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 8月1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的监事4名,授权出席的监事1名(艾波监事授权赵丽君监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出席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士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是根据审慎性原则进行的完善性调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修订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A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A股)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各项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三、《关于公司2018年中期业绩公告与中期报告(H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中期业绩公告与中期报告(H股)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内容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详见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四、《关于公司于2018年中期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五、《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