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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2019年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目 录

1. 引言 .................................................. 4

1.1 公司简介 .......................................... 4

1.2披露依据 .......................................... 5

1.3披露声明 .......................................... 5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 6

2.1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 6

2.2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 7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 8

3.1资本充足率指标 ....................................... 8

3.2资本构成 .......................................... 8

3.2.1主要资本构成项 ................................ 8

3.2.2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 9

3.3风险加权资产...................................... 10

4.资本管理 .............................................. 11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 11

4.2 资本规划与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 ..................... 11

5.全面风险管理 .......................................... 13

6.信用风险 .............................................. 15

6.1信用风险管理...................................... 16

6.2信用风险暴露...................................... 18

6.3信用风险缓释...................................... 20

6.4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 21

6.5资产证券化 ....................................... 22

6.6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22

7.市场风险 .............................................. 25

7.1市场风险管理...................................... 25

7.2市场风险计量...................................... 26

8.操作风险 .............................................. 27

8.1操作风险管理...................................... 27

8.2操作风险计量...................................... 27

9.其它风险 .............................................. 28

9.1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 28

9.2流动性风险 ....................................... 29

10.薪酬 ................................................. 31

10.1薪酬管理委员会 ................................... 31

10.2薪酬政策 ........................................ 31

10.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情况 ......................... 33

1. 引言

1.1 公司简介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行具有良好认知度的产品和服务品牌体系,如“绿色金融”“赤道银行”“银银平台”获得广泛认可,以“三型银行”建设推动业务转型,企金条线已建立“支付直通车”“收付直通车”“财智直通车”,零售条线开展“织网工程”,推动信用卡和全网收单业务快速发展,同业金融开展“非银资金管理云平台”“钱e付”“汇收付”等。资产证券化、资产流转、代客债券销售、代客FICC、CDS、TRS等产品体系不断丰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规模连续七年位于股份制银行第一位,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业务领域不断取得突破。集团一体化建设打开发展空间,本行已从单一银行演进为以银行为主体,涵盖租赁、信托、基金、资产管理、消费金融、研究咨询等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产品覆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以科技引领推动运营支持能力提升,本行是中国第一批按照流程银行理念、构建现代化管理体系的银行之一。

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排名,本行的国际排名不断提升,2019年在全球银行中按一级资本排名第23位,按总资产排名第28位。

1.2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 6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并披露。

1.3披露声明

本报告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资本充足率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简单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实际有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可能涉及的未来计划并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故投资者不应对此过渡依赖。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本行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纳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1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行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于不同类型的被投资机构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表1:各类被投资机构在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中采用的处理方法

序号被投资机构类别并表处理方法
1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控制权的金融机构纳入并表范围
2对金融机构的 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给予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3对金融机构的 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4对工商企业的 少数股权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表2: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序号被投资机构 名称注册地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业务范围本行持股比例
1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州100亿元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73%
2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天津90亿元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100%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12亿元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90%
4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泉州19亿元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等。66%
5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50亿元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100%

2.2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报告期内,本行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且不存在集团内资本转移限制的情况。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3.1资本充足率指标

2019年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集团并表口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6%、10.56%、9.47%,法人银行口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10%、10.24%、9.09%,各级资本充足率指标较上一年度都有提升。2019年各季度资本充足率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和本行的管理目标。

表3:2019年资本充足率指标情况

口径监管指标2018 年末2019年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30%9.25%8.99%9.45%9.47%
一级资本充足率9.85%9.78%10.09%10.57%10.56%
资本充足率12.20%12.06%11.84%13.43%13.36%
法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3%8.97%8.68%9.08%9.09%
一级资本充足率9.61%9.52%9.83%10.25%10.24%
资本充足率12.01%11.84%11.57%13.16%13.10%

3.2资本构成

3.2.1主要资本构成项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计量的并表资本构成情况如下:

表4:集团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485,821
股本20,774
资本公积74,790
盈余公积10,800
一般风险准备73,692
未分配利润301,22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771
其他综合收益1,767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886
商誉-532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354
其他一级资本55,953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55,84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10
二级资本143,659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88,1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55,33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2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484,935
一级资本净额540,887
资本净额684,547

3.2.2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相关门槛扣除限额情况如下所示:

表5:门槛扣除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金额资本扣除限额与上限的差额
标准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3,766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10%48,493-44,727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58948,493-47,905
其他一级资本20148,493-48,292
二级资本2,97648,493-45,517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3,05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10%48,493-45,442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3,05148,493-45,442
其他一级资本-48,493-48,493
二级资本-48,493-48,493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40,503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10%48,493-7,99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43,554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15%72,740-29,186

