历任煤炭部抚顺煤矿电机厂助理工程师,大连海事大学运输管理系助教、讲师,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航运管理系主任、副教授、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宁波远洋独立董事,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前身为“交通运输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杨定照 | 历任宁波港引航管理站引航员,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总值班室副主任、安全卫环科科长、引航三科科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海港引航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宁波远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监事会主席。 |
黄勇 | 历任宁波港北仑第二集装箱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桥吊技术员,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桥吊主管、工程技术部流机主管、工程技术部经理助理、工程技术部副经理、工程技术部主任工程师、营运操作部副经理兼多元办主任,宁波港集团北仑第三集装箱有限公司营运操作部操作经理、现场作业党支部书记、商务部经理、机关第一支部书记,杭州东洲内河国际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远洋监事,舟山港务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舟山港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港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
戎超峰 | 历任宁波海运公司(后更名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船员、船长,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指导船长、总船长。现任宁波远洋职工代表监事、总船长。 |
俞伟耀 | 历任宁波港务局镇海港埠公司担任机械队技术员、副队长、机电科副科长、港机厂厂长,宁波正大粮油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宁波港务局镇海作业区工贸公司经理、副经理,宁波港务局集装箱发展部发展科科长,宁波港国际集装箱综合发展总公司(后更名为“宁波港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海湾码头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舟山港兴港海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华奥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泰利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西新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港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远洋董事,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宁波远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 |
励平 | 历任宁波港集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监事,舟山港兴港海运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宁波远洋财务总监,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3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俞伟耀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俞伟耀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俞伟耀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俞伟耀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钱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可连选连任,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3. 2023年7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苏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苏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苏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4.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庄雷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交所资格备案无异议后聘任将正式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庄雷君先生在取得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备案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自2023年11月25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5. 2024年1月10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倪维芳先生、郭增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倪维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郭增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两位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倪维芳先生和郭增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两位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正式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1月31日,公司完成补选监事会主席、监事的工作,两位的辞职申请正式生效。
6.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定照先生、黄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可连选连任。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杨定照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及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7.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终止日期为2024年3月20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中。在相关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陶荣君 | 宁波舟山港股份 | 投资管理部部长 | 2020年8月 | 至今 |
钱勇 | 宁波舟山港股份 | 业务部副部长 | 2022年9月 | 至今 |
黄勇 | 舟山港务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2年7月 | 至今 |
郭增锋(离任) | 舟山港务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0年5月 | 2023年11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徐宗权 | 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 | 2023年6月 |
陈晓峰 | 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3月 | 2023年4月 |
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7月 | 至今 | |
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
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6月 | 至今 | |
陈加挺 | 舟山港兴港海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5月 | 至今 |
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5月 | 至今 | |
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年10月 | 至今 | |
庄雷君 | 嘉兴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1月 | 2023年2月 |
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至今 | |
舟山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7月 | 至今 | |
嘉兴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2月 | 至今 | |
陶荣君 |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 | 2022年4月 | 2023年9月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2月 | 至今 |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 | 至今 | |
钱勇 | 浙江海港国际联运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2年5月 | 2023年8月 |
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至今 | |
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至今 | |
周亚力 | 浙江优全护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3月 | 2023年1月 |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2023年1月 | |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 | 2023年7月 | |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 | 2023年11月 | |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9月 | 至今 | |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 | 至今 | |
金玉来 | 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1998年9月 | 至今 |
中国海商法协会 | 理事 | 2020年8月 | 至今 |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04年3月 | 至今 | |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3年12月 | 至今 | |
美设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至今 | |
范厚明 |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5年3月 | 至今 |
杨定照 |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 安全卫环科科长 | 2021年7月 | 2023年5月 |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3年5月 | 2023年10月 | |
浙江海港引航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月 | 2024年1月 | |
黄勇 | 舟山港嵊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2月 | 至今 |
舟山港浦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2月 | 至今 | |
俞伟耀 | 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4月 | 2023年10月 |
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3年10月 | 至今 | |
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
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
励平 | 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3月 | 至今 |
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2月 | 至今 | |
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
郭增锋 (离任) | 舟山港嵊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8月 | 2023年12月 |
舟山港浦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 | 2024年2月 | |
苏持 (离任) | 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4月 | 2023年10月 |
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3年4月 | 2023年8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由监事会提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 |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均不领取专门的董事、监事职务报酬。其中, |
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管理权限、岗位工作,由公司发放薪酬。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2.独立董事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领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管理权限、岗位工作和考核情况,由公司发放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均按上述原则执行并按时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738.12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钱勇 | 董事 | 选举 |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杨定照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选举 | 监事职务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职务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产生。 |
黄勇 | 监事 | 选举 |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
庄雷君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 |
俞伟耀 | 董事 | 离任 | 因工作原因辞去前述职务。 |
倪维芳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因工作原因辞去前述职务。 |
郭增锋 | 监事 | 离任 | 因工作原因辞去前述职务。 |
苏持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因工作原因辞去前述职务。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了20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5.《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20.《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以上第1、3、6、9、10、12、13、14、15、17、19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议,将第4项议案在会议上进行报告。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并通过了1项议案: 1.《关于提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了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8月25日 | 审议并通过了3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18日 | 审议并通过了1项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了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2月29日 | 审议并通过了3项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以上第2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徐宗权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陈晓峰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陈加挺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庄雷君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陶荣君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钱勇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周亚力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金玉来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范厚明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俞伟耀(离任)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说明:
钱勇先生和俞伟耀先生分别以董事候选人身份、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周亚力 委员:金玉来、范厚明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金玉来 委员:徐宗权、范厚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范厚明 委员:陈晓峰、周亚力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主任委员:徐宗权 委员:陈加挺、周亚力、金玉来、范厚明 |
注: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1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围绕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讨论。 | 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汇报、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把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审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加强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 | / |
2023年3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14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关于议案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关于议案4,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关于议案5,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关于议案7,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 |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12.审议《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也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关于议案9,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议案10,该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并同意将第1至12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 ||
2023年4月24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并同意将所有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 |
2023年8月22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4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并同意将第1至3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3.《关于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10月23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并同意将所有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31日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 1.《关于提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钱勇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了董事候选人本人的同意意见,认为钱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钱勇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其成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 |
2023年10月12日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庄雷君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了本人的同意意见,认为庄雷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由于庄雷君先生暂未 |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及测试,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无异议后,其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将正式生效。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2项议案: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规定,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2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并同意将所有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3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3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人员 | 95 |
行政人员 | 124 |
技术人员 | 25 |
业务人员 | 594 |
合计 | 83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580 |
大学专科 | 208 |
大学专科以下 | 50 |
合计 | 83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合理合法为原则,以强化竞争机制、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为出发点,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效益与效率导向,结合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和组织绩效管理体系。同时,公司按照国家和属地政策,规范发放员工福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提升员工综合素质能力,根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以需求为导向,以员工为中心,以技能为本位,以培训资源为依托,稳步推进年度培训工作。逐步完善培训体系建设,创新培训理念和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持续推进内训师队伍建设,发掘和储备具有内
训师潜能的人才,组织多维度、多元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覆盖率,切实提升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3年度公司累计组织员工培训2,416人次,同时积极选送职工参加各类外部重点培训项目,持续提升人才综合素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124,068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34,990,135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第八章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明确。
2.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08,633,3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1,529,533.44元,占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0.08%。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6月1日为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实施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0,295,387.29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8,6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01,466.7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1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51,801,466.74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4,034,465.02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51,801,466.7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2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契约化管理与差异化薪酬为原则,全面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突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契约化绩效奖惩机制。通过结合企业经营成效指标与个人分管工作指标的考核管理模式,构建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成绩和薪酬水平之间的联动纽带,从而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实际,对内控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优化。同时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评价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内部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通过经营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方式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进行整体管控,不断推进子公司风险管理和合规体系建设,增强子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88.8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绿色为底向蔚蓝而行,擦亮公司高质量发展底色,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公司经营的全过程各方面。
(1)排污信息
①废气排放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大气污染排放的要求,内部制定了《船舶防空气污染须知》等制度文件,用于规范船舶操作,严控船舶污染物排放。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号召,使用低硫油燃料、大力推进营运船舶岸电改造,新造船舶全部安装有船载岸电系统、部分船舶加装SCR系统,持续推动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
②污水排放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源头治理,规范船舶污染物回收运营机制,公司制定了《机舱污油水管理须知》等文件制度,对污油水、生活污水等污水排放实行严手段、强管理的落实方针,严格对船舶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水及绝大多数舱底污水进行岸基回收处理,少量舱底污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合规排放,规范执行压载水处理操作流程,对生活污水通过船上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进行排放,对于零排放水域,全部进行退岸回收处理。
③废弃物排放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内部制定了《船舶垃圾管理须知》和《垃圾管理计划》,严格管理船舶固体垃圾处理和回收工作,要求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和储存,按不同要求加工和处理。对于需要退岸回收处理的废弃物,公司委托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资质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①岸电设备
在船舶和码头具备岸基供受电条件,且已就供受电程序做出适当安排,在不影响船岸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船舶均优先使用岸电,公司目前自有船舶配备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普及率已达到57%左右。
②低硫油燃料使用与考核
公司目前所有的运营船舶均使用低硫油作为燃料油,同时制定了低硫油操作手册,对低硫油使用转换程序、工作条件和限制条件等作出规定。
公司制定有完整的能源管理制度,从燃油加装申请、燃油使用监管、污油回收管理等方面实施船舶燃油闭环管理,尽力做到监管不留死角、记录清晰可查,实施船舶能源消耗考核,从船舶绩效中体现节能减排。
③油污水及压载水管理设施
公司所有船舶配备有经主管机关认可的油水分离设备,不断加强船舶油水分离器及其检测、报警装置等防污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在非零排放水域排出的油污水含油量小于15PPM;船舶油污水回收操作按《污油水回收作业安全检查表》相关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将回收时间、接收设施、数量等情况由操作负责人记入《油类记录簿》中。充分利用技术革新,力推国际航行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实施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
④船舶垃圾管理设施
公司船舶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和储存,按不同要求加工和处理的方式,自有船舶均备有桶、金属箱、罐、集装袋或轮式的专用垃圾箱,要求专用垃圾箱在船上紧固并有紧固密闭的盖子且必须标示清晰。同时,在船上配备焚烧炉、压实机和粉碎机等垃圾处理设备,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部分垃圾制品可以焚烧处理,焚烧炉渣灰退岸回收。若不符合焚烧规定,则必须留存在船,到港口后送往港口接收设备处理。每次排放作业或焚烧垃圾都应记录在《垃圾记录簿》中。
⑤提高船舶发动机排放水平
公司新明州系列、宁远系列船舶发动机全部达到国际排放Ⅱ标准,其中有2艘船舶发动机采用SCR技术,达到了国际排放Ⅲ标准,在减少碳排放的同时,降低了氮氧化物排放水平。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形成针对处理极端天气、环境污染、船舶安全等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应急处理机制。同时,做好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及船舶航线所经地区规定,对船舶运行进行环保自行监测。
相关环境信息详见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贯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始终坚持走绿色低碳航运发展道路。
一是以制度为引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等环境保护国内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和各项规定、规则,密切关注国内外环境保护的最新动态,不断将新要求、新标准融入到公司保护环境的规章制度上,公司制定《环
境保护管理规定》《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并认真有效落实落细,通过内外部环境和能源管理审核,不断提高环境和能源管理水平。二是以管理为抓手。公司依据自身发展目标和实际发展情况,建立ESG管理架构,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董事会是ESG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ESG管理的研究和指导;公司成立ESG工作专班,负责相关协调和执行工作,专班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三是以落实为重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对船舶污油水回收、生活污水排放管控,船舶垃圾回收等工作;持续推进国际航行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和船载岸电技术改造;通过科学设计航线、借潮航行、设定经济航速和转速等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船舶效能以提高能源效率。四是以技术为保障。公司积极在新造船中引入智能船舶信息平台和能效管理系统,优化船体设计和加强变频技术应用等。
