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自2020年8月22日至2021年2月22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8月22日至2021年2月22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0年8月22日至2021年2月22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