3.3风险加权资产

本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尚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依据监管要求,本行采用信用风险权重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6:集团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4,587,2344,322,530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243,827133,494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292,300278,291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5,123,3614,734,315

4.资本管理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等内容。其中风险评估主要对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各实质性风险进行评估;压力测试主要反映测试在统一情景下各类风险的不利变动对银行资本充足情况的影响;资本规划是在预测正常和压力情景下资本充足水平的基础上,将不同情景下的资本需求与可用资本、监管资本要求等进行比较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规划及措施,使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业务规划和财务规划达到动态平衡。按照银保监会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实施相关监管要求,本行目前开展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治理架构,打造了风险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三道防线”;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控的工作机制;三是科学制定资本规划,合理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四是形成包含制度和规程、宏观指引和微观实践相结合的完整的压力测试制度体系。

4.2 资本规划与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

根据《2018-2020年中期资本管理规划》,本行2018-2020年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是在任一时点不低于当时的资本监管要求,在此基

础上还应持有一定的资本储备作为资本缓冲。2018-2020年间集团和法人银行资本充足率目标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2019年,本行根据监管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在《2018-2020年中期资本规划》基础上,拟定2019年度资本管理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继续加强资本约束管理,以核心一级资本内生支持业务发展为约束条件,合理制定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和资本预算。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合理安排风险加权资产规模总量,优化风险加权资产额度分配和管控机制,有限的资本资源向资本回报好,符合重点产品、客户、行业标准的业务和经营机构倾斜,促进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升。

贯彻落实《2018-2020年中期资本规划》制定的外部资本补充计划,在年度内完成发行300亿优先股、500亿二级资本债券的资本补充工作,赎回2014年发行的、在第5年末附有赎回条款的200亿二级资本债券。同时,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事项还有待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加强集团并表资本管理,统筹考虑各并表子公司监管达标、股东回报、业务发展和风险覆盖的需要,跟踪、监测各并表子公司的资本配置和使用,保持并表子公司稳健的资本充足水平和合理的资本结构。

5.全面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本行将风险管理视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制定了业务运营与风险管理并重的发展战略,完善了以风险资产管理为核心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流程,健全了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了风险责任追究与处罚机制,将各类业务、各种客户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操作执行层在风险管理上的具体职责,形成了明确、清晰、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中,由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职责明确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其中,业务经营单位和条线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经营单位负责管理本业务单元所有业务和操作环节的风险,履行事前预防控制的重要职责;条线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条线风险管控措施,定期评估本条线风险管理情况,针对风险薄弱环节采取必要的纠正补救措施。各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制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分析集团整体风险管理状况,加强对各部门和各级机构风险管理规范性和有效性的检查评估和监控,履行全面风险报告职责,持续改进风险管理模式和工具,提高风险管理独立性。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负责开展全过程审计,对集团各业务环节进行独立、有重点、前瞻式持续审计监督。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2019年,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前景,本行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协同并重,持续健全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基本稳定和较好水平。一是加强对业务全流程的动态监测预警。通过加强风险预警监控,充分应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提供的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强对业务全流程的动态监测预警,保障风险项目“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解读并贯彻落实监管政策,加大风险热点和重点领域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强化管理、落实整改。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成功上线统一授信管理系统,实现了客户管理、授信作业、额度管控、风险缓释、资产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形成涵

盖整个集团的全机构、全客户、全流程、全资产的统一授信管理体系,有效避免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政策寻租,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整体性。三是完善分行尽职调查中心建设。对尽调组织架构、尽调范围、尽调手段、队伍建设、信息共享、科技手段应用等进行统一规范,发挥尽调中心专业尽调和真实性核查的作用,提升尽调人员专业尽调水平,切实发挥尽调中心“第一道防线”的风险把控作用。四是强化考核评价。科学设置资产质量指标,将资产质量管控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不断夯实资产质量基础。通过设置关注类资产发生率(含逾期发生)指标,替代原关注类资产比率指标,引导分行及时采取前瞻性措施化解潜在风险,降低正常项目的下迁比率。五是抓好风险资产处置。推进不良资产处置专业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充实不良资产专职清收队伍,提高处置专业化水平;加大不良资产现金清收、核销、市场化处置力度,提高账销案存项目回收比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6.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失误导致本行作出未获授权或不恰当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资金承诺或投资,也会产生信用风险。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发放贷款和垫款(企业和个人信贷)、资金业务(包括债权性投资)、担保与承诺以及其他表内外信用风险敞口。本行通过授信前尽职调查、贷款审批程序、放款管理、贷后监控和清收管理