五是以探索为突破。公司始终坚持创新赋能的原则,积极探索清洁能源燃料应用,报告期内,完成了国内首单集装箱船舶海上锚地生物燃料油加注作业,不断探索实施纯电池动力海上运输船舶的研发,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六是以宣贯为配合。公司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等方式,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使节能减排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充分落实,实现公司绿色发展。
相关信息详见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0,48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试用新型环保生物燃料油; 2.持续推进绿色智能船队结构升级,如老旧小船舶淘汰,船舶变频技术应用、电喷共轨柴油机等在绿色节能船舶上的应用; 3.实施现有船舶船载岸电装置改造,新造船舶船载岸电装置配备工作; 4.船舶效能管理,包括能源使用考核、污油水回收监控、设备技术管理优化、科学设计航线、设定经济航速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系,把相关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形成“岸基—船舶”两级管理模式,公司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相关制度,配备专职能效管理员,按照公司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方案及实施方案重点项目计划表,结合公司管理要求,规划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并有效实施。
1.开展船舶精细化碳排放管理。落实船舶受油、用油、污油回收的全程管控,做实做细日常管理,加强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反馈、改进,实施船舶能耗定额考核,不断分析改善船舶耗油情况,促进碳排放工作有效开展。
2.重点加强对国际航行船舶碳排放管控工作,落实国际航行现有船能效指数(EEXI)与营运碳强度指标(CII)的评估、验证、评级工作。
3.加强船舶技术改造,力推船舶接岸电工作。报告期内,完成高压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改造1艘,完成大容量低压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改造3艘,完成小容量低压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改造1艘,自有船舶共接插岸电2,506艘次,接用岸电时长27,569小时,累计使用岸电1,289,923千瓦时,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89.3%、80.5%和198.1%。
4.加强船队转型升级,增强节能新技术在船舶中的应用,将高压岸电管理系统、智能能耗管理系统、海水泵变频技术应用至公司自有船舶中,实施绿色船队改造。公司取得“绿色船舶”船级符号船舶20艘,有9艘船舶取得“智能船舶”符号。
相关信息详见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扛鼎对股东、供应商及客户、员工、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责任重担,与社会共享和谐之果。坚持规范运作,严守合规发展的底线、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能力,打造“合规宁远”品牌;重视股东权益保护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与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践行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员工的基本权益,着力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营造温暖的职场氛围,携手员工共同成长;坚决贯彻安全管理,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持续提升运营效能,以隐患“零容忍”态度实现“生产零事故,人员零伤亡,船舶零滞留”的安全生产总目标;秉承诚实守信、利益共生的原则,打造负责任的经营形象,深化拓展服务国家战略的项目及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努力实现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作共赢,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充分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将自身资源与社区共享,积极开展稳岗就业、公共服务、公益慈善等多个领域活动,传播爱心,共建美好家园。
相关信息详见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 | 1、在本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宁波远洋及其下属公司除外)的现有少量驳船运输、船舶代理和散货货运代理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宁波远洋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在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确保宁波远洋为本公司下属唯一的航运业务(国际、沿海及长江航线)、船舶代理业务和散货货运代理业务的平台,具体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航线、沿海航线和长江航线的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和散货货运代理等业务(以下简称“现有主营业务”)。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履行现有驳船运输、船舶代理和散货货运代理合同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宁波远洋及其下属公司除外)将不参与或从事与宁波远洋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会新签署驳船运输、船舶代理和散货货运代理的合同。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市场发现任何与宁波远洋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 2021年4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的新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宁波远洋,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宁波远洋,及/或采取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必要措施。5、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宁波远洋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其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平合理的途径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和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形。6、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宁波远洋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宁波远洋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宁波远洋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舟山港股份 | 1、在本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宁波远洋及其下属公司除外)的现有少量驳船运输、船舶代理和散货货运代理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宁波远洋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在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确保宁波远洋为本公司下属唯一的航运业务(国际、沿海及长江航线)、船舶代理业务和散货货运代理业务的平台,具体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航线、沿海航线和长江航线的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和散货货运代理等业务(以下简称“现有主营业务”)。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履行现有驳船运输、船舶代理和散货货运代理合同外,本公司 | 2021年4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宁波远洋及其下属公司除外)将不参与或从事与宁波远洋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会新签署驳船运输、船舶代理和散货货运代理的合同。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市场发现任何与宁波远洋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新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宁波远洋,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宁波远洋,及/或采取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必要措施。5、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控股股东期间,如宁波远洋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其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平合理的途径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和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形。6、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宁波远洋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宁波远洋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宁波远洋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远洋 | 1、待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舟山港控制的其他企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尚未履行完毕的少量驳船运输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和散货货运代理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公司与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舟山港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在省海港集团、宁波 | 2021年4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舟山港集团、宁波舟山港作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期间,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自身业务外,本公司不会从事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舟山港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主营业务。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相关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上述承诺在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舟山港作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远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及本人所控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 | |||||||||
解决关联交易 | 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 |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以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规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6、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担全额赔偿责任。7、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舟山港股份 |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以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企业及本企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业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6、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担全额赔偿责任。7、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远洋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对存在合理原因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与关联方依法签订协议,以市场公允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相关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上述承诺在宁波舟山港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作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21年4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远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以外,本人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关联交易。2、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6、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7、本承诺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 |||||||||
股份限售 | 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 | 1、自宁波远洋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宁波远洋股份,也不由宁波远洋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宁波远洋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宁波远洋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宁波远洋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 2022年12月8日 | 是 | 2025年12月8日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该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宁波远洋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公司持有的宁波远洋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宁波远洋,因此给宁波远洋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宁波远洋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宁波远洋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7、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后生效,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 |||||||||
股份限售 | 宁波舟山港股份、舟山港务 | 1、自宁波远洋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宁波远洋股份,也不由宁波远洋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宁波远洋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宁波远洋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宁波远洋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该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宁波远洋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公司持有的宁波远洋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宁波远洋,因此给宁波远洋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宁波远洋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 | 2022年12月8日 | 是 | 2025年12月8日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宁波远洋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7、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后生效,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 |||||||||
股份限售 | 富浙资本、机场集团、杭钢集团 | 1、自本承诺人取得所持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该等股份;2、本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 2021年3月30日 | 是 | 2024年3月30日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承诺函自本承诺人签署后生效,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其他 | 宁波舟山港股份 | 1、本公司和宁波远洋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宁波远洋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本公司和宁波远洋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宁波远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宁波远洋的资产或干预宁波远洋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宁波远洋拥有自己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本次分拆后,本公司和宁波远洋将继续保持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独立性,避免交叉任职。3、本公司、宁波远洋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4、宁波远洋业务独立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 2021年4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企业间没有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宁波远洋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其他 | 宁波舟山港股份、舟山港务 |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宁波远洋股票。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本企业减持宁波远洋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减持前提:不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公开承诺的情况。若发行人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或触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时,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5、减持方式和比例: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企业采取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6、减持期限:本企业减持宁波远洋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减持达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个交易日内做出公告;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企业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7、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8、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相关减持股票收益归宁波远洋所有。9、上市后本企业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约束。 | |||||||||
其他 | 宁波舟山港股份 |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2、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 | 2022年12月8日 | 是 | 2025年12月8日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3、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股份;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本企业同意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履行其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与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承诺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其他 | 宁波远洋 |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 | 2022年12 | 是 | 2025年12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预案,并经公司2021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应当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二)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2)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 | 月8日 | 月8日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3)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4)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5)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条件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三)本预案的修订权限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本预案的执行: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未来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选举或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五)本预案的约束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如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东为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追索权。5、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可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其他 | 宁波远洋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发行人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2022年12月8日 | 是 | 2025年12月8日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承诺人履行其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应付承诺人的薪酬与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发行人回购股份,承诺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
其他 | 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舟山港股份 | 如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公司股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同时停止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宁波远洋 | 如果公司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公司将对未履行承诺事项或未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股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截留其从本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等措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
其他 | 宁波远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如有),停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露,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舟山港股份 | 1、本企业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2、若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做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对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
其他 | 宁波远洋 |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预计使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措施,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做出承诺来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为达到募投项目的预期回报率,公司将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公司将持续改进生产流程,建立现代化及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通过对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建立相应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达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目标。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公司董事会已充分做好了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以及公司自身原材料、产能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按计划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详细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程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合并口径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同时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5、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 |||||||||
其他 | 宁波远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宁波远洋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宁波远洋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宁波远洋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宁波远洋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
其他 | 宁波远洋 | 授权且仅授权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货运分公司为宁波远洋各航线航运业务在省海港集团内唯一的订舱平台,本企业不会直接接受省海港集团旗下其他集装箱货代企业的订舱业务。 | 2021年8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伟、沈洁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发生,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主要类别为:向关联方购买燃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收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其他支出和其他收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2023年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生效后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提供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从事的相关金融服务业务,服务有效期为一年。 | 1.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于上交所网(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节“(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940,000,000.00 | 2.3%-3.95% | 66,400,000.00 | 150,000,000.00 | 30,000,000.00 | 186,400,000.00 |
合计 | / | / | / | 66,400,000.00 | 150,000,000.00 | 30,000,000.00 | 186,40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授信业务 | 940,000,000.00 | 207,051,693.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共发生利息费用2,352,252.05元人民币,截止2023年12月底应付利息金额为139,766.13元人民币。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日 | 1,075,696,605.48 | 0.00 | 1,025,545,791.01 | 1,025,545,791.01 | 1,025,545,791.01 | 1,027,526,343.55 | 100.19% | 217,928,530.05 | 21.25%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集装箱船购置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日 | 否 | 595,945,791.01 | 595,945,791.01 | 213,002,096.22 | 597,903,909.72 | 100.33% | 2024年2 | 否 | 是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否 | 0.00 |
月 | 用 | 用 | 用 |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日 | 否 | 184,200,000.00 | 184,200,000.00 | 4,926,433.83 | 184,222,433.83 | 100.01% | 2023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00 |
