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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代码:601138证券简称:工业富联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子公司的名称及增资额: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序号子公司增资金额
1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鸿富锦”)80,000.00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实施主体
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183,534.00183,500.00深圳富桂
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13,081.0013,000.00南宁富桂
3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15,063.0015,000.00天津鸿富锦
4新世代高效能运算平台研发中心项目100,538.00100,500.00深圳富桂
5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121,572.00121,500.00深圳富桂
6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241,519.00241,500.00深圳富桂
7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设备更新项目53,132.0053,100.00南宁富桂
8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二)设备更新项目51,929.0051,900.00南宁富桂
9云计算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150,213.00150,200.00天津鸿富锦
10新世代5G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63,288.0063,200.00深圳富华科
11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350,769.00323,900.00深圳裕展
12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建项目160,000.00134,700.00郑州富泰华
13高端手机机构件升级改造智能制造项目180,000.00173,400.00河南裕展
14高端手机机构件精密模组全自动智能制造项目141,842.00130,900.00河南裕展
15智能手机精密机构零组件自动化技改项目191,817.00187,400.00济源富泰华
16智能手机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充自动化设备项目175,311.00165,000.00晋城富泰华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实施主体
17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升级改造项目140,912.00176,100.00山西裕鼎
18智能电子产品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36,338.00山西裕鼎
19高端移动轻量化产品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181,100.00181,100.00鹤壁裕展
20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173,362.00173,300.00鹤壁裕展
21补充营运资金32,443.9332,443.93工业富联
合计2,757,763.932,671,643.93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天津鸿富锦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拟增资金额共计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增资金额增资前注册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资来源
1天津鸿富锦80,000.0096,208.24176,208.24首发 募集资金

注:

(1)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天津鸿富锦增资前注册资本采用四舍五入法取整。

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北大街36号
法定代表人许天平
注册资本96208.24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器、电动、非电动助力车(机动三轮车除外)、自动光交换网络设备、高速存储系统及智能化存储

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屏、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密模具、网络信号分析仪、交换机功能扩展模板、计算机各类零组件、多维立体眼镜、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微型计算机、工业计算机、移动式存储器货柜、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电子收银系统(POS)、通信及网络用相关卡板、安控产品、笔记本计算机、健康照护产品、太阳能产品、散热器、EMI(电磁屏蔽产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移动式数据中心用机房(小型机用)、自动柜员机、现金出纳机、微型现金清分机、电源插座、平板计算机、电脑游戏机、智能型电子玩具、无线电话、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移动通信系统、移动通信基站、交换设备及数字集群系统设备、路由器、汽车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以上产品相关辅助测试品及零组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从事影音设备、数码配件、数码相机、投影仪、音箱、游戏机、早教机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及进出口业务;从事服务器、工业计算机的维修、电子产品的简单包装业务;服务器的经营性租赁;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及售后技术服务;软件研发服务、技术服务;电子设备的设计及技术研发服务;电动、非电动助力车(机动三轮车除外)的开发设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屏、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密模具、网络信号分析仪、交换机功能扩展模板、计算机各类零组件、多维立体眼镜、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微型计算机、工业计算机、移动式存储器货柜、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电子收银系统(POS)、通信及网络用相关卡板、安控产品、笔记本计算机、健康照护产品、太阳能产品、散热器、EMI(电磁屏蔽产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移动式数据中心用机房(小型机用)、自动柜员机、现金出纳机、微型现金清分机、电源插座、平板计算机、电脑游戏机、智能型电子玩具、无线电话、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移动通信系统、移动通信基站、交换设备及数字集群系统设备、路由器、汽车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以上产品相关辅助测试品及零组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从事影音设备、数码配件、数码相机、投影仪、音箱、游戏机、早教机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及进出口业务;从事服务器、工业计算机的维修、电子产品的简单包装业务;服务器的经营性租赁;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及售后技术服务;软件研发服务、技术服务;电子设备的设计及技术研发服务;电动、非电动助力车(机动三轮车除外)的开发设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天津鸿富锦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20,011,871
净资产3,839,677
净利润1,088,901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在本次增资的子公司开具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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