程序来确认和管理上述风险。

6.1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信用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订信用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对信用风险总体执行情况进行专业管理、评估和指导,实施检查和监督。牵头组织制订授信统一标准,负责统一授信管理,实现信用风险总控。本行设立企业金融风险管理部、零售风险管理部、投行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负责各自分工范围内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对审批权限内项目的集中审批。本行设立信用审批委员会、信用责任追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信用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信用业务审批,信用责任追究委员会负责有关信用业务的责任认定追究。本行制订了一整套规范的信贷审批和管理流程,并在集团范围内实施。本行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信贷管理程序可分为:信贷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信贷放款、贷后监控和清收管理。另外,本行制订了《授信工作尽职制度》,明确授信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并加强信贷合规监管。

本行制订了年度授信政策,按照“风险可控、资源集约、持续发展”原则,推动信贷资源在行业、区域、客户、产品等方面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在符合准入条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行加大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加快中小、小微和零售业务发展步伐,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先进制造业、内需消费、民生领域和国家战略新兴

产业内实体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有效压缩和退出落后产能项目,持续推进信贷资产结构优化调整。本行建立了完整的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嵌入授信审批流程,全行实行“先评级后授信”管理原则。内部评级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评级由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发起,总、分行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内设内部评级岗,专职负责辖内客户评级审核认定工作。评级结果应用程度不断深化,已应用于授权管理、客户限额、拨备考核、综合考评、风险资本配置管理、区域行业风险评级、地方政府信用风险评级、客户准入、差异化抵质押率、差异化定价等多项风险管理方面。本行已开发上线风险预警系统,应用大数据技术充分收集整合内外部风险信息,按一定规则进行分析、加工整合形成预警指标,通过指标监控及时揭示客户潜在风险,实现客户预警信号分级的主动推送、跟踪、反馈及报表生成,有效提高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风险预警系统实现了预警信息的线上发布,并对预警调整、解除等流程实行系统硬控制,为授信管理提供基础保障。通过风险预警大数据分析,结合日常风险监测,本行建立潜在风险客户清单,并分层分类明确处置方案,提前化解、处置潜在风险。本行建立了特殊资产专业化经营体制。2019年本行进一步深化特殊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全集团不良资产专业化、集中化经营,并配套完善与清收处置成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层级高、金额大、难度大以及跨分行、跨区域的重点项目,建立总行直营机制,

提高特殊资产处置和经营质效。建立了清收目标责任制,采取行领导挂钩等方式强化督导落实。

信贷承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贷款和垫款的风险相似。因此,该类交易的申请、贷后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等要求与贷款和垫款业务相同。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非标等类信贷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监管要求比照传统贷款业务进行管理,落实统一授信实行风险总控,执行全行统一的授信政策,比照传统贷款业务开展全流程尽职管理,实施风险分类并相应计提风险拨备。

6.2信用风险暴露

本行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适用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下表列示本行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主体及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信息。

表7:按主体划分权重法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6,497,0026,164,531
现金类资产486,636486,636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507,462507,462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429,059425,134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519,205480,197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57,80656,617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2,646,3842,373,516
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45,20336,671
对个人的债权1,448,4641,445,876
股权投资10,21310,213
资产证券化147,009147,009
其他表内项目199,561195,200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1,242,068522,222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165,29870,427
总计7,904,3686,757,180

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权重法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权重法下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暴露

表8:按权重划分权重法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权重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0%1,101,6851,101,685
20%569,580545,572
25%235,210234,813
50%871,156871,144
75%626,944615,836
100%2,891,7702,594,823
150%--
250%45,14345,143
400%2,9302,930
1250%5,5765,576
总计6,349,9946,017,521

表9: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

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3,5603,560
核心一级资本3,0513,051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509509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589589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6,5736,573
非自用不动产561561
总计11,28311,283

6.3信用风险缓释

本行通常运用抵质押品和保证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缓释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对于不同业务担保的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切实做到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有效认定和管理,确保其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抵质押品:一是制度方面,本行制定了《兴业银行押品管理办法》,对押品进行集中、统一的归类,制度涵盖各类押品准入、抵质押率、押品全流程管理等具体要求,押品制度建设基本完善。二是估值体系方面,本行明确了押品实地勘查、价值审核认定的操作流程,规定了外部评估公司准入和考核标准,制度了外部评估报告审核要点,押品价值内部认定程序,押品定期重估具体操作要求等。三是管理程序方面,本行完善建立了价值审定、重估、抵质押设立与登记核保、权证出入库,押品监控,押品处置和返还等全流程风险管控程序。四是系统建设方面,本行押品管理系统构建完善押品全流程管理系统管控要求,包括由押品信息管理、押品价值管理、押品出入库管理、押品预

