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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47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大华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审计机构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6人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信永中和为行业排名第十的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6.74亿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6.90亿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54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8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5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信永中和确认其已获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并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服务的执业会计师事务所。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传军先生,199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叶韶勋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女士,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预计总体费用较2021 年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大华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大华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事

务所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或须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对信永中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四)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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