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到会现场表决8名、通讯表决7名(陈永坚、黄维义、何汉明、李巍董事,徐志光、张国昌、黄荔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真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以13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批解锁的议案》。
李真董事长、刘秋辉董事属于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满足第二批解锁的条件,同意限制性股票第二批解锁。
内容详见《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四、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退休和个人绩效原因,同意回购相关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