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日 | 否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100.00% | 2022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日 | 否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00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686,633,813.50元及支付发行费用计人民币4,697,984.28元,合计人民币691,331.797.78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691,331.797.7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定存款利率为银行自律协会规定的上限。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将散货船购置项目、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金额(含利息收入)合计41,267.74元转入“集装箱船购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银行账号:3901130029000223044)内继续使用。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故免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0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75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0 | 954,000,000 | 72.9 | 954,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 | 0 | 106,000,000 | 8.1 | 106,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0 | 47,110,000 | 3.6 | 47,11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0 | 35,330,000 | 2.7 | 35,33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0 | 35,330,000 | 2.7 | 35,33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402,232 | 2,258,599 | 0.1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4,699 | 1,959,398 | 0.1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7,990 | 1,280,938 | 0.1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1,102,508 | 1,107,724 | 0.08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6,223 | 1,021,096 | 0.0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258,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8,599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59,3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9,398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80,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0,938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1,107,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7,72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1,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1,096 |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875,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875,981 | ||||
任伟芳 | 8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5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6,900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 | 763,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3,336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4(QFII) | 708,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708,74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954,000,000 | 2025年12月9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 | 106,000,000 | 2025年12月9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47,110,000 | 2024年3月31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0 | 自其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35,330,000 | 2024年3月31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0 | 自其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5,330,000 | 2024年3月31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0 | 自其取得所持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陶成波 |
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仓储、包装、灌装;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租赁;在港区内从事货物驳运,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货物运输代理,铁路工程承建,铁路设备维修;港口拖轮经营;自有场地、船舶、设备、设施及自有房屋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口岸物流信息服务;港口起重、运输、装卸机械的制造、安装、维修;水电、管道的安装、维修;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蒸汽供应;危险化学品储存(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批准品种);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限分支机构持证经 |
营);生活饮用水制水、供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非生活饮用水供应;港区供水、供电;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国内陆路货运代理、小件行李寄存;货物车船联托运、装卸搬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预算审计;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其他情况说明 | 已述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03号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波远洋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宁波远洋,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为:
(一)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收入”及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宁波远洋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运输服务和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的收入。 宁波远洋对于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履行了劳务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 |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我们了解、评估了管理层与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包括宁波远洋运营系统的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在内的关键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 我们通过检查相关劳务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政策进行了分析评估。结合所了解到的公司所提供劳务的服务特征,我们进而评估了宁波远洋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的收入确认与其披露的会计政策的一致性。 |
入,并且对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根据在向客户提供劳务前是否拥有对劳务的控制权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并相应按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总额或佣金手续费的净额确认收入。于2023年度,宁波远洋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69,132,016.58元,其中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89,485,749.60元,约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3.74%。 由于宁波远洋提供劳务的业务量大,客户覆盖面广,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我们将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3. 我们通过抽样检查相关劳务合同,针对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评估宁波远洋在提供劳务前是否拥有对于劳务的控制权,进而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或是代理人。 4. 我们采用抽样方式,测试了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包括: ? 检查与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各类劳务合同、航运记录及经客户确认的相关作业单据或结算单据、发票等; ? 检查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并核对至经客户确认的相关作业单据或结算单据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 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 ? 针对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未完航次的收入确认: ? 测试了宁波远洋计算未完航次的收入确认中使用的运输费率以及航次的开航时间,将其与诸如客户合同、航运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 ?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航行总天数的估计; ? 重新计算未完航次的收入确认以验证其准确性并核对至财务记录。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
四、其他信息
宁波远洋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宁波远洋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宁波远洋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宁波远洋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宁波远洋、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宁波远洋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宁波远洋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宁波远洋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宁波远洋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4年3月25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刘 伟 (项目合伙人) ———————————— 沈 洁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415,049,003.78 | 1,557,364,942.9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7,521,191.60 | 190,440,655.68 |
应收账款 | 七、5 | 793,064,021.55 | 848,755,933.7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9,335,942.26 | 21,494,731.65 |
预付款项 | 七、8 | 37,779,070.29 | 50,870,961.7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973,662.46 | 8,595,545.0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69,858,133.47 | 62,381,358.38 |
合同资产 | 七、6 | 31,786,252.13 | 33,720,581.3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65,002,466.53 | 23,359,638.53 |
流动资产合计 | 2,691,369,744.07 | 2,796,984,349.0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85,031,271.09 | 291,890,922.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9,486,609.45 | 19,854,088.72 |
固定资产 | 七、21 | 4,242,669,737.95 | 3,200,762,059.30 |
在建工程 | 七、22 | 444,108,937.86 | 305,119,993.8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6,219,465.39 | 34,359,818.94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81,804.10 | 2,979,913.3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1,343,070.12 | 1,343,070.1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844,348.62 | 2,290,568.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682,134.05 | 4,522,396.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81,919,089.18 | 376,945,977.2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08,086,467.81 | 4,240,068,809.12 | |
资产总计 | 7,899,456,211.88 | 7,037,053,158.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0,095,833.34 | 30,032,08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0,651,693.00 | 18,996,62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861,148,375.13 | 906,163,502.23 |
预收款项 | 七、37 | 966,751.26 | 3,098,342.87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98,642.43 | 5,201,549.5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361,247.98 | 2,850,628.6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939,087.13 | 67,089,712.3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09,155,828.96 | 180,366,299.8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80,693,907.00 | 26,006,957.2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79,877.82 | 468,139.46 |
流动负债合计 | 1,846,191,244.05 | 1,240,273,835.4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35,000,000.00 | 501,4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401,142.12 | 19,573,575.1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0,203,595.85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71,227,200.59 | 81,848,980.2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6,628,342.71 | 623,026,151.28 | |
负债合计 | 2,462,819,586.76 | 1,863,299,986.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08,633,334.00 | 1,308,633,3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92,909,333.54 | 2,393,132,108.8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71,204,053.24 | 106,998,852.10 |
盈余公积 | 七、59 | 123,444,764.19 | 86,834,172.5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532,111,578.75 | 1,266,217,238.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28,303,063.72 | 5,161,815,706.35 | |
少数股东权益 | 8,333,561.40 | 11,937,465.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36,636,625.12 | 5,173,753,171.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899,456,211.88 | 7,037,053,158.15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11,538,349.27 | 1,150,882,481.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000,000.00 | 2,006,683.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662,573,739.15 | 693,635,715.06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05,488.64 | 2,909,815.29 | |
预付款项 | 7,233,219.64 | 6,864,188.7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6,709,791.86 | 5,378,511.65 |
其中:应收利息 | 1,869,415.09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6,909,064.20 | 59,539,387.90 | |
合同资产 | 29,863,689.64 | 26,187,238.5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918,393.95 | 3,935,277.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57,151,736.35 | 1,951,339,298.9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9,728,048.20 | 352,732,663.35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890,964,042.23 | 850,415,141.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140,691.87 | 8,187,079.27 | |
固定资产 | 2,716,361,396.46 | 1,615,323,927.39 | |
在建工程 | 442,524,032.20 | 304,214,333.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70,705,889.18 | 704,042,281.59 | |
无形资产 | 1,455,082.60 | 1,806,495.1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7,170.15 | 1,315,565.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666,371.68 | 267,150,670.4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12,652,724.57 | 4,105,188,157.51 |
资产总计 | 6,869,804,460.92 | 6,056,527,456.4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0,095,833.3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74,054,916.04 | 484,489,290.81 | |
预收款项 | 966,751.26 | 3,098,342.87 | |
合同负债 | 1,741,224.77 | 5,201,549.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34,158.15 | 1,723,744.31 | |
应交税费 | 4,944,326.81 | 47,570,478.56 | |
其他应付款 | 580,558,609.39 | 33,330,778.5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454,108.49 | 52,110,192.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6,710.23 | 468,139.4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4,806,638.48 | 627,992,516.8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42,400,333.67 | 671,714,827.9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203,595.85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2,618,514.69 | 75,196,350.8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05,018,848.36 | 767,114,774.58 | |
负债合计 | 2,079,825,486.84 | 1,395,107,291.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08,633,334.00 | 1,308,633,33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16,758,243.09 | 2,516,981,018.4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1,204,053.24 | 106,998,852.10 |
盈余公积 | 113,087,956.46 | 76,477,364.79 | |
未分配利润 | 780,295,387.29 | 652,329,595.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89,978,974.08 | 4,661,420,165.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69,804,460.92 | 6,056,527,456.47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469,132,016.58 | 4,768,748,273.2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469,132,016.58 | 4,768,748,273.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89,825,092.40 | 3,923,286,797.7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713,979,440.45 | 3,779,049,425.0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976,096.54 | 20,591,146.61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8,046,060.55 | 150,604,640.90 |
研发费用 | 七、65 | 6,659,472.55 | |
财务费用 | 七、66 | -2,835,977.69 | -26,958,414.88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88,106.08 | 39,374,728.00 | |
利息收入 | 36,432,742.12 | 6,441,852.5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4,491,678.85 | 53,664,894.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8,640.14 | 6,911,093.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12,765.50 | 7,008,162.0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27,564.51 | 388,005.4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720.25 | -8,943,068.0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497,618.06 | 19,572.6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5,827,016.97 | 897,501,973.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790,468.34 | 3,962,781.8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4,021.65 | 124,668.9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2,583,463.66 | 901,340,086.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1,946,973.58 | 231,319,050.6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0,636,490.08 | 670,021,035.7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0,636,490.08 | 670,021,035.7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4,034,465.02 | 669,891,662.7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97,974.94 | 129,373.0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00,636,490.08 | 670,021,035.7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4,034,465.02 | 669,891,662.7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97,974.94 | 129,373.0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7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926,676,651.37 | 4,122,221,958.6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410,403,406.11 | 3,502,084,869.56 |
税金及附加 | 12,151,839.27 | 19,178,099.93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6,113,845.21 | 97,045,500.25 | |
研发费用 | 6,659,472.55 | ||
财务费用 | 16,486,911.44 | -30,887,845.7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625,763.82 | 46,827,727.31 | |
利息收入 | 27,057,576.51 | 3,445,802.73 | |
加:其他收益 | 51,060,536.93 | 48,211,060.9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8,678,299.83 | 12,044,685.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552,456.62 | 2,818,595.1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774.30 | 173,633.6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474.62 | -8,920,612.2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74,784.18 | 8,416.9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7,046,548.81 | 586,318,519.9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347,643.99 | 1,402,800.1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3,994.5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2,394,192.80 | 587,607,325.5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6,288,276.14 | 152,850,247.0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6,105,916.66 | 434,757,078.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6,105,916.66 | 434,757,078.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66,105,916.66 | 434,757,078.4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223,850,467.94 | 12,586,808,406.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890,628.82 | 37,249,435.8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132,661.43 | 68,333,850.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08,873,758.19 | 12,692,391,692.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93,283,275.51 | 11,161,895,946.5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6,837,231.30 | 257,922,780.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7,891,898.38 | 233,261,499.0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371,773.48 | 27,862,790.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80,384,178.67 | 11,680,943,016.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489,579.52 | 1,011,448,676.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27,179.7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57,718.56 | 24,942,322.7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408,239.64 | 152,248.6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193,137.92 | 25,094,571.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878,671,377.90 | 728,462,005.17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8,671,377.90 | 728,462,005.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478,239.98 | -703,367,433.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9,375,850.7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656,748,556.2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0 | 1,696,124,407.0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 | 1,0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1,170,843.78 | 38,724,265.6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05,928.70 | 181,153.7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155,049.87 | 20,662,955.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325,893.65 | 1,099,387,221.1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25,893.65 | 596,737,185.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93,695.86 | 33,472,675.7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2,320,858.25 | 938,291,104.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6,642,055.12 | 618,350,950.6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4,321,196.87 | 1,556,642,055.12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21,505,295.21 | 4,711,160,033.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882,838.19 | 32,235,488.3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162,161.58 | 54,942,366.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2,550,294.98 | 4,798,337,888.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67,170,002.26 | 3,878,231,163.7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7,545,114.16 | 147,482,881.3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3,975,647.27 | 131,277,403.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166,436.32 | 20,633,919.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37,857,200.01 | 4,177,625,368.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693,094.97 | 620,712,520.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477,413.81 | 31,977,919.9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321,126.69 | 125,996.5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239,600.00 | 229,660,8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038,140.50 | 261,764,716.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75,416,967.90 | 307,591,202.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5,416,967.90 | 313,591,202.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9,378,827.40 | -51,826,485.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9,375,850.7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0 | 1,239,375,850.7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6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2,027,866.77 | 23,438,145.7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068,766.21 | 82,322,499.5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096,632.98 | 1,074,760,645.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096,632.98 | 164,615,205.4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38,233.62 | 21,673,524.6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9,344,131.79 | 755,174,764.6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0,882,481.06 | 395,707,716.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1,538,349.27 | 1,150,882,481.06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08,633,334.00 | 2,393,132,108.89 | 106,998,852.10 | 86,834,172.52 | 1,266,217,238.84 | 5,161,815,706.35 | 11,937,465.04 | 5,173,753,171.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8,633,334.00 | 2,393,132,108.89 | 106,998,852.10 | 86,834,172.52 | 1,266,217,238.84 | 5,161,815,706.35 | 11,937,465.04 | 5,173,753,171.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2,775.35 | -35,794,798.86 | 36,610,591.67 | 265,894,339.91 | 266,487,357.37 | -3,603,903.64 | 262,883,453.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4,034,465.02 | 504,034,465.02 | -3,397,974.94 | 500,636,490.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2,775.35 | -222,775.35 | -222,775.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2,775.35 | -222,775.35 | -222,775.35 | ||||||||||||
