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与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盛”)签署《〈关于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并于同日与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商业”)签署《合作协议》,就双方分别受让宁波万盛所持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各自持有标的公司50%股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及管理层的治理结构与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重新约定。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对外投资进展
1、根据《补充协议》、《合作协议》之约定,标的公司于2020年7月1日经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完成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据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内资公司变更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投资人信息变更(包括投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8700.0000万元;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12300.0000万元;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00.0000万元 | 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0万元;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万元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徐爱华:监事,柳吉弟:监事,金鑫:监事,傅政骥:董事长,张辉:董事,刘世南:董事,郑学明:董事,姚志明:董事,杜咏梅:总经理 | 姚志明:监事,柳吉弟:监事,郑学明:董事长,张国芳:董事,张辉:董事,殷伟杰:董事,杜咏梅:总经理 |
章程备案(包括合伙协议) |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个体户经营者、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傅政骥 | 郑学明 |
2、根据《补充协议》之约定,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将股权转让款的尾款1,202万元汇入宁波万盛指定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宁波万盛支付本次投资事项的全部股权转让款9,702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及相关协议的执行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