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增加公司与采埃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2、增加后的年度上限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正常运营需要,
符合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