(三)利润分配 | 36,610,591.67 | -238,140,125.11 | -201,529,533.44 | -205,928.70 | -201,735,462.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610,591.67 | -36,610,591.6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529,533.44 | -201,529,533.44 | -205,928.70 | -201,735,462.14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5,794,798.86 | -35,794,798.86 | -35,794,798.86 | ||||||||||||
1.本期提取 | 23,883,092.59 | 23,883,092.59 | 23,883,092.59 | ||||||||||||
2.本期使用 | 59,677,891.45 | 59,677,891.45 | 59,677,891.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8,633,334.00 | 2,392,909,333.54 | 71,204,053.24 | 123,444,764.19 | 1,532,111,578.75 | 5,428,303,063.72 | 8,333,561.40 | 5,436,636,625.1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77,770,000.00 | 1,498,670,715.58 | 90,616,759.36 | 43,358,464.67 | 639,801,283.98 | 3,450,217,223.59 | 11,989,245.69 | 3,462,206,469.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77,770,000.00 | 1,498,670,715.58 | 90,616,759.36 | 43,358,464.67 | 639,801,283.98 | 3,450,217,223.59 | 11,989,245.69 | 3,462,206,469.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0,863,334.00 | 894,461,393.31 | 16,382,092.74 | 43,475,707.85 | 626,415,954.86 | 1,711,598,482.76 | -51,780.65 | 1,711,546,702.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9,891,662.71 | 669,891,662.71 | 129,373.05 | 670,021,035.7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0,863,334.00 | 894,461,393.31 | 1,025,324,727.31 | 1,025,324,727.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0,863,334.00 | 894,682,457.01 | 1,025,545,791.01 | 1,025,545,791.0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1,063.70 | -221,063.70 | -221,063.70 | ||||||||||||
(三)利润分配 | 43,475,707.85 | -43,475,707.85 | -181,153.70 | -181,153.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475,707.85 | -43,475,707.8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1,153.70 | -181,153.7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382,092.74 | 16,382,092.74 | 16,382,092.74 | ||||||||||||
1.本期提取 | 24,235,376.04 | 24,235,376.04 | 24,235,376.04 | ||||||||||||
2.本期使用 | 7,853,283.30 | 7,853,283.30 | 7,853,283.30 | ||||||||||||
(六)其他 | 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8,633,334.00 | 2,393,132,108.89 | 106,998,852.10 | 86,834,172.52 | 1,266,217,238.84 | 5,161,815,706.35 | 11,937,465.04 | 5,173,753,171.39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08,633,334.00 | 2,516,981,018.44 | 106,998,852.10 | 76,477,364.79 | 652,329,595.74 | 4,661,420,165.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8,633,334.00 | 2,516,981,018.44 | 106,998,852.10 | 76,477,364.79 | 652,329,595.74 | 4,661,420,165.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2,775.35 | -35,794,798.86 | 36,610,591.67 | 127,965,791.55 | 128,558,809.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6,105,916.66 | 366,105,916.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2,775.35 | -222,775.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2,775.35 | -222,775.35 | |||||||||
(三)利润分配 | 36,610,591.67 | -238,140,125.11 | -201,529,533.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610,591.67 | -36,610,591.6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529,533.44 | -201,529,533.4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5,794,798.86 | -35,794,798.86 | |||||||||
1.本期提取 | 23,883,092.59 | 23,883,092.59 | |||||||||
2.本期使用 | 59,677,891.45 | 59,677,891.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8,633,334.00 | 2,516,758,243.09 | 71,204,053.24 | 113,087,956.46 | 780,295,387.29 | 4,789,978,974.0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77,770,000.00 | 1,622,368,728.67 | 90,616,759.36 | 33,001,656.94 | 261,048,225.10 | 3,184,805,370.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77,770,000.00 | 1,622,368,728.67 | 90,616,759.36 | 33,001,656.94 | 261,048,225.10 | 3,184,805,370.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0,863,334.00 | 894,612,289.77 | 16,382,092.74 | 43,475,707.85 | 391,281,370.64 | 1,476,614,795.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4,757,078.49 | 434,757,078.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0,863,334.00 | 894,612,289.77 | 1,025,475,623.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0,863,334.00 | 894,682,457.01 | 1,025,545,791.0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0,167.24 | -70,167.24 | |||||||||
(三)利润分配 | 43,475,707.85 | -43,475,707.8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475,707.85 | -43,475,707.8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382,092.74 | 16,382,092.74 | |||||||||
1.本期提取 | 24,235,376.04 | 24,235,376.04 | |||||||||
2.本期使用 | 7,853,283.30 | 7,853,283.3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8,633,334.00 | 2,516,981,018.44 | 106,998,852.10 | 76,477,364.79 | 652,329,595.74 | 4,661,420,165.07 |
公司负责人:徐宗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2年7月14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原企业名称为宁波远洋运输公司。宁波远洋运输公司于2002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于2010年5月28日增加注册资本6,000万元,于2011年11月24日增加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于2012年7月17日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于2020年12月4日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
根据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及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业务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海港投[2021]30号),于2021年1月2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舟股份”)将持有的子公司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外代”)5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宁舟股份将其持有的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船代”)及子公司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货代”)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于同日,宁舟股份将其持有的合营企业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泰船务”)50%股权、子公司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港务”)持有的合营企业舟山港兴港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海运”)55%股权及子公司新世纪持有的联营企业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海运”)30%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
于2021年2月24日增加注册资本16,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6,000万元。
于2021年2月25日,宁舟股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宁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舟山港务。
于2021年3月21日,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2021年2月28日的可折股净资产2,555,686,866.18元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改”),其中1,060,000,000.00元折算股本,1,495,686,866.18元计入专项储备和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1年3月30日,根据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浙国资产权(2021)17号文件批准,本公司的股本增加11,777万元,新增股本由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浙资本”,于 2024 年 3 月更名为“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及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认缴,变更后的股本为117,777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577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于2022年12月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863,3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2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新增股本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936号验资报告。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宁舟股份,最终母公司为海港集团。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船舶运输服务以及包含无船承运、船舶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及相关服务在内的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等。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至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货的计价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本节“五、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预算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占合并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20%以上且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的0.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产 |
的1%,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5%以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之后,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少数股东拥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此外,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被投资方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①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②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应收租赁款、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A.银行承兑汇票组合B.应收账款组合C.其他应收款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③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已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和应收取的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进行计提。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已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和应收取的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进行计提。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燃料和备品备件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先进先出法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34.收入”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无偿划转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经有权单位审核批准的被划转股权于取得日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及无偿划转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
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
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0年 | 4% | 3.2%-4.8% |
于每年年终,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运输船舶以及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4% | 3.2%-4.8%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预计废钢价值 | 不适用 |
运输船舶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预计废钢价值 | 不适用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4% | 9.6%-19.2% |
注:运输船舶以及运输工具中集装箱的预计净残值按处置时的预计废钢价值确定。
对于购置的二手船,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计提年限。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为计算机软件,以成本计量。
①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按使用年限5-10年平均摊销。
②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③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及授权许可费等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34.收入”
3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按照企业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已发生的事项需承担某些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的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列示为预计负债。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合同开始日,本集团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本集团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本集团根据其在向客户提供劳务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劳务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提供劳务前能够控制该劳务的,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作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净额确认收入。
①提供运输服务
本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根据已提供服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提供运输服务的进度按照已航行天数占预计航行总天数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提供运输服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提供服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提供的服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②提供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本公司提供的综合物流服务,根据已提供服务的进度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服务的进度按照已服务天数占预计服务总天数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综合物流服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提供的代理服务,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
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运输船舶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①安全生产费
2022年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以各相关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1%至1.5%提取。
2023年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以各相关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1%至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直至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增加专项储备;实际支出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②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①提供运输服务的收入及成本确认
管理层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运输服务的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项目的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约合同航行的天数占预计航行总天数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在初始对预计航行总天数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提供运输服务的成本按已提供服务、历史成本数据及预计的供应商成本进行估计。
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3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30%和1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和生产价格指数等。本集团基于复杂的经济环境,出于谨慎角度,亦考虑了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带来的潜在影响,并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经济情景 | 期间 | 经济情景 | ||
基准 | 不利 | 有利 | ||
国内生产总值 | 2024年 | 4.80% | 4.48% | 5.20% |
2023年 | 5.10% | 4.79% | 6.28% | |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 2024年 | 4.20% | 3.64% | 5.00% |
2023年 | 5.87% | 4.12% | 8.44% | |
生产价格指数 | 2024年 | 0.04% | -0.61% | 0.55% |
2023年 | -0.06% | -0.98% | 1.58% |
③租赁期的判断
本集团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综合考虑了租赁期限,租入资产的定制化程度,续约时是否进行招标等实际情况后,判断其是否适用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若存在本集团可控范围内且影响租赁期的重大事件或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④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确认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资产组的认定、预测期收入增长率、预测期毛利率及折现率。
当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时,由于相关地区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所采用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亦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
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 5%、3%及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及2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宁波港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海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南京甬宁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 6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在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①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号)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集团部分子公司的港口配套增值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销项税率为13%;提供陆路和水路运输服务适用的销项税率为9%;提供物流辅助服务、港口码头服务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的销项税率为6%;提供租赁服务适用的销项税率为5%;本集团若干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增值税征收率,进项税不可抵扣。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 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1号)以及《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1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之若干子公司作为生产性服务企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③根据财税【2013】106 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财税【2016】36 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本集团若干子公司向境外企业提供的物流辅助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向境外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 14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集团之若干子公司作为交通运输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19.12 | 752.64 |
银行存款 | 1,414,320,977.75 | 1,556,641,302.48 |
其他货币资金 | 727,806.91 | 722,887.82 |
合计 | 1,415,049,003.78 | 1,557,364,942.9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38,049.93 | 46,057,785.01 |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包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住房基金 | 727,806.91 | 722,887.82 |
合计 | 727,806.91 | 722,887.82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7,521,191.60 | 190,440,655.68 |
合计 | 127,521,191.60 | 190,440,655.6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9,445,455.45 | |
合计 | 79,445,455.4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795,472,301.62 |
6个月到1年 | 1,891,120.19 |
1年以内小计 | 797,363,421.81 |
1至2年 | 142,371.80 |
4至5年 | 51,603.52 |
5年以上 | 285,908.98 |
合计 | 797,843,306.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7,843,306.11 | 100.00 | 4,779,284.56 | 0.60 | 793,064,021.55 | 853,374,887.83 | 100.00 | 4,618,954.06 | 0.54 | 848,755,933.77 |
