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朝春先生、独立董事邱妘女士、包建亚女士、门贺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威转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提前赎回“博威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