警监测、评估机构管理等具体功能模块,提升押品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切实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需求。

保证担保:本行要求保证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本行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对保证人资格准入、担保能力评估、监控管理以及债务追偿等进行规范,有效控制和降低授信风险。

6.4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表10: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减(%)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正常类3,327,06696.682,827,89896.3817.65
关注类61,3631.7860,0442.052.20
次级类19,7410.5719,4110.661.70
可疑类21,2090.6218,4420.6315.00
损失类12,0720.358,2870.2845.67
合计3,441,4511002,934,08210017.29

表11: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逾期1至90天(含)22,29334.8422,92338.6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逾期91至360天(含)24,23537.8725,23142.54
逾期361天至3年(含)15,47224.189,39515.84
逾期3年以上1,9933.111,7702.98
合计63,99310059,319100

6.5资产证券化

本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是根据全行信贷结构调整方案,优化资产组合、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落实“轻资本、轻资产” 的发展战略导向。本行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方式主要包括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主承销商以及投资机构。本行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根据监管要求持有的部分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其他风险均已完全通过证券化操作转移给其他实体。作为发起机构,本行参与项目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发行材料制作、监管备案及审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等工作,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发行后贷款后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款服务报告等工作。本行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本行银行间资产证券化产品均采用“双评级”。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情况如下:

表12: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资产证券化 产品发起 年份发行规模(亿元)2019年末余额(亿元)外部评级 机构
兴元2017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2017136.6679.81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2018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201879.4943.60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2018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201894.1654.41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2018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201885.3565.09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2018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201898.6477.40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2019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201999.8483.39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2019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201997.0081.30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201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852.475.08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2018年第二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853.099.83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2019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967.1726.61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2019年第二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967.026.82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2019年第三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978.8218.54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2019年第四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955.1836.92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表13: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基础资产 类型基础资产 余额不良资产 总额逾期资产 总额报告期确认的 损失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485.000.922.68-
对公贷款103.81---

作为承销机构,本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勤勉尽责,完成资产支持证券销售和分销等工作。

6.6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衍生品和证券融资交易中,因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前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2019 年末本行集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产计量情况如下表:

表14:集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风险加权资产
1.权重法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21,189
2.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法)29,340
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665
4.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合计51,195

7.市场风险

7.1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导致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市场风险管理旨在建立与本行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相对独立,并实现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在全行统一集中管理。

职责分工方面,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负责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市场风险管理的尽责履职情况,并提出市场风险管理的有关建议。高级管理层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关市场风险管理议案及要求,对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及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决策,推动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框架的执行、并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架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投行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为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责部门。

2019年,本行继续完善市场风险限额体系,优化市场风险限额指标设置,并有效推动全行利率风险敞口的压降;持续推进公允价值计量体系建设工作,并对因新会计准则实施而被动纳入公允价值计量范围的资产建立定期估值机制;加强集团市场风险并表工作和对香港

分行的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本行已建立市场风险价值模型,风险价值目前用于内部市场风险管理。

7.2市场风险计量

本行目前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同时积极向监管机构申请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本行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2019 年末,本行集团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如下表:

表15:集团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风险加权资产(标准法)
1、一般市场风险11,545
1.1利率风险10,947
1.1股票风险0
1.1外汇风险407
1.1商品风险82
1.1期权风险109
2、特定风险7,664
3、新增风险0
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297
5、市场风险资本总额19,506
6、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243,827

8.操作风险

8.1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健全和完善与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降低操作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并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促进各级机构业务经营依法合规,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健康的运营环境。

本行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根据操作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并参考所收集的操作风险事件信息,有选择性地采取风险避险、风险降低、风险转移、风险承担等四种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稳健发展为原则,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强调业务规模、获利与风险承受度的匹配,通过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包括:操作风险识别、操作风险评估、操作风险监测、操作风险控制或缓释、操作风险计量、操作风险报告。

8.2操作风险计量

本行依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2012年第1号令)等监管要求使用基本指标法计量银行法人及集团并表口径的操作风险监管资本。2019年本行集团并表口径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2,923亿元,资本要求为234亿元。同时,本行积极推进操作风险标准法的实施。

9.其它风险

9.1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本行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簿包括本行拟于短期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簿包括除交易账簿以外的业务。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本行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情景模拟等方法按月计量和分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重定价缺口分析主要监测资产负债的重定价期限分布及错配情况;久期分析监测主要产品类型的久期及全行资产负债的久期缺口变动;情景模拟是本行进行利率风险分析和计量的主要手段,涵盖了多个常规场景和压力场景,包括利率标准冲击、收益率曲线平移和形状变化、过去10 年极端利率变动,以及经专家判断的未来最可能利率变动等场景。通过对利率变动场景的模拟计算出未来 1 年净利息收入(NII)以及经济价值(EVE)指标的变动。

