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
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6月8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调
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共有6名成员,关联董事毛渝南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内部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
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提请同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
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转授权人士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
/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
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实际履行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精密”)及其
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 年实际发生的 2017 年实际发生的金额占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项目
金额 公司相应总额的比例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4,330,720 12.2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315,586 7.29%
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56,960 0.16%
向关联方接受服务 200,868 0.63%
资产租入 4,284 —
关联租赁情况
资产租出 7,319 —
合计 6,915,737
(三)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 2018 年度与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
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至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项目 2018 年预计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490,0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087,000
的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79,000
向关联方接受服务 342,000
资产租入 64,000
关联租赁情况
资产租出 13,000
集中采购费用支付 53,000
其他关联交易
集中采购费用分摊 1,300
合计 3,129,3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
鸿海精密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17.TW),成立于 1974
年 2 月 20 日,董事长兼总经理为郭台铭先生,公司地址为新北市土城区中山路
66 号,实收资本为新台币 173,287,382,620 元。鸿海精密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资
讯产业、通讯产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光电产业、精密机械产业、汽车产业以及
与消费性电子产业有关的各种连接器、机壳、散热器、组装产品和网络线缆装配
等产品的制造、销售与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鸿海精密总资产为新台币 3,270,613,844,000 元,净资产
为新台币 1,084,220,815,000 元,营业收入为新台币 3,118,085,676,000 元,净
利润为新台币 138,734,401,000 元。
鸿海精密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中
坚企业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
订)第 10.1.3 条第一款之规定,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为公司
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将包括销售和采购商品、提供和接受服务、资产租入和
租出、知识产权转让、集中采购费用支付、集中采购费用分摊等。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结合《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双方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等方式
确定公允价格。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及《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鸿海精密与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及 2018 年 2 月 26 日签署。该等协议约定了关联交易种类及范围、
定价原则以及定价的调整机制、交易总量及金额的确定、陈述与保证、交易支付
时间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
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
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