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30日,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年2月11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决议日期间(即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4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公司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决议日期间(即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三、被核查对象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累计买入(股) | 累计卖出(股) |
1 | 曾久懿 | 5,300 | 5,300 |
2 | 戴建昌 | 2,000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