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调整董事及副董事长人数,并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基础上,进一步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条款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十六条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
条款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召开股东大会时,因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因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
第一百零五条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2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会由6至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人数的1/3。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事宜等。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