合计 | 797,843,306.11 | / | 4,779,284.56 | / | 793,064,021.55 | 853,374,887.83 | / | 4,618,954.06 | / | 848,755,933.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6个月 | 795,472,301.62 | 3,977,361.51 | 0.50 |
7-12月 | 1,891,120.19 | 375,107.21 | 19.84 |
1-2年 | 142,371.80 | 90,638.63 | 63.66 |
4-5年 | 51,603.52 | 50,268.23 | 97.41 |
5年以上 | 285,908.98 | 285,908.98 | 100.00 |
合计 | 797,843,306.11 | 4,779,284.5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618,954.06 | 160,330.50 | 4,779,284.56 | |||
合计 | 4,618,954.06 | 160,330.50 | 4,779,284.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 | 213,180,304.82 | 11,182,253.91 | 224,362,558.73 | 27.04 | 1,121,836.57 |
合计 | 213,180,304.82 | 11,182,253.91 | 224,362,558.73 | 27.04 | 1,121,836.5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运费 | 31,945,982.04 | 159,729.91 | 31,786,252.13 | 33,890,031.46 | 169,450.16 | 33,720,581.30 |
合计 | 31,945,982.04 | 159,729.91 | 31,786,252.13 | 33,890,031.46 | 169,450.16 | 33,720,581.3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945,982.04 | 100 | 159,729.91 | 0.50 | 31,786,252.13 | 33,890,031.46 | 100 | 169,450.16 | 0.50 | 33,720,581.30 |
其中: | ||||||||||
应收运费 | 31,945,982.04 | 100 | 159,729.91 | 0.50 | 31,786,252.13 | 33,890,031.46 | 100 | 169,450.16 | 0.50 | 33,720,581.30 |
合计 | 31,945,982.04 | / | 159,729.91 | / | 31,786,252.13 | 33,890,031.46 | / | 169,450.16 | / | 33,720,581.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运费 | 31,945,982.04 | 159,729.92 | 0.50 |
合计 | 31,945,982.04 | 159,729.92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9,720.25 | |||
合计 | 9,720.25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9,335,942.26 | 21,494,731.65 |
合计 | 29,335,942.26 | 21,494,731.6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4,398,145.42 | |
合计 | 94,398,145.4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769,224.20 | 99.97 | 50,851,271.92 | 99.96 |
1至2年 | 19,689.80 | 0.04 | ||
2至3年 | 9,846.09 | 0.03 | ||
合计 | 37,779,070.29 | 100.00 | 50,870,961.7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8,040,501.67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74.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973,662.46 | 8,595,545.06 |
合计 | 21,973,662.46 | 8,595,545.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12个月 | 18,784,273.01 | 4,378,275.10 |
1年以内小计 | 18,784,273.01 | 4,378,275.10 |
1至2年 | 1,624,202.70 | 1,772,232.80 |
2至3年 | 1,451,270.30 | 2,452,000.00 |
3年以上 | 858,180.00 | 270,066.7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2,717,926.01 | 8,872,574.6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6,230,619.90 | 6,059,169.77 |
保险索赔款 | 2,625,341.08 | 1,167,656.96 |
备用金 | 739,963.70 | 834,119.60 |
出口退税款 | 12,312,669.93 | 419,148.94 |
其他 | 809,331.40 | 392,479.33 |
合计 | 22,717,926.01 | 8,872,574.6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77,029.54 | 277,029.5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7,234.01 | 467,234.0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44,263.55 | 744,263.5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77,029.54 | 467,234.01 | 744,263.55 | |||
合计 | 277,029.54 | 467,234.01 | 744,263.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某地区国家税务局 | 12,312,669.93 | 54.20 | 出口退税款 | 一年以内 | 416,695.44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2,537,341.08 | 11.17 | 保险索赔款 | 一年以内 | 85,870.77 |
某第三方供应商1 | 1,500,000.00 | 6.60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五年以内 | 44,847.86 |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 1,133,200.00 | 4.99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一至五年 | 33,881.07 |
某第三方供应商2 | 600,000.00 | 2.64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一年以内 | 17,939.15 |
合计 | 18,083,211.01 | 79.60 | / | / | 599,234.2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燃料 | 67,676,665.27 | 67,676,665.27 | 60,701,080.40 | 60,701,080.40 | ||
备品备件 | 2,181,468.20 | 2,181,468.20 | 1,680,277.98 | 1,680,277.98 | ||
合计 | 69,858,133.47 | 69,858,133.47 | 62,381,358.38 | 62,381,358.3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 | 95,051,918.35 | 18,531,055.20 |
预缴所得税 | 65,790,548.18 | 668,583.33 |
一年内的债权投资 | 4,160,000.00 | 4,160,000.00 |
合计 | 165,002,466.53 | 23,359,638.53 |
其他说明于2023年12月31日,该余额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舟山外代从银行处受让的对第三方公司的债权,债权系第三方公司向银行借入,用于舟山外代之子公司舟山外代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货运”)与该第三方公司合伙船舶的运营与修理。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船务”) | 13,519,569.11 | 4,658,535.90 | 2,557,718.56 | 15,620,386.45 | |||||||
京泰船务 | 10,642,839.92 | 2,882,895.16 | 1,200,000.00 | 12,325,735.08 | |||||||
兴港海运 | 134,196,961.31 | -9,524,391.48 | -222,775.35 | 124,449,794.48 | |||||||
小计 | 158,359,370.34 | -1,982,960.42 | -222,775.35 | 3,757,718.56 | 152,395,916.01 | ||||||
二、联营企业 | |||||||||||
两江海运 | 130,498,834.07 | 89,039.70 | 130,587,873.77 | ||||||||
江西新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浙物流”) | 2,293,842.31 | -246,361.00 | 2,047,481.31 | ||||||||
海通物流 | 738,875.65 | 666,391.87 | -72,483.78 | ||||||||
小计 | 133,531,552.03 | 666,391.87 | -229,805.08 | 132,635,355.08 | |||||||
合计 | 291,890,922.37 | 666,391.87 | -2,212,765.50 | -222,775.35 | 3,757,718.56 | 285,031,271.09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024,773.45 | 33,024,773.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9,138.86 | 1,619,138.86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619,138.86 | 1,619,138.8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4,643,912.31 | 34,643,912.3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170,684.73 | 13,170,684.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6,618.13 | 1,986,618.13 |
(1)计提或摊销 | 1,606,166.07 | 1,606,166.07 |
(2)从固定资产转入 | 380,452.06 | 380,452.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157,302.86 | 15,157,302.86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486,609.45 | 19,486,609.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54,088.72 | 19,854,088.7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242,669,737.95 | 3,200,762,059.3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242,669,737.95 | 3,200,762,059.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船舶-自用 | 运输船舶-出租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382,174.96 | 3,209,388,883.46 | 343,117,377.90 | 778,843,891.87 | 20,963,455.68 | 4,408,695,783.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0,289,775.73 | 367,768,248.60 | 2,284,324.95 | 1,300,342,349.28 | ||
(1)购置 | 1,766,802.82 | 1,766,802.8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930,289,775.73 | 367,768,248.60 | 517,522.13 | 1,298,575,546.4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19,138.86 | 57,519,255.23 | 66,931.23 | 1,907,056.29 | 61,112,381.61 | |
(1)处置或报废 | 57,519,255.23 | 66,931.23 | 1,907,056.29 | 59,493,242.75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 | 1,619,138.86 | 1,619,138.86 |
产 | ||||||
4.期末余额 | 54,763,036.10 | 4,082,159,403.96 | 343,117,377.90 | 1,146,545,209.24 | 21,340,724.34 | 5,647,925,751.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491,071.41 | 835,038,504.55 | 9,677,783.41 | 318,200,657.89 | 16,644,629.58 | 1,199,052,646.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98,839.25 | 162,924,093.27 | 15,614,332.92 | 55,561,370.53 | 2,024,686.91 | 238,123,322.88 |
(1)计提 | 1,998,839.25 | 162,924,093.27 | 15,614,332.92 | 55,561,370.53 | 2,024,686.91 | 238,123,322.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0,452.06 | 29,688,226.05 | 20,503.97 | 1,830,774.05 | 31,919,956.13 | |
(1)处置或报废 | 29,688,226.05 | 20,503.97 | 1,830,774.05 | 31,539,504.07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80,452.06 | 380,452.06 | ||||
4.期末余额 | 21,109,458.60 | 968,274,371.77 | 25,292,116.33 | 373,741,524.45 | 16,838,542.44 | 1,405,256,013.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881,077.73 | 8,881,077.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81,077.73 | 8,881,077.73 | ||||
(1)处置或报废 | 8,881,077.73 | 8,881,077.73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653,577.50 | 3,113,885,032.19 | 317,825,261.57 | 772,803,684.79 | 4,502,181.90 | 4,242,669,737.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891,103.55 | 2,365,469,301.18 | 333,439,594.49 | 460,643,233.98 | 4,318,826.10 | 3,200,762,059.3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集团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本集团部分业务线的业务量下降并出现亏损情况。本集团将相应业务线的运输船舶及在建船舶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比较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309,509,000.00元,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5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 4.00%-13.00%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 2.00% |
毛利率 | 1.71%-9.25% |
税前折现率 | 12.94%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4,108,937.86 | 305,119,993.89 |
合计 | 444,108,937.86 | 305,119,993.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3300TEU集装箱船—YZJ2021-1368 | 196,843,588.25 | 196,843,588.25 | ||||
1400TEU集装箱船—JL0292 | 128,960,888.49 | 128,960,888.49 | 52,637,097.34 | 52,637,097.34 | ||
1400TEU集装箱船—JL0293 | 111,895,338.47 | 111,895,338.47 | 10,527,419.47 | 10,527,419.47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1 | 758,407.08 | 758,407.08 | - | -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2 | 758,407.08 | 758,407.08 | - | -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3 | 758,407.08 | 758,407.08 | - | -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4 | 758,407.08 | 758,407.08 | - | - | ||
59000吨散货船—JSHT203 | 105,132,743.36 | 105,132,743.36 | ||||
1400TEU集装箱船—JL0291 | 52,637,097.34 | 52,637,097.34 | ||||
59000吨散货船—JSHT205 | 70,088,495.58 | 70,088,495.58 | ||||
3300TEU集装箱船—YZJ2021-1366 | 10,929,203.54 | 10,929,203.54 | ||||
其他 | 3,375,494.33 | 3,375,494.33 | 3,167,937.26 | 3,167,937.26 | ||
合计 | 444,108,937.86 | 444,108,937.86 | 305,119,993.89 | 305,119,993.8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集装箱购置项目 | 367,484,110.62 | 367,768,248.60 | 367,768,248.60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3300TEU集装箱船—YZJ2021-1368 | 218,584,071.00 | 196,843,588.25 | 196,843,588.25 | 90.00 | 9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1400TEU集装箱船—JL0292 | 131,592,743.00 | 52,637,097.34 | 76,323,791.15 | 128,960,888.49 | 98.00 | 98.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1400TEU集装箱船—JL0293 | 131,592,743.00 | 10,527,419.47 | 101,367,919.00 | 111,895,338.47 | 85.00 | 85.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1 | 75,840,707.96 | 758,407.08 | 758,407.08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2 | 75,840,707.96 | 758,407.08 | 758,407.08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3 | 75,840,707.96 | 758,407.08 | 758,407.08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1000TEU集装箱船JX1000TEU-4 | 75,840,707.96 | 758,407.08 | 758,407.08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59000吨散货船—JSHT203 | 175,221,239.00 | 105,132,743.36 | 70,351,703.13 | 175,484,446.49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1400TEU集装箱船—JL0291 | 131,592,743.00 | 52,637,097.34 | 78,609,991.57 | 131,247,088.91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59000吨散货船—JSHT205 | 175,221,239.00 | 70,088,495.58 | 105,132,743.36 | 175,221,238.94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3300TEU集装箱船—YZJ2021-1366 | 218,584,071.00 | 10,929,203.54 | 207,654,867.26 | 218,584,070.80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3300TEU集装箱船—YZJ2021-1367 | 218,584,071.00 | 218,701,995.33 | 218,701,995.33 | 1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其他 | 3,167,937.26 | 13,198,084.89 | 11,568,457.39 | 1,422,070.43 | 3,375,494.33 | |||||||
合计 | 2,071,819,862.46 | 305,119,993.89 | 1,438,986,560.86 | 1,298,575,546.46 | 1,422,070.43 | 444,108,937.86 | /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872,475.77 | 51,872,475.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85,138.47 | 3,185,138.47 |
(1)租赁变更 | ||
(2)租赁合同到期 | ||
(3)新增租赁合同 | 3,185,138.47 | 3,185,138.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07,413.95 | 2,207,413.95 |
(1)租赁变更 | 557,125.10 | 557,125.10 |
(2)租赁合同到期 | 1,650,288.85 | 1,650,288.85 |
4.期末余额 | 52,850,200.29 | 52,850,200.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512,656.83 | 17,512,656.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021,889.08 | 11,021,889.08 |
(1)计提 | 11,021,889.08 | 11,021,889.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3,811.01 | 1,903,811.01 |
(1)处置 | ||
(2)租赁变更 | 253,522.16 | 253,522.16 |
(3)租赁合同到期 | 1,650,288.85 | 1,650,288.85 |
4.期末余额 | 26,630,734.90 | 26,630,734.90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219,465.39 | 26,219,465.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359,818.94 | 34,359,818.9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23,596.07 | 9,323,596.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2,619.79 | 1,692,619.79 |
(1)购置 | 270,549.36 | 270,549.36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1,422,070.43 | 1,422,070.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1,016,215.86 | 11,016,215.8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343,682.70 | 6,343,682.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0,729.06 | 890,729.06 |
(1)计提 | 890,729.06 | 890,729.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234,411.76 | 7,234,411.76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81,804.10 | 3,781,804.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79,913.37 | 2,979,913.3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舟山外代 | 1,343,070.12 | 1,343,070.12 | ||||
合计 | 1,343,070.12 | 1,343,070.1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该商誉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由于最终控制方海港集团于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舟山外代而形成。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参考历史经验及上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不超过各服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集团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无需确认
减值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 0%-53% | 0%-5%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 2% | 2% |
毛利率 | 45.97% | 45.15% |
税前折现率 | 13.15% | 14.07% |
可收回金额 | 41,266,00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2,290,568.22 | 81,465.35 | 527,684.95 | 1,844,348.62 | |
合计 | 2,290,568.22 | 81,465.35 | 527,684.95 | 1,844,348.62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83,278.02 | 1,399,735.19 | 13,946,511.49 | 3,484,902.56 |
预计负债 | 20,203,595.85 | 5,050,898.96 | ||
租赁负债 | 24,196,449.66 | 6,049,112.41 | 29,971,932.96 | 7,492,983.24 |
可抵扣亏损 | 7,543,489.82 | 1,595,697.96 | 1,307,535.87 | 326,883.97 |
应付赔偿款 | 4,900,000.00 | 1,225,000.00 | 16,000,000.00 | 4,000,000.00 |
合计 | 42,323,217.50 | 10,269,545.56 | 81,429,576.17 | 20,355,668.7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 691,712,771.85 | 172,928,192.96 | 356,807,831.79 | 89,201,957.95 |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 5,057,070.48 | 1,264,267.62 | 5,482,140.03 | 1,370,535.01 |
使用权资产 | 22,488,606.06 | 5,622,151.52 | 28,439,036.42 | 7,109,759.11 |
合计 | 719,258,448.39 | 179,814,612.10 | 390,729,008.24 | 97,682,252.0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587,411.51 | 1,682,134.05 | 15,833,271.81 | 4,522,396.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87,411.51 | 171,227,200.59 | 15,833,271.81 | 81,848,980.2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9,471,980.63 | 558,161.11 |
合计 | 9,471,980.63 | 558,161.1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1,087.40 | ||
2024年 | 13,070.78 | 13,070.78 | |
2025年 | 12,497.28 | 12,497.28 | |
2026年 | 174,899.01 | 174,899.01 | |
2027年 | 336,606.64 | 336,606.64 | |
2028年 | 8,934,906.92 | ||
合计 | 9,471,980.63 | 558,161.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82,666,371.68 | 82,666,371.68 | 267,150,670.47 | 267,150,670.47 | ||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 | 99,252,717.50 | 99,252,717.50 | 109,795,306.80 | 109,795,306.80 | ||
合计 | 181,919,089.18 | 181,919,089.18 | 376,945,977.27 | 376,945,977.27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预付工程款余额系本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向各造船厂之预付造船款,后续将根据完工进度转至在建工程。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27,806.91 | 727,806.91 | 其他 | 住房基金 | 722,887.82 | 722,887.82 | 其他 | 住房基金 |
合计 | 727,806.91 | 727,806.91 | / | / | 722,887.82 | 722,887.8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50,000,000.00 | 30,000,000.00 |
应付利息 | 95,833.34 | 32,083.33 |
合计 | 150,095,833.34 | 30,032,083.3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51,693.00 | 18,996,620.00 |
合计 | 20,651,693.00 | 18,996,62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港口使费 | 491,469,667.33 | 468,340,437.23 |
应付运输费 | 169,129,476.09 | 172,597,957.80 |
应付燃料油及修理费 | 128,713,737.86 | 143,918,837.40 |
应付租赁费 | 47,844,515.22 | 94,304,673.24 |
应付劳务费 | 18,563,649.95 | 19,063,324.27 |
其他 | 5,427,328.68 | 7,938,272.29 |
合计 | 861,148,375.13 | 906,163,502.2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966,751.26 | 3,098,342.87 |
合计 | 966,751.26 | 3,098,342.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运输费 | 1,998,642.43 | 5,201,549.54 |
合计 | 1,998,642.43 | 5,201,549.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68,666.01 | 243,587,038.34 | 243,413,162.91 | 1,742,541.4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81,962.62 | 33,760,812.31 | 33,424,068.39 | 1,618,706.5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850,628.63 | 277,347,850.65 | 276,837,231.30 | 3,361,247.9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6,680.00 | 190,576,570.18 | 190,693,250.18 | |
二、职工福利费 | 13,008,908.80 | 13,008,908.80 | ||
三、社会保险费 | 798,115.78 | 12,843,871.95 | 12,641,036.86 | 1,000,950.8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73,994.58 | 11,671,515.25 | 11,465,301.22 | 980,208.61 |
工伤保险费 | 24,121.20 | 782,801.01 | 786,179.95 | 20,742.26 |
生育保险费 | 389,555.69 | 389,555.69 | ||
四、住房公积金 | 71,201.00 | 19,308,843.00 | 19,332,552.00 | 47,49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80,169.23 | 5,584,644.99 | 5,470,715.65 | 694,098.5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500.00 | 2,264,199.42 | 2,266,699.42 | |
合计 | 1,568,666.01 | 243,587,038.34 | 243,413,162.91 | 1,742,541.4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36,452.28 | 20,065,857.95 | 19,741,597.63 | 1,560,712.60 |
2、失业保险费 | 45,510.34 | 715,475.86 | 702,992.26 | 57,993.94 |
3、企业年金缴费 | 12,979,478.50 | 12,979,478.50 | ||
合计 | 1,281,962.62 | 33,760,812.31 | 33,424,068.39 | 1,618,706.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10,552.90 | 399,261.81 |
企业所得税 | 10,958,341.13 | 60,570,876.20 |
