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与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2022年上限金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表决。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厘定的交易上限金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薛立品 王书茂 徐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