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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9 月17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13 人,实到董事13 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焦安山、周晓东、王照虎和独立董事张一弛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关志生、张伟、谷中和以及独立董事穆林娟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关志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收购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红墩子煤业公司60%股权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31.8亿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总部)公开摘牌红墩子煤业60%股权及193,634.776518万元相关债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摘牌程序、支付有关各项价款。

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指引暂缓披露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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