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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富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4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18-011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鹤壁裕展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新项目名称:武汉裕展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73,300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8年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18年5月30日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
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183,534.00183,500.00深圳富桂
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13,081.0013,000.00南宁富桂
3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15,063.0015,000.00天津鸿富锦
4新世代高效能运算平台研发中心项目100,538.00100,500.00深圳富桂
5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121,572.00121,500.00深圳富桂
6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241,519.00241,500.00深圳富桂
7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设备更新项目53,132.0053,100.00南宁富桂
8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二)设备更新项目51,929.0051,900.00南宁富桂
9云计算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150,213.00150,200.00天津鸿富锦
10新世代5G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63,288.0063,200.00深圳富华科
11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350,769.00323,900.00深圳裕展
12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建项目160,000.00134,700.00郑州富泰华
13高端手机机构件升级改造智能制造项目180,000.00173,400.00河南裕展
14高端手机机构件精密模组全自动智能制造项目141,842.00130,900.00河南裕展
15智能手机精密机构零组件自动化技改项目191,817.00187,400.00济源富泰华
16智能手机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充自动化设备项目175,311.00165,000.00晋城富泰华
17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升级改造项目140,912.00176,100.00山西裕鼎
18智能电子产品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36,338.00山西裕鼎
19高端移动轻量化产品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181,100.00181,100.00鹤壁裕展
20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173,362.00173,300.00鹤壁裕展
21补充营运资金32,443.9332,443.93工业富联
合计2,757,763.932,671,643.93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鹤壁裕展实施的“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为173,36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为173,300万元,其余由公司自筹,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为23.2%。该项目建设的内容包括引进和装配先进的机器设备,对厂房进行智能化、自动化改造以及实施相关配套工程,以满足未来智能制造的产能需求,确保生产运营的稳定、高效;同时升级环境安全装置与监控系统,实现优化节能环保,打造新一代绿色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1月开始建造实施,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实施。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基于公司未来产业规划及市场布局的需要,为充分利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智

力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已趋齐全等优势,拟将“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鹤壁裕展变更为武汉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裕展”),项目实施地点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以西、富春江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特1号富士康科技园;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完成后,该等“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可以提前至2018年实施,因此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经济效率并产生回报,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基本情况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经济效益并产生回报,公司拟将“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鹤壁裕展变更为武汉裕展,项目实施地点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以西、富春江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特1号富士康科技园,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173,300万元全部用于武汉裕展实施的“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鹤壁裕展拟实施的“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终止实施。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018-420118-39-03-013159),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武汉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新环审[2018]42号)。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73,3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49%。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实施主体:武汉裕展(公司持有其100%股权)2、项目建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特1号富士康科技园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进行手机机构件加工,将使用现有厂房,购买设备

法兰克、成型机、抛光机、打标机、焊接机、点胶机等。

4、项目建设期:3年,预计2021年4月建成投产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3,300万元,

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具体投资及用途金额
武汉裕展1设备投资134,938
2厂房改造26,000
3流动资金19,062
合计180,000

6、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73,30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达产后年销售

收入为227,556万元,达产后年均净利润33,71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4.6%,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3.89年。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行业需求稳定提升,扩充产能有利于提升市场份额,抓住智能制造发

展机遇,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近年来,消费者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带动智能手机行业迅速发展。根据IDC数据库统计,全球智能手机2021年总出货量将达约17.4亿部,2017至2021年可实现约3.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手机机构件作为智能手机的重要部件,市场需求广阔,在国内外市场具备很大的潜力。

中高端手机全球性热销将带动手机机构件整个产业的持续发展,手机机构件的需求量将会持续稳步增长。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会通过智能制造扩大现有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并增强生产制造力,借助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占据行业领先地位。

(2)智能、节能、环保是未来工厂发展的趋势智能制造对手机机构件等产品的质量控制、数据跟踪以及产能提升等具有重

要意义。智能工厂是实现智能制造的载体,通过智能工厂的建设和工业互联网的应用,公司在提高运营效率的同时可为客户提供更加定制化、智能化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9月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提出,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优先在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为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公司应当对环境保护给予充分重视,同时在环境成本日益增加、环保标准日益严格的趋势下,绿色节能、环保效率高也将成为未来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

公司本次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提出的发展方向,同时将有助于公司打造符合未来工厂发展趋势、具备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有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推广实施绿色生产、智能生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1)公司具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电子设备品牌厂商,公司已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深入探索新产品的研发、制造,协助客户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并凭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满足客户不同产品种类、数量的需要,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具备较强的客户优势。

(2)公司拥有深厚的技术储备与领先的研发实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规划要求,在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汇集研发实

力,聚焦电子智能制造的前沿技术,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创新与生产实践。公司长期专注于电子设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包括专业模具开发能力、多样化处理技术等。依靠经验丰富、行动高效的研发设计团队,公司能够积极响应客户需求,牢牢把握产品和市场的发展方向。

(3)公司拥有科学的管理制度、稳定的管理团队公司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薪酬激励体系,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

的方式充实技术、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中高级人才队伍,稳定、壮大中高层管理团队,充分实现公司资源效益最大化、人力潜能最大化。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较高的忠诚度,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公司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有着深刻的理解。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本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

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投产后市场开拓不顺利,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由鹤壁裕展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以西、富春江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实施的“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变更为由武汉裕展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特1号富士康科技园实施的“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投入的

募集资金规模不变,仍为173,300万元。

关于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明确意见:“公

司拟将原计划由鹤壁裕展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以西、富春江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实施的‘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变更为由武汉裕展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特1号富士康科技园实施‘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规模不变,仍为173,300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原计划由鹤壁裕展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以西、富春江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实施的‘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变更为由武汉裕展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特1号富士康科技园实施‘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规模不变,仍为173,300万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认为:“(一)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工业富联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工业富联将就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二)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工业富联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本次拟变更的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工业富联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该变更事项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关于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 公告文件(一)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三) 独立董事意见;(四) 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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