个人所得税 | 3,888,095.30 | 2,981,772.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137.19 | 944,947.04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11,277.45 | 678,925.52 |
其他 | 2,555,683.16 | 1,513,929.23 |
合计 | 17,939,087.13 | 67,089,712.3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09,155,828.96 | 180,366,299.86 |
合计 | 709,155,828.96 | 180,366,299.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 | 82,061,912.27 | 75,723,960.96 |
代收代付港口使费 | 58,964,206.06 | 55,543,983.70 |
应付赔偿款 | 4,900,000.00 | 16,126,401.00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2,535,419.92 | 11,447,416.45 |
往来款 | 8,813,015.32 | 8,813,015.32 |
应付工程款 | 545,196,729.24 | 7,871,689.06 |
其他 | 6,684,546.15 | 4,839,833.37 |
合计 | 709,155,828.96 | 180,366,299.8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押金等 | 74,857,842.74 | 为长期客户缴纳押金 |
合计 | 74,857,842.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往来款系外代货运应付第三方公司之往来款,其中4,160,000.00元由该第三方公司向银行借入,用于与该第三方公司合伙船舶的运营与修理,其余4,653,015.32元系外代货运收到“盛福轮”剩余拍卖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款项的分配方案尚未确定。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应付赔偿款明细如下:于2021年5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船货代承运的从舟山至南京的13,579吨货物因承运船只与他船发生海上碰撞沉没。于2021年9月,船货代收到宁波海事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关于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上述承运货物灭失所受到的损失提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违约之诉,主张第一被告人船货代作为承运人对货物损失进行赔偿,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3日做出民事调解((2022)浙民终987号),要求本公司之子公司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16,000,0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26,401.00元,于2023年1月,本集团已全额支付该款项。于2022年12月,船货代之子公司浙江海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供应链”)向船东武汉创新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及南京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赔偿货物损失17,433,559.87元及相应利息。该案经过一审二审,2023年6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调解((2023)浙民终69号),要求武汉创新江海运输有限公司赔偿海港供应链与案涉货物沉没相关的一切损失总计10,600,000.00元,南京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本公司货物损失11,200,000.00元,从南京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宁波海事法院设立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中受偿,按照基金分配方案海港供应链可分配764,694.63元。上述赔偿款中11,364,694.63元已于2023年收回,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6,400,000.00 | 15,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795,307.54 | 10,398,357.79 |
应付利息 | 498,599.46 | 608,599.46 |
合计 | 80,693,907.00 | 26,006,957.2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79,877.82 | 468,139.46 |
合计 | 179,877.82 | 468,139.4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435,000,000.00 | 501,400,000.00 |
合计 | 435,000,000.00 | 501,4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3.20%至3.95%(2022年12月31日:3.85%至
3.9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4,196,449.66 | 29,971,932.9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95,307.54 | 10,398,357.79 |
合计 | 10,401,142.12 | 19,573,575.17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纳入租赁负债,但将导致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的事项包括: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签订的按新租赁准则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分别为55,010,000.00及247,515,416.26元,其中99,657,144.44 元将于一年内支付,128,078,581.74元将于二到五年支付,74,837,690.08元将于五年后支付。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0,203,595.85 | ||
合计 | 20,203,595.8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于2018年7月,本公司收到大连海事法院鲅鱼圈派出所法庭长兴岛巡回法庭送达的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件资料,关于原告辽宁良圣通商贸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运输的从营口至宁波的涉及396个集装箱的货物提起海上运输合同侵权诉讼,主张因第一被告营口佳纳物流有限公司,第二被告本公司擅自违规放货,导致其作为货物所有权人无法收回货物,遭受经济损失合计20,203,595.85元。本公司已于2018年就该事项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大连海事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做出裁定(2022)辽72民初23号,判决本公司赔偿良圣通商贸有限公司损失20,143,371.00元及利息。于2022年9月,本公司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7日做出裁定(2023)辽民终420号调解书,由本公司向辽宁良圣通商贸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和解款4,900,000.00元,本公司据此判决将4,900,00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冲销剩余的预计负债余额并计入营业外收入。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08,633,334.00 | 1,308,633,334.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74,832,164.78 | 2,074,832,164.7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18,299,944.11 | 222,775.35 | 318,077,168.76 | |
合计 | 2,393,132,108.89 | 222,775.35 | 2,392,909,333.5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6,998,852.10 | 23,883,092.59 | 59,677,891.45 | 71,204,053.24 |
合计 | 106,998,852.10 | 23,883,092.59 | 59,677,891.45 | 71,204,053.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本节“五、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6,834,172.52 | 36,610,591.67 | 123,444,764.19 | |
合计 | 86,834,172.52 | 36,610,591.67 | 123,444,764.1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66,217,238.84 | 639,801,283.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66,217,238.84 | 639,801,283.9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4,034,465.02 | 669,891,662.7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6,610,591.67 | 43,475,707.85 |
利润分配 | 201,529,533.44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32,111,578.75 | 1,266,217,238.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89,485,749.60 | 3,671,754,065.82 | 4,547,379,109.87 | 3,740,655,423.68 |
其他业务 | 279,646,266.98 | 42,225,374.63 | 221,369,163.39 | 38,394,001.40 |
合计 | 4,469,132,016.58 | 3,713,979,440.45 | 4,768,748,273.26 | 3,779,049,425.0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运输服务 | 3,625,877,152.14 | 3,267,995,432.42 | 3,872,447,688.39 | 3,244,045,292.33 |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 563,608,597.46 | 403,758,633.40 | 674,931,421.48 | 496,610,131.35 |
租赁业务 | 273,789,449.13 | 38,983,707.99 | 215,756,326.55 | 35,959,989.45 |
提供劳务 | 5,743,197.93 | 3,241,666.64 | 5,248,784.25 | 2,434,011.95 |
其他 | 113,619.92 | 364,052.59 | ||
合计 | 4,469,132,016.58 | 3,713,979,440.45 | 4,768,748,273.26 | 3,779,049,425.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34.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223,956.30元,其中:
20,223,956.3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62,569.21 | 8,739,222.95 |
教育费附加 | 3,620,254.87 | 6,248,153.4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576,974.38 | 626,331.60 |
土地使用税 | 24,621.64 | 26,968.78 |
车船使用税 | 1,409,364.98 | 1,115,260.44 |
印花税 | 3,282,311.46 | 3,835,209.41 |
合计 | 13,976,096.54 | 20,591,146.6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108,316,390.39 | 99,968,776.55 |
外付劳务费 | 11,032,385.01 | 10,655,501.00 |
专业服务费 | 7,994,644.63 | 10,122,753.7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343,834.55 | 8,232,558.29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3,752,546.82 | 4,666,256.92 |
业务招待费 | 4,741,985.01 | 4,400,389.07 |
办公费 | 3,426,803.03 | 3,145,678.42 |
差旅交通费 | 4,730,085.03 | 2,411,612.90 |
水电费 | 834,839.83 | 684,888.68 |
通讯费 | 458,142.90 | 458,179.89 |
保险费 | 297,642.40 | 221,537.54 |
租赁费 | 101,792.00 | 254,122.00 |
其他 | 5,014,968.95 | 5,382,385.94 |
合计 | 158,046,060.55 | 150,604,640.9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58,000.75 | |
委托外部研发 | 2,403,333.94 | |
其他 | 298,137.86 | |
合计 | 6,659,472.5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19,389,131.65 | 40,652,783.19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898,974.43 | 1,027,549.86 |
减:资本化利息 | 2,305,605.05 |
利息费用 | 20,288,106.08 | 39,374,728.00 |
减:利息收入 | 36,432,742.12 | 6,441,852.57 |
汇兑损益 | 13,027,877.54 | -60,520,729.89 |
其他 | 280,780.81 | 629,439.58 |
合计 | -2,835,977.69 | -26,958,414.8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业扶持奖励 | 23,413,487.22 | 35,672,260.49 |
上市奖励专项资金 | 4,000,000.00 | 9,000,000.00 |
温州港区物流扶持补助 | 25,359,247.63 | 7,339,449.52 |
航线奖励 | 849,900.00 | 1,150,000.00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552,952.47 | 388,783.6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0,033.96 | 111,862.23 |
税收补贴 | 111,290.00 | 2,538.66 |
社保补贴及返回 | 24,767.57 | |
合计 | 54,491,678.85 | 53,664,894.50 |
其他说明:
温州港区物流扶持补助系温州市政府为扶持温州地区港口的发展而给予的奖励资金。该奖励资金由温州市财政局先行拨给本公司的关联方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港集团”),再由温州港集团根据有关规定将该奖励资金金额转付给相关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和货物代理公司。2023年度,本集团收到温州港物流扶持补助金额25,359,247.63元(2022年度:7,339,449.52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12,765.50 | 7,008,162.0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61,405.64 | |
应收款项贴现损益 | -97,068.72 | |
合计 | 148,640.14 | 6,911,093.32 |
其他说明:
2023年度,本集团未对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贴现并已终止确认;2022年度,计入投资收益的贴现损失为97,068.72元。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0,330.50 | 248,961.3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67,234.01 | 139,044.14 |
合计 | -627,564.51 | 388,005.4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881,077.73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720.25 | -61,990.28 |
合计 | 9,720.25 | -8,943,068.0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497,618.06 | 19,572.63 |
合计 | 2,497,618.06 | 19,572.6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487,454.87 | ||
赔偿、违约金收入 | 26,668,290.48 | 540,667.68 | 26,668,290.48 |
其他 | 122,177.86 | 1,934,659.28 | 122,177.86 |
合计 | 26,790,468.34 | 3,962,781.83 | 26,790,468.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053.13 | 10,555.07 | 13,053.1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053.13 | 10,555.07 | 13,053.1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赔偿支出 | 42,294.53 | ||
罚金及滞纳金 | 20,968.52 | 71,819.33 | 20,968.52 |
合计 | 34,021.65 | 124,668.93 | 34,021.6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9,728,490.38 | 190,978,332.0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2,218,483.20 | 40,340,718.55 |
合计 | 161,946,973.58 | 231,319,050.6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62,583,463.6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5,645,865.9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2,509.2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5,289.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7,160.0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796,251.64 |
专项储备使用的差异 | -8,948,699.7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475,790.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33,726.73 |
所得税费用 | 161,946,973.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53,938,174.62 | 54,763,565.77 |
银行利息收入 | 36,432,742.12 | 6,441,852.57 |
其他 | 11,761,744.69 | 7,128,432.02 |
合计 | 102,132,661.43 | 68,333,850.3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全生产支出 | 59,677,891.45 | 7,853,283.30 |
诉讼赔偿款 | 16,126,401.00 | |
业务招待费 | 4,741,985.01 | 4,400,389.07 |
办公费 | 3,426,803.03 | 3,145,678.42 |
差旅费 | 4,730,085.03 | 2,411,612.90 |
其他 | 13,668,607.96 | 10,051,826.36 |
合计 | 102,371,773.48 | 27,862,790.0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9,555,993.26 | 13,964,842.29 |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 3,599,056.61 | 6,698,113.21 |
合计 | 13,155,049.87 | 20,662,955.5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 |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 | 其他 (含一年内到期) | 合计 | |
2022年12月31日 | 547,040,682.79 | 29,971,932.96 | 577,012,615.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 64,435,381.64 | 9,555,993.26 | 205,334,518.75 | 279,325,893.65 |
本年计提的利息 | 19,389,131.65 | 898,974.43 | 20,288,106.08 | |
利润分配 | 201,735,462.14 | 201,735,462.14 |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变动 | 2,881,535.53 | 2,881,535.53 | ||
其他 | 3,599,056.61 | 3,599,056.61 | ||
2023年12月31日 | 651,994,432.80 | 24,196,449.66 | 676,190,882.46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00,636,490.08 | 670,021,035.7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720.25 | 8,943,068.01 |
信用减值损失 | 627,564.51 | -388,005.4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8,123,322.88 | 199,722,119.1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021,889.08 | 12,084,637.23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1,606,166.07 | 1,570,113.22 |
无形资产摊销 | 890,729.06 | 857,157.2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7,684.95 | 2,034,349.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97,618.06 | -19,572.6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053.13 | 10,555.0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288,106.08 | 39,374,728.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640.14 | -6,911,093.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40,262.87 | 514,565.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378,220.33 | 39,826,153.5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76,775.09 | -12,910,445.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637,202.23 | -91,600,661.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310,965.34 | 146,974,855.03 |
其他 | -4,919.09 | 1,345,118.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489,579.52 | 1,011,448,676.5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服务采购款 | 423,124,596.86 | 566,127,372.91 |
当期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 2,881,535.53 | 14,640,704.01 |
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 31,217,586.83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14,321,196.87 | 1,556,642,055.1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56,642,055.12 | 618,350,950.6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2,320,858.25 | 938,291,104.4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14,321,196.87 | 1,556,642,055.12 |
其中:库存现金 | 219.12 | 752.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14,320,977.75 | 1,556,641,302.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4,321,196.87 | 1,556,642,055.1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727,806.91 | 住房基金 |
合计 | 727,806.91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17,386,090.94 | 7.0827 | 831,410,466.31 |
欧元 | 765.61 | 7.8592 | 6,017.08 |
日元 | 138,612,080.00 | 0.0502 | 6,958,326.42 |
港币 | 121.53 | 0.9062 | 110.1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343,570.25 | 7.0827 | 23,681,505.00 |
日元 | 1,871,163,377.74 | 0.0502 | 93,932,401.56 |
泰铢 | 12,097,830.66 | 0.2074 | 2,509,090.08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113,444.04 | 7.0827 | 29,134,290.15 |
欧元 | 26,788.33 | 7.8592 | 210,534.8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207,765.66 | 7.0827 | 1,471,541.8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签订的按新租赁准则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分别为55,010,000.00及247,515,416.26元,其中99,657,144.44 元将于一年内支付,128,078,581.74元将于二到五年支付,74,837,690.08元将于五年后支付。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70,834,959.0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03,612,681.59 | 319,627,424.75 |
第二年 | 1,487,238.10 | 83,469,101.54 |
第三年 | 470,263.01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05,570,182.70 | 403,096,526.29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58,000.75 | |
委托外部研发 | 2,403,333.94 | |
其他 | 298,137.86 | |
合计 | 6,659,472.5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659,472.55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远洋香港 | 中国香港 | 796,000.00 | 中国香港 | 船舶运输、租赁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兴港船代 | 中国宁波 | 7,000,000.00 | 中国宁波 | 船舶代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温州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温州 | 500,000.00 | 中国温州 | 船舶代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嘉兴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嘉兴 | 1,500,000.00 | 中国嘉兴 | 船舶代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甬宁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南京 | 500,000.00 | 中国南京 | 船舶代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船货代 | 中国宁波 | 75,495,818.50 | 中国宁波 | 货物运输代理、船舶运输代理和无船承运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港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宁波 | 500,000.00 | 中国宁波 | 船舶代理 | 5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海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舟山 | 10,000,000.00 | 中国舟山 | 无船承运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舟山外代 | 中国舟山 | 14,800,000.00 | 中国舟山 | 船舶代理 | 5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外代货运 | 中国舟山 | 5,000,000.00 | 中国舟山 | 处理遗留问题 | 5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舟山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舟山 | 1,000,000.00 | 中国舟山 | 船舶代理 | 77.5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港航运 | 中国宁波 | 1,000,000,000.00 | 中国宁波 | 船舶运输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集团对兴港海运的持股比例为55%。根据公司章程,本集团与各合营方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拥有共同控制权,因此应将该公司作为合营企业核算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兴港海运 | 中国舟山 | 中国舟山 | 船舶运输与货物运输代理 | 55% | 权益法 | |
两江海运 | 中国南京 | 中国南京 | 船舶运输 | 3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兴港海运 | 兴港海运 | |
流动资产 | 65,595,794.52 | 68,543,252.5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0,861,477.49 | 53,630,784.02 |
非流动资产 | 170,479,794.57 | 186,776,993.60 |
资产合计 | 236,075,589.09 | 255,320,246.11 |
流动负债 | 9,011,838.23 | 11,049,165.51 |
非流动负债 | 791,397.24 | 276,605.50 |
负债合计 | 9,803,235.47 | 11,325,771.01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6,272,353.62 | 243,994,475.1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4,449,794.49 | 134,196,961.3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4,449,794.49 | 134,196,961.31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1,761,022.69 | 103,767,265.39 |
财务费用 | -671,622.77 | -521,446.18 |
所得税费用 | 63,379.92 |
净利润 | -17,317,075.40 | -6,242,382.4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317,075.40 | -6,242,382.4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以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的净资产份额。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合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两江海运 | 两江海运 | |
流动资产 | 248,030,204.15 | 271,306,652.16 |
非流动资产 | 320,294,785.81 | 344,343,266.73 |
资产合计 | 568,324,989.96 | 615,649,918.89 |
流动负债 | 56,151,257.17 | 91,066,155.14 |
非流动负债 | 60,000,000.00 | 71,250,000.00 |
负债合计 | 116,151,257.17 | 162,316,155.14 |
少数股东权益 | 16,880,820.23 | 18,337,650.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35,292,912.56 | 434,996,113.5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0,587,873.77 | 130,498,834.0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30,587,873.77 | 130,498,834.0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84,380,122.50 | 501,733,473.23 |
净利润 | 296,799.00 | 14,472,790.1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96,799.00 | 14,472,790.1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1,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的净资
