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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2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5)。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根据《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述债权人不

含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债权文件和相关凭证。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A区小康股份综合办公大楼

申报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2月26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7:00)。

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马成娟

联系电话:023-89851058

联系传真:023-89059825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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