产份额。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7,946,121.53 | 24,162,409.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541,431.06 | 6,253,740.6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541,431.06 | 6,253,740.69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47,481.31 | 3,032,717.9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18,844.78 | 129,696.2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8,844.78 | 129,696.20 |
其他说明
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影响。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53,758,692.42 | 54,651,703.54 |
合计 | 53,758,692.42 | 54,651,703.5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日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于报告期各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未通过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港币项目 | 欧元项目 | 泰铢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831,410,466.31 | 6,958,326.42 | 110.13 | 6,017.08 | 838,374,919.94 | |
应收款项 | 23,681,505.00 | 93,932,402.84 | 2,509,090.08 | 120,122,997.92 | ||
小计 | 855,091,971.31 | 100,890,729.26 | 110.13 | 6,017.08 | 2,509,090.08 | 958,497,917.86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款项 | 30,605,831.99 | 210,534.84 | 30,816,366.83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港币项目 | 欧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8,459,807.90 | 286,465,429.73 | 88,955.04 | 43,932.50 | 905,058,125.17 |
应收款项 | 72,053,641.62 | 77,482,138.59 | 149,535,780.21 | ||
小计 | 690,513,449.52 | 363,947,568.32 | 88,955.04 | 43,932.50 | 1,054,593,905.38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款项 | 82,186,848.64 | 82,186,848.64 |
于2023年12月31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30,918,230.22元(2022年12月31日:约22,812,247.53元);对于各类日元金融资产和日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日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3,783,402.35元 (2022年12月31日:13,648,033.81元)。
②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465,000,0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480,000,000.00元。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823,281.25元 (2022年12月31日:约1,583,812.29元)。
(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50,095,833.34 | 150,095,833.34 | |||
应付票据 | 20,651,693.00 | 20,651,693.00 | |||
应付账款 | 861,148,375.13 | 861,148,375.13 | |||
其他应付款 | 709,155,828.96 | 709,155,828.96 | |||
长期借款 | 82,667,121.11 | 61,684,533.33 | 175,735,466.67 | 259,538,666.67 | 579,625,787.78 |
租赁负债 | 13,789,845.46 | 8,153,365.51 | 3,932,187.52 | 25,875,398.49 | |
小计 | 1,837,508,697.00 | 69,837,898.84 | 179,667,654.19 | 259,538,666.67 | 2,346,552,916.70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0,544,138.12 | 30,544,138.12 | |||
应付票据 | 18,996,620.00 | 18,996,620.00 | |||
应付账款 | 906,163,502.23 | 906,163,502.23 | |||
其他应付款 | 180,366,299.86 | 180,366,299.86 | |||
长期借款 | 35,179,998.61 | 85,681,698.33 | 187,771,612.50 | 321,767,275.00 | 630,400,584.44 |
租赁负债 | 11,653,891.21 | 11,250,267.77 | 9,586,393.90 | 32,490,552.88 |
小计 | 1,182,904,450.03 | 96,931,966.10 | 197,358,006.40 | 321,767,275.00 | 1,798,961,697.53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
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9,335,942.26 | 29,335,942.2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9,335,942.26 | 29,335,942.2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名称 | 范围/加权平均值 | 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 可观察/不可观察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29,335,942.26 | 收益法 | 折现率 | 3.00% | 负相关 | 不可观察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和长期借款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存在活跃市场的债权投资、应付债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以及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付债券,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次。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舟股份 | 中国宁波 | 港口经营管理 | 1,945,438.84 | 72.90 | 72.9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海港集团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远船务 | 合营企业 |
京泰船务 | 合营企业 |
兴港海运 | 合营企业 |
宁波华奥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船代”) | 合营企业 |
舟山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京泰”) | 合营企业 |
嘉兴泰利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泰利”) | 合营企业 |
两江海运 | 联营企业 |
新浙物流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矿石码头”) | 母公司之分公司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二集司”) | 母公司之分公司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以下简称“镇司”,于2022.3.2注销) | 母公司之分公司 |
浙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港务”)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浙江台州湾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湾港务”)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燃”)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国际码头”)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码头”)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鼎盛海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海运”)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港东南物流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物流货柜”)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港东南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物流”)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港东南海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海铁”)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码头”)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诚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拖轮”)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国际”)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榭信业”)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理货”)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市东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湳供应链”)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港东南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扬子江”)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原油”)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浙江港东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东南物流”)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宁波港东南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船代”)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舟山定海货运船舶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海货运”)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苏南”)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浙江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捷科技”)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上铁浙港海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浙港海铁”)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舟山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衢州通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通港”)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宁波北仑东华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东华”)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峙化工”)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宁波大港新世纪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货柜”)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宁波甬洁溢油应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洁溢油”)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仓储”)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榭码头”) | 于2023年8月起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麦屿”)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嘉兴市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世航乍浦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航乍浦”)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武港”)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现代”)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强实业”)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北仑涌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涌和”)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一集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集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大榭开发区泰利公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公正”)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意宁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宁码头”)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东码头”)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国际”)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梅西滚装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西码头”)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泰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物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信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通信”)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北仑通达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通达”)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吉码头”)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铃与物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运”)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轮驳”)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穿山码头”)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兴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货代”)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诚物业”)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温州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中理”)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港口服务”)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港集团”)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港海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物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轮驳”)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甬舟”)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鼠浪湖”)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港老塘山中转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塘山中转”)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以下简称“集运嘉兴分”)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港”)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市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物业”)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港码头”)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理货”)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港埠”)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港兴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物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检”)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玉环大麦屿港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利物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港务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港口职校”)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中理”)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港港务”)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兴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船舶”)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舟山港海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港口”)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乍浦”)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财务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安海运”)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嘉兴泰利国际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泰利货柜”)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湾港务”)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金洋”)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珲春吉浙内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春吉浙”)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头门港港务”)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港通”)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仑港工程”)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海铁”)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通铁路”)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置业”)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置业”)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海港龙游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港务”)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国际贸易”)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引航”)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港国贸香港”)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实检测”)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港技工学校(以下简称“技工学校”)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综保码头”)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河物流”)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海港嘉兴内河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内河”)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贸易”)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舟山市金塘东大引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引航”) | 最终控制方之合营公司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航运保险”) |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公司 |
浙江四港联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港联动”)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集装箱”)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镇海港埠 | 接受劳务 | 73,860,941.52 | 80,258,262.63 |
北仑通达 | 接受劳务 | 56,905,080.11 | 36,762,173.87 |
北仑国际码头 | 接受劳务 | 34,810,244.49 | 29,649,615.31 |
穿山码头 | 接受劳务 | 32,247,508.48 | 43,445,399.09 |
油港轮驳 | 接受劳务 | 20,930,613.57 | 21,423,879.78 |
意宁码头 | 接受劳务 | 17,001,162.03 | 16,544,442.28 |
北三集司 | 接受劳务 | 16,029,228.25 | 14,355,709.72 |
泰利公正 | 接受劳务 | 11,516,480.48 | 8,823,863.63 |
港吉码头 | 接受劳务 | 11,424,271.03 | 9,510,428.32 |
大榭码头 | 接受劳务 | 10,502,005.81 | 12,225,865.98 |
梅东码头 | 接受劳务 | 10,152,789.48 | 6,819,588.56 |
北二集司 | 接受劳务 | 9,838,893.13 | 7,251,822.47 |
梅山国际 | 接受劳务 | 9,481,393.18 | 26,273.59 |
北仑涌和 | 接受劳务 | 7,774,671.38 | 8,122,554.65 |
远东码头 | 接受劳务 | 6,156,337.09 | 10,355,396.01 |
宏通铁路 | 接受劳务 | 5,472,962.89 | 5,978,267.02 |
易港通 | 接受劳务 | 2,693,176.98 | |
东海航运保险 | 接受劳务 | 454,235.94 | |
矿石码头 | 接受劳务 | 10,799,000.01 |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9,925,165.91 | 8,522,423.38 |
宁波港区小计 | 347,177,161.75 | 330,874,966.30 | |
嘉兴乍浦 | 接受劳务 | 190,070,320.62 | 148,039,170.28 |
东方物流 | 接受劳务 | 10,095,643.08 | 6,022,064.26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3,136,008.52 | 2,754,261.50 |
嘉兴港区小计 | 203,301,972.22 | 156,815,496.04 | |
温州港集团 | 接受劳务 | 44,058,185.17 | 38,575,794.71 |
温州中理 | 接受劳务 | 4,415,104.47 | 4,291,324.64 |
温州金洋 | 接受劳务 | 3,094,559.44 | 10,104,240.97 |
温州港口服务 | 接受劳务 | 1,410,396.24 | 1,623,320.76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1,177,426.41 | 11,462.27 |
温州港区小计 | 54,155,671.73 | 54,606,143.35 | |
苏州现代 | 接受劳务 | 30,094,864.02 | 22,035,616.09 |
江阴苏南 | 接受劳务 | 6,977,203.76 | 5,086,014.45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428,852.81 | 268,316.80 |
太仓港区小计 | 37,500,920.59 | 27,389,947.34 | |
大麦屿 | 接受劳务 | 21,291,852.70 | 20,686,812.54 |
台州湾港务 | 接受劳务 | 881,810.86 | 713,165.13 |
龙门港务 | 接受劳务 | 849,332.48 | 686,222.20 |
头门港港务 | 接受劳务 | 920,674.12 | |
台州港区小计 | 23,943,670.16 | 22,086,199.87 | |
舟山甬舟 | 接受劳务 | 2,643,855.78 | 1,327,849.74 |
海通轮驳 | 接受劳务 | 2,233,735.84 | 1,713,707.54 |
兴港海运 | 接受劳务 | 1,250,494.51 | |
舟山综保码头 | 接受劳务 | 436,617.93 | 212,479.24 |
兴港物业 | 接受劳务 | 288,780.00 | 428,651.02 |
舟山中理 | 接受劳务 | 285,531.36 | 184,455.85 |
舟山京泰 | 接受劳务 | 57,920.75 | 204,528.30 |
定海货运 | 接受劳务 | 135,113.20 |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49,521.70 | 114,390.26 |
舟山港区小计 | 7,246,457.87 | 4,321,175.15 | |
两江海运 | 接受劳务 | 1,712,382.39 | 2,101,306.88 |
天津港集装箱 | 接受劳务 | 3,678,217.01 | |
珲春吉浙 | 接受劳务 | 3,281.55 | |
其他港区小计 | 1,712,382.39 | 5,782,805.44 | |
接受劳务合计 | 675,038,236.71 | 601,876,733.49 | |
宁波中燃 | 采购燃油 | 160,325,200.64 | 155,665,628.17 |
海港国际贸易 | 采购燃油 | 201,264,375.22 | 218,017,258.54 |
海港贸易 | 采购润料 | 3,350,335.79 | |
国际贸易 | 采购润料 | 1,516,844.35 | |
采购合计 | 361,589,575.86 | 378,550,066.85 | |
北仑通达 | 供水供电 | 182,550.38 | 179,394.88 |
穿山码头 | 供水供电 | 135,929.04 | 135,066.87 |
梅东码头 | 供水供电 | 120,147.21 | 54,692.33 |
北二集司 | 供水供电 | 98,240.83 | 31,919.47 |
镇海港埠 | 供水供电 | 77,845.67 | 38,467.28 |
意宁码头 | 供水供电 | 66,449.41 | 61,112.65 |
北仑涌和 | 供水供电 | 64,828.53 | 24,156.10 |
北三集司 | 供水供电 | 50,470.22 | 47,973.54 |
港吉码头 | 供水供电 | 33,370.53 | 27,768.86 |
远东码头 | 供水供电 | 29,281.60 | 42,319.89 |
矿石码头 | 供水供电 | 18,914.41 | 21,671.43 |
梅山国际 | 供水供电 | 13,240.81 | |
大榭码头 | 供水供电 | 36,751.62 | |
其他关联方 | 供水供电 | 117,039.43 | 139,094.59 |
宁波港区小计 | 1,008,308.07 | 840,389.51 | |
兴港物业 | 供水供电 | 216,665.60 | 114,498.91 |
舟山甬舟 | 供水供电 | 35,472.10 | 13,918.44 |
老塘山中转 | 供水供电 | 15,234.38 | 4,771.23 |
兴港海运 | 供水供电 | 1,011.95 | |
海通物流 | 供水供电 | 85,990.94 | |
舟山港区小计 | 268,384.03 | 219,179.52 | |
海通物流 | 供水供电 | 42,140.47 | 21,012.40 |
苏州现代 | 供水供电 | 12,186.20 | 8,090.42 |
太仓港区小计 | 54,326.67 | 29,102.82 | |
龙门港务 | 供水供电 | 20,209.93 | 17,180.56 |
温州港集团 | 供水供电 | 4,700.57 | 4,039.74 |
温州金洋 | 供水供电 | 1,919.12 | 1,815.94 |
温州港区小计 | 6,619.69 | 5,855.68 | |
嘉兴乍浦 | 供水供电 | 15,182.95 | |
其他关联方 | 供水供电 | 535.39 | |
嘉兴港区小计 | 15,718.34 | ||
供水供电合计 | 1,373,566.73 | 1,111,708.09 | |
东海航运保险 | 保险支出 | 8,926,974.57 | 7,775,687.80 |
财务公司 | 利息支出及手续费 | 2,352,252.05 | 8,861,470.3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兴港货代 | 提供劳务 | 125,864,173.40 | 116,701,653.89 |
港吉码头 | 提供劳务 | 27,806,617.28 | 9,793,050.12 |
梅山国际 | 提供劳务 | 15,094,048.81 | 5,669,208.51 |
梅东码头 | 提供劳务 | 13,480,097.35 | 10,675,579.62 |
东南物流 | 提供劳务 | 12,979,580.54 | 13,069,828.38 |
大榭码头 | 提供劳务 | 8,830,082.05 | 5,805,733.94 |
意宁码头 | 提供劳务 | 9,202,598.48 | 4,884,510.17 |
远东码头 | 提供劳务 | 6,516,071.12 | 6,191,642.98 |
北三集司 | 提供劳务 | 6,847,679.56 | 3,681,830.86 |
矿石码头 | 提供劳务 | 7,263,956.46 | 348,120.97 |
中远船务 | 提供劳务 | 6,490,966.90 | 2,518,463.02 |
北二集司 | 提供劳务 | 4,881,482.79 | 7,497,142.20 |
东南海铁 | 提供劳务 | 4,995,836.71 | 7,424,629.88 |
梅港码头 | 提供劳务 | 3,490,160.28 | 2,470,422.25 |
东南船代 | 提供劳务 | 3,841,647.71 | |
北仑国际码头 | 提供劳务 | 3,044,539.48 | 4,064,404.06 |
穿山码头 | 提供劳务 | 1,860,468.19 | 1,547,283.92 |
京泰船务 | 提供劳务 | 1,473,007.14 | 1,530,344.34 |
北仑通达 | 提供劳务 | 717,928.11 | 557,025.09 |
北仑涌和 | 提供劳务 | 701,424.06 | 558,246.10 |
铁路公司 | 提供劳务 | 1,653,236.98 |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224,708.37 | 3,926,007.16 |
宁波港区小计 | 提供劳务 | 265,607,074.79 | 210,568,364.44 |
嘉兴泰利 | 提供劳务 | 79,679,864.86 | 75,453,292.86 |
东方物流 | 提供劳务 | 13,472.36 |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171,422.65 | 795,153.96 |
嘉兴港区小计 | 79,851,287.51 | 76,261,919.18 | |
舟山甬舟 | 提供劳务 | 57,838,423.70 | 67,644,249.73 |
中远物流 | 提供劳务 | 1,431,618.85 | 2,896,176.35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508,359.86 | 511,007.06 |
舟山港区小计 | 59,778,402.41 | 71,051,433.14 | |
龙门港务 | 提供劳务 | 26,662,819.89 | 27,809,246.57 |
台州港港务 | 提供劳务 | 9,851,761.46 | |
大麦屿 | 提供劳务 | 13,294,449.54 | |
台州港区小计 | 36,514,581.35 | 41,103,696.11 | |
四港联动 | 提供劳务 | 3,734,192.04 | 6,278,575.95 |
两江海运 | 提供劳务 | 1,151,625.43 | 2,147,147.15 |
上铁浙港海铁 | 提供劳务 | 1,680,169.80 | |
新浙物流 | 提供劳务 | 1,009,910.55 |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1,480.00 | 124,469.82 |
其他港区小计 | 4,887,297.47 | 11,240,273.27 | |
提供劳务合计 | 446,638,643.53 | 410,225,686.14 | |
财务公司 | 利息收入 | 4.4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四港联动 | 房屋建筑物及集装箱 | 1,059,649.94 | 1,745,882.49 |
兴港货代 | 房屋建筑物 | 568,576.19 | 615,097.14 |
中远物流 | 房屋建筑物 | 434,700.00 | |
海通港口 | 房屋建筑物 | 95,600.00 | 664,779.57 |
其他关联方 | 库场设备 | 1,029.8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环球置业 | 房屋建筑物 | 7,532,970.98 | 4,279,971.91 | 817,569.56 | 921,979.32 | 296,220.15 | 11,475,391.90 | ||||
浙江港东南物流 | 房屋建筑物 | 135,626.40 | 6,211.27 | 376,933.50 | |||||||
宏通铁路 | 房屋建筑物 | 137,614.68 | 5,172.02 | 394,484.78 | |||||||
矿石码头 | 房屋建筑物 | 59,047.62 | 111,428.57 | 1,921.82 | 4,185.40 | 68,565.49 | |||||
舟山甬舟 | 房屋建筑物 | 27,340.00 | 21,160.00 | 113,746.51 | 61,422.26 | ||||||
海通物流 | 房屋建筑物 | 24,000.00 | 371,000.00 | 24,000.00 | 371,000.00 | ||||||
温州港集团 | 房屋建筑物 | 26,484.62 | 25,810.96 | 26,484.62 | 25,810.96 | ||||||
温州金洋 | 房屋建筑物 | 21,768.00 | 21,768.00 | 54,746.05 | |||||||
乐清湾港务 | 房屋建筑物 | 16,278.72 | 16,278.72 | 16,278.72 | 16,278.72 | ||||||
镇司 | 房屋建筑物 | 2,018.35 | 13,714.29 | 19,260.86 | |||||||
北三集司 | 房屋建筑物 | 52,844.04 | 52,844.04 | ||||||||
宁舟股份 | 房屋建筑物 | 2,807,470.50 | 47,658.19 | ||||||||
其他关联方 | 房屋建筑物 | 22,857.14 | 4,354.85 | 4,102.97 | 99,972.7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38.12 | 694.6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兴港货代 | 19,283,871.50 | 96,419.36 | 16,209,679.57 | 81,048.40 |
应收账款 | 港吉码头 | 9,135,000.08 | 45,675.00 | 8,031,240.00 | 40,156.20 |
应收账款 | 梅山国际 | 7,019,916.27 | 35,099.58 | ||
应收账款 | 大榭码头 | 3,972,779.99 | 19,863.90 | 1,352,160.00 | 6,760.80 |
应收账款 | 北三集司 | 2,435,531.64 | 12,177.66 | ||
应收账款 | 矿石码头 | 1,982,912.28 | 9,914.56 | ||
应收账款 | 北仑国际码头 | 1,919,876.60 | 9,599.38 | 3,245,729.85 | 16,228.65 |
应收账款 | 北二集司 | 1,203,642.09 | 6,018.21 | 3,107,460.00 | 15,537.30 |
应收账款 | 宏通铁路 | 488,237.80 | 2,441.19 | 65,725.00 | 328.63 |
应收账款 | 中远船务 | 418,981.55 | 2,094.91 | 183,817.43 | 919.09 |
应收账款 | 梅东码头 | 184,672.20 | 923.36 | 4,238,265.00 | 21,191.33 |
应收账款 | 远东码头 | 148,349.88 | 741.75 | ||
应收账款 | 意宁码头 | 103,685.40 | 518.43 | ||
应收账款 | 穿山码头 | 23,395.68 | 116.98 |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763,112.80 | 3,815.56 | 1,036,086.57 | 5,180.42 |
应收账款 | 宁波港区小计 | 49,083,965.76 | 245,419.83 | 37,470,163.42 | 187,350.82 |
应收账款 | 舟山甬舟 | 13,131,779.09 | 65,658.90 | 31,061,575.00 | 155,307.88 |
应收账款 | 海通港口 | 2,252,694.46 | 11,263.47 | 1,746,330.00 | 8,731.65 |
应收账款 | 中远物流 | 1,330,120.86 | 6,650.60 |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87,928.85 | 939.64 | ||
应收账款 | 舟山港区小计 | 15,572,402.40 | 77,862.01 | 34,138,025.86 | 170,690.13 |
应收账款 | 龙门港务 | 8,239,585.77 | 41,197.93 | 14,073,570.61 | 70,367.85 |
应收账款 | 台州港港务 | 2,167,140.00 | 10,835.70 | ||
应收账款 | 大麦屿 | 5,294,520.00 | 26,472.60 | ||
应收账款 | 台州港区小计 | 10,406,725.77 | 52,033.63 | 19,368,090.61 | 96,840.45 |
应收账款 | 嘉兴泰利 | 20,484,320.00 | 102,421.60 | 13,756,367.00 | 68,781.84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5,346.00 | 26.73 | ||
应收账款 | 嘉兴港区小计 | 20,489,666.00 | 102,448.33 | 13,756,367.00 | 68,781.84 |
应收账款 | 温州中理 | 9,120.50 | 45.60 | ||
应收账款 | 两江海运 | 19,218.56 | 96.09 | ||
应收账款 | 四港联动 | 246.00 | 1.23 | 261,696.10 | 1,308.48 |
应收账款 | 其他港区小计 | 19,464.56 | 97.32 | 261,696.10 | 1,308.48 |
应收账款合计 | 95,572,224.49 | 477,861.12 | 105,003,463.49 | 525,017.32 | |
合同资产 | 舟山甬舟 | 554,527.50 | 2,772.64 | ||
合同资产 | 嘉兴泰利 | 210,785.00 | 1,053.93 | 52,492.50 | 262.46 |
合同资产 | 大麦屿 | 18,000.00 | 90.00 | ||
合同资产 | 其他关联方 | 645.00 | 3.23 | ||
合同资产合计 | 211,430.00 | 1,057.16 | 625,020.00 | 3,125.10 |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东海航运保险 | 2,537,341.08 | 85,870.77 | 1,159,706.96 | 39,111.55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环球置业 | 1,133,200.00 | 33,881.07 | 1,116,000.00 | 35,995.14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中远海运船务 | 351,030.73 | 11,879.87 |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易港通 | 154,000.00 | 4,865.81 | 140,000.00 | 4,515.52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海通港口 | 58,865.02 | 1,859.91 | 162,499.97 | 5,241.23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矿石码头 | 50,000.00 | 1,579.81 | 55,000.00 | 1,773.95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其他关联方 | 110,382.50 | 3,487.67 | 99,382.50 | 3,205.45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其他应收款合计 | 4,394,819.33 | 143,424.91 | 2,732,589.43 | 89,842.84 |
预付账款 | 东海航运保险 | 2,834,676.16 | 4,391,982.33 | ||
预付账款 | 易港通 | 1,177,479.60 | 7,280.00 | ||
预付账款 | 环球置业 | 30,285.72 | 25,238.11 | ||
预付账款 | 北仑通达 | 2,220,069.80 | |||
预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6,909.00 | |||
预付账款 | 宁波港区小计 | 4,042,441.48 | 6,651,479.24 | ||
预付账款 | 乐清湾港务 | 6,782.80 | 6,782.80 | ||
预付账款 | 温州港集团 | 17,027.45 | |||
预付账款 | 温州港区小计 | 6,782.80 | 23,810.25 | ||
预付账款 | 海通港口 | 501,843.88 | 1,594,443.98 | ||
预付账款 | 兴港海运 | 27,188.55 | |||
预付账款 | 舟山港区小计 | 529,032.43 | 1,594,443.98 | ||
预付账款 | 预付账款合计 | 4,578,256.71 | 8,269,733.4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镇海港埠 | 79,046,845.53 | 48,899,463.96 |
应付账款 | 宁波大榭 | 35,621,460.27 | 20,816,794.55 |
应付账款 | 矿石码头 | 34,059,897.85 | 29,957,532.40 |
应付账款 | 宁波中燃 | 18,287,875.66 | 12,860,327.67 |
应付账款 | 油港轮驳 | 14,761,320.00 | 13,815,781.51 |
应付账款 | 北仑国际码头 | 14,557,846.36 | 11,095,472.60 |
应付账款 | 外轮理货 | 12,181,057.82 | 12,223,185.63 |
应付账款 | 北二集司 | 8,147,184.66 | 6,369,643.35 |
应付账款 | 梅山国际 | 7,128,407.39 | 4,065,695.62 |
应付账款 | 梅东码头 | 6,335,664.02 | 3,216,132.35 |
应付账款 | 港吉码头 | 5,434,151.62 | 7,028,333.41 |
应付账款 | 北三集司 | 5,056,659.18 | 5,219,054.09 |
应付账款 | 北仑通达 | 4,666,960.22 | 3,136,414.44 |
应付账款 | 仑港工程 | 4,620,295.63 | 6,997,109.71 |
应付账款 | 北仑涌和 | 4,101,720.11 | 5,479,356.66 |
应付账款 | 铁路公司 | 3,366,472.95 | 4,604,723.27 |
应付账款 | 意宁码头 | 2,905,364.81 | 3,647,388.19 |
应付账款 | 远东码头 | 2,617,929.61 | 4,766,228.47 |
应付账款 | 鼎盛海运 | 1,981,000.00 | 2,776,000.00 |
应付账款 | 穿山码头 | 622,216.10 | 9,867,226.56 |
应付账款 | 宏通铁路 | 241,261.19 | |
应付账款 | 梅港码头 | 234,819.24 | 3,013,861.34 |
应付账款 | 集运 | 8,623.85 | |
应付账款 | 兴港货代 | 22,088.14 |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7,521,043.39 | 6,608,969.80 |
应付账款 | 宁波港区小计 | 273,506,077.46 | 226,486,783.72 |
应付账款 | 舟山甬舟 | 19,318,333.29 | 10,768,212.02 |
应付账款 | 海港国际贸易 | 13,468,108.89 | 1,446,063.53 |
应付账款 | 鼠浪湖 | 8,137,769.50 | 8,786,445.00 |
应付账款 | 海通轮驳 | 5,313,175.00 | 4,577,807.94 |
应付账款 | 东大引航 | 2,503,637.00 | 2,914,200.00 |
应付账款 | 舟山中理 | 751,333.31 | 965,126.30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51,150.12 | 356,898.78 |
应付账款 | 舟山港区小计 | 49,543,507.11 | 29,814,753.57 |
应付账款 | 嘉兴乍浦 | 25,739,990.46 | 21,397,030.85 |
应付账款 | 集运嘉兴分 | 1,860,583.00 | 2,291,358.73 |
应付账款 | 东方物流 | 1,536,200.00 | 1,643,706.00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864,788.02 | 366,361.40 |
应付账款 | 嘉兴港区小计 | 30,001,561.48 | 25,698,456.98 |
应付账款 | 苏州现代 | 4,471,333.88 | 6,101,604.98 |
应付账款 | 江阴苏南 | 1,111,748.40 | 2,065,086.00 |
应付账款 | 太仓武港 | 939,010.44 |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4,171.70 | 37,902.94 |
应付账款 | 太仓港区小计 | 5,587,253.98 | 9,143,604.36 |
应付账款 | 温州港集团 | 4,670,749.83 | 4,788,007.03 |
应付账款 | 温州港口服务 | 1,715,080.00 | 3,087,150.38 |
应付账款 | 温州中理 | 840,260.75 | 1,432,507.20 |
应付账款 | 温州金洋 | 236,692.00 | 2,898,964.91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7,237.31 | |
应付账款 | 温州港区小计 | 7,462,782.58 | 12,223,866.83 |
应付账款 | 大麦屿 | 2,664,192.57 | 3,480,034.61 |
应付账款 | 头门港港务 | 283,737.38 | 208,794.84 |
应付账款 | 龙门港务 | 209,843.32 |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132.07 | |
应付账款 | 台州港区小计 | 3,157,773.27 | 3,689,961.52 |
应付账款合计 | 369,258,955.88 | 307,057,426.98 | |
应付票据 | 油港轮驳 | 20,651,693.00 | 18,996,620.00 |
应付票据合计 | 20,651,693.00 | 18,996,620.00 | |
其他应付款-其他 | 宏通铁路 | 1,059,620.91 | |
其他应付款-其他 | 四港联动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应付款-其他 | 中远船务 | 224,726.49 | 837,711.76 |
其他应付款-其他 | 兴港货代 | 150,000.00 | 236,912.00 |
其他应付款-其他 | 嘉兴泰利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其他 | 其他关联方 | 599,238.00 | 388,127.07 |
其他应付款合计 | 2,683,585.40 | 2,062,750.83 | |
租赁负债 | 环球置业 | 16,285,973.46 | 22,937,892.19 |
租赁负债 | 宏通铁路 | 262,042.12 | |
租赁负债 | 浙江港东南物流 | 156,292.85 | 378,195.58 |
租赁负债 | 矿石码头 | 58,658.13 | 115,783.95 |
租赁负债 | 舟山甬舟 | 75,260.19 | 41,675.19 |
租赁负债 | 温州金洋 | 20,189.85 | |
租赁负债 | 镇司 | 13,513.11 | 327.74 |
租赁负债 | 其他关联方 | 66,933.44 | |
租赁负债合计 | 16,918,673.30 | 23,494,064.50 | |
短期借款 | 财务公司 | 150,095,833.34 | 30,032,083.33 |
长期借款 | 财务公司 | 36,400,000.00 | 36,4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财务公司 | 43,932.79 | 43,932.7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票据贴现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财务公司 | 47,599,902.80 |
(2) 归还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财务公司 | 30,000,000.00 | 220,000,000.00 |
(3) 资金拆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拆入 | 拆借金额 | 利率 | 起始日 | 合同到期日 |
财务公司 | 150,000,000.00 | 2.3000% | 30/10/2023 | 29/10/2024 |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在建船舶 | 1,323,179,226.65 | 829,954,594.98 |
(2)重大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详见本节“七、47.租赁负债”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51,801,466.7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51,801,466.74 |
根据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以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308,6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6元(含税)。共需支付股利人民币151,801,466.7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28,493,920.55元结转至2024年度。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审阅集团内部报告,以评价集团内各组成部分经营成果及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经营分部。
本集团管理层按提供的服务类别来评价本集团的经营情况。在提供的服务类别方面,本集团评价以下两个分部的业绩,即运输服务、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均位于中国境内且本集团管理层未按地区独立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本集团未单独列示按地区分类的分部业绩。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运输服务 |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 未分配的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3,902,312,379.95 | 566,819,636.63 | 4,469,132,016.58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4,056,947.03 | 54,904,674.02 | -58,961,621.05 | ||
营业成本 | -3,306,419,361.74 | -407,560,078.71 | -3,713,979,440.45 | ||
利息收入 | 36,432,742.12 | 36,432,742.12 | |||
利息费用 | -20,288,106.08 | -20,288,106.08 |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12,765.50 | -2,212,765.50 | |||
信用减值转回 | -9,774.30 | -617,790.21 | -627,564.51 | ||
资产减值损失 | -18,474.62 | 28,194.87 | 9,720.25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239,197,429.26 | -12,972,362.78 | -252,169,792.04 | ||
利润总额 | 470,540,072.14 | 105,930,874.35 | 86,112,517.17 | 662,583,463.66 | |
所得税费用 | -161,946,973.58 | -161,946,973.58 | |||
净利润/(亏损) | 470,540,072.14 | 105,930,874.35 | -75,834,456.41 | 500,636,490.08 | |
资产总额 | 6,372,296,472.20 | 1,240,874,312.77 | 288,056,475.26 | -1,771,048.35 | 7,899,456,211.88 |
负债总额 | -886,774,955.32 | -730,240,886.51 | -847,574,793.28 | 1,771,048.35 | -2,462,819,586.76 |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285,031,271.09 | 285,031,271.09 | |||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2,726,132,761.58 | 7,118,793.90 | 2,733,251,555.48 |
(4).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月 | 513,143,755.51 | 571,088,517.35 |
7-12月 | 16,294,023.12 | 13,377,862.59 |
1年以内小计 | 529,437,778.63 | 584,466,379.94 |
1至2年 | 27,567,453.64 | 16,003,341.83 |
2至3年 | 16,003,341.83 | 12,009,190.11 |
3至4年 | 12,009,190.11 | 14,140,720.18 |
4至5年 | 14,140,720.18 | 17,231,922.22 |
5年以上 | 66,148,922.02 | 52,761,611.59 |
合计 | 665,307,406.41 | 696,613,165.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865,508.93 | 0.24 | 221,457.77 | 0.14 | 162,644,051.16 | 139,791,975.57 | 20.07 | 193,344.86 | 0.14 | 139,598,630.71 |
其中: | ||||||||||
远洋香港 | 162,865,508.93 | 0.24 | 221,457.77 | 0.14 | 162,644,051.16 | 139,791,975.57 | 20.07 | 193,344.86 | 0.14 | 139,598,630.7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2,441,897.48 | 0.76 | 2,512,209.49 | 0.50 | 499,929,687.99 | 556,821,190.30 | 79.93 | 2,784,105.95 | 0.50 | 554,037,084.35 |
其中: | ||||||||||
1-6月 | 502,441,897.48 | 0.76 | 2,512,209.49 | 0.50 | 499,929,687.99 | 556,821,190.30 | 79.93 | 2,784,105.95 | 0.50 | 554,037,084.35 |
合计 | 665,307,406.41 | / | 2,733,667.26 | / | 662,573,739.15 | 696,613,165.87 | / | 2,977,450.81 | / | 693,635,715.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 162,865,508.93 | 221,457.77 | 0.14 | 长账龄关联方 |
合计 | 162,865,508.93 | 221,457.77 | 0.1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应收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款项162,865,508.93元(2022年12月31日:139,791,975.57元),主要为应收劳务费。因该客户为下属子公司,预计可收回概率大且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较小。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6月 | 502,441,897.48 | 2,512,209.49 | 0.50 |
合计 | 502,441,897.48 | 2,512,209.49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的 | 193,344.86 | 28,112.91 | 221,457.77 |
坏账准备 | ||||||
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2,784,105.95 | 271,896.46 | 2,512,209.49 | |||
合计 | 2,977,450.81 | 28,112.91 | 271,896.46 | 2,733,667.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5名汇总 | 284,684,065.89 | 11,270,718.91 | 295,954,784.80 | 42.56% | 886,904.14 |
合计 | 284,684,065.89 | 11,270,718.91 | 295,954,784.80 | 42.56% | 886,904.1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866,829.52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16,709,791.86 | 3,511,682.13 |
合计 | 16,709,791.86 | 5,378,511.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股东贷款 | 1,869,415.09 | |
减:坏账准备 | 2,585.57 | |
合计 | 1,866,829.52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股东贷款 | 1,869,415.09 | 100 | 2,585.57 | 0.1383% | 1,866,829.52 | |||||
合计 | / | / | 1,869,415.09 | / | 2,585.57 | / | 1,866,829.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585.57 | 2,585.5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585.57 | 2,585.5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股东贷款 | 2,585.57 | 2,585.57 | ||||
合计 | 2,585.57 | 2,585.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12个月 | 16,631,123.80 | 2,891,549.10 |
1年以内小计 | 16,631,123.80 | 2,891,549.10 |
1至2年 | 32,000.00 | 620,000.00 |
2至3年 | 620,000.00 | |
3年以上 | 8,400.00 | 109,136.7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7,291,523.80 | 3,620,685.8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险索赔款 | 2,625,341.08 | 1,167,656.96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540,957.40 | 1,314,357.40 |
备用金 | 739,963.70 | 709,963.70 |
出口退税款 | 12,312,669.93 | 419,148.94 |
其他 | 72,591.69 | 9,558.80 |
合计 | 17,291,523.80 | 3,620,685.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9,003.67 | 109,003.6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72,728.27 | 472,728.2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81,731.94 | 581,731.9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09,003.67 | 472,728.27 | 581,731.94 | |||
合计 | 109,003.67 | 472,728.27 | 581,731.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某地区国家税务局 | 12,312,669.93 | 71.21 | 出口退税款 | 一年以内 | 389,033.55 |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2,537,341.08 | 14.67 | 保险索赔款 | 一年以内 | 85,870.77 |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 668,800.00 | 3.87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五年以内 | 21,131.54 |
某第三方供应商1 | 310,000.00 | 1.79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一年以内 | 9,794.82 |
宁波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 154,000.00 | 0.89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三年以内 | 4,865.81 |
合计 | 15,982,811.01 | 92.43 | / | / | 510,696.4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23,600,638.90 | 623,600,638.90 | 575,076,506.35 | 575,076,506.3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67,363,403.33 | 267,363,403.33 | 275,338,635.30 | 275,338,635.30 | ||
合计 | 890,964,042.23 | 890,964,042.23 | 850,415,141.65 | 850,415,141.6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远洋香港 | 796,000.00 | 796,000.00 | ||||
兴港船代 | 39,370,297.81 | 39,370,297.81 | ||||
船货代 | 120,115,252.65 | 48,524,132.55 | 168,639,385.20 | |||
舟山外代 | 15,180,283.66 | 15,180,283.66 | ||||
海港航运 | 399,614,672.23 | 399,614,672.23 | ||||
合计 | 575,076,506.35 | 48,524,132.55 | 623,600,638.9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京泰船务 | 10,642,839.92 | 2,882,895.16 | -1,200,000.00 | 12,325,735.08 | |||||||
兴港海运 | 134,196,961.31 | -9,524,391.48 | -222,775.35 | 124,449,794.48 | |||||||
小计 | 144,839,801.23 | -6,641,496.32 | -222,775.35 | -1,200,000.00 | 136,775,529.56 | ||||||
二、联营企业 | |||||||||||
两江海运 | 130,498,834.07 | 89,039.70 | 130,587,873.77 | ||||||||
小计 | 130,498,834.07 | 89,039.70 | 130,587,873.77 | ||||||||
合计 | 275,338,635.30 | -6,552,456.62 | -222,775.35 | -1,200,000.00 | 267,363,403.33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45,584,476.53 | 3,361,753,101.05 | 3,900,425,206.92 | 3,458,359,957.52 |
其他业务 | 281,092,174.84 | 48,650,305.06 | 221,796,751.77 | 43,724,912.04 |
合计 | 3,926,676,651.37 | 3,410,403,406.11 | 4,122,221,958.69 | 3,502,084,869.5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运输服务 | 3,626,171,237.37 | 3,359,101,863.82 | 3,872,447,688.39 | 3,454,778,730.22 |
代理服务 | 19,413,239.16 | 2,651,237.23 | 27,977,518.53 | 3,581,227.30 |
租赁业务 | 273,076,587.22 | 48,650,305.06 | 214,990,010.86 | 43,724,912.04 |
提供劳务 | 7,901,967.70 | 6,426,866.49 | ||
材料销售 | 15,821.83 | |||
其他业务 | 113,619.92 | 364,052.59 | ||
合计 | 3,926,676,651.37 | 3,410,403,406.11 | 4,122,221,958.69 | 3,502,084,869.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34.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6,491,258.89元,其中:
16,491,258.89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960,836.56 | 28,939.8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552,456.62 | 2,818,595.1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8,269,919.89 | 9,197,151.01 |
合计 | 28,678,299.83 | 12,044,685.9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59,023.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559,444.7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56,446.6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269,361.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2,050.49 | |
合计 | 45,813,503.6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集团按照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编制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根据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执行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以下简称“2008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本集团2022年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政府补助中包括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8,270,949.52元。由于该补助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本集团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根据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8,270,949.52元应列报为经常性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8 | 0.39 | 0.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75 | 0.35 | 0.3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宗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