本行利率风险监控指标为利率风险敏感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利率风险敏感度为6.65%,利率风险敏感度指标2019年以来持续下降,风险指标在监管范围内,利率风险在可控范围以内。

本行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行净损益的可能影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 2019年末,本行集团利率敏感性

分析如下表:

表16: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利率基点变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利息净收入 增加 (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增加 (减少)利息净收入 增加 (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增加 (减少)
上升100个基点12,948(11,200)6,821(18,228)
下降100个基点(12,948)12,579(6,821)19,281

9.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清晰。本行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时监控、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下,每年根据外部宏观形势、市场流动性状况、本行经营战略和业务特点等情况,制定全集团统一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把相应的流动性风险职责拆分至各经营单位。通过多道防线管理、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等管理手段确保集团流动性安全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报告期内本行积极促进核心存款等稳定负债来源的增长,并通过适时发行各类债券等手段持续推动负债结构优化,不断拓宽负债渠道,

增强多样化的主动负债能力,提升资金来源稳定性,确保负债总量适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有效防范市场冲击。

2019 年末,本行集团并表口径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如下:

表17:流动性比例指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末
流动性资产2,129,593.95
流动性负债2,819,407.44
流动性比例75.53%

表18: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末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946,577.00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526,923.09
流动性覆盖率179.64%

表19: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末
1. 可用的稳定资金(汇总计算)3,920,969
2. 所需的稳定资金(汇总计算)3,749,701
3. 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104.57%

10.薪酬

10.1薪酬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

刘世平先生、陈逸超先生、林腾蛟先生、苏锡嘉先生及林华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刘世平先生为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层成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2019年,董事会薪酬考核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10.2薪酬政策

本行的薪酬政策坚持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银行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相兼顾、与经营业绩相适应、长短期激励相协调的原则,兼顾薪酬的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实现对人才尤其是关键人才的吸引和保留;薪酬政策适用于所有与本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为适应转型发展的需要,不断检视现有薪酬政策,结合不同业务发展阶段的人才管理需要、同业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薪酬结构及资源配置方式。

薪酬分配政策

员工薪酬分配遵循“按照岗位价值和贡献分配”的基本理念,其中岗位价值包括了技术及管理的难易程度、风险的程度及在银行体系

中的贡献度,员工薪酬与其岗位价值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匹配。从事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的员工薪酬取决于员工个人能力、履职情况以及团队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其他业务领域的绩效完成情况没有直接关系,确保从事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员工的薪酬与其所监督的业务条线绩效相独立,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薪酬与风险挂钩机制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薪酬政策与当前及未来的风险挂钩,主要业务骨干及重要岗位员工绩效奖金的一定比例提留作为风险金递延支付,考核期内如出现违规违纪或职责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况将相应扣回相关责任人的风险金,确保薪酬水平与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表现相一致。

薪酬水平与银行绩效挂钩机制本行员工绩效奖金与银行、机构(部门)与个人的综合绩效完成情况挂钩,在绩效指标设置方面,使用平衡计分卡的理念与方法,从财务、客户、风险内控等维度,选取了经济资本收益率、风险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合规经营与内控评价等作为关键绩效指标,指标分解到机构与员工,评价结果与各经营机构绩效奖金总额相关。员工个人的绩效奖金与团队绩效水平挂钩,同时充分考虑个人对团队的贡献程度。薪酬水平与整体绩效表现匹配,激励员工不断提升业绩水平和价值创造。

长期绩效调整薪酬水平方法本行的长期绩效强化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约束和回报约束

机制,引导全行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不断提升长期绩效,并根据长期绩效调整优化薪酬水平。

10.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请参见2019年度报告。

附表1:资本构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集团口径
核心一级资本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1实收资本20,774.1920,774.19
2留存收益385,718.62340,949.84
2a盈余公积10,800.3910,798.49
2b一般风险准备73,691.9271,283.17
2c未分配利润301,226.31258,868.19
3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76,556.8776,912.16
3a资本公积74,790.0474,672.84
3b其他1,766.832,239.32
4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0即可)--
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770.922,560.87
6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485,820.61441,197.07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审慎估值调整--
8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531.95531.95
9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353.85299.75
10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11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12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13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14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15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16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17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18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1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口径提供。

20抵押贷款服务权不适用不适用
21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15%的应扣除金额--
23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24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不适用不适用
25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2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26b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26c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27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28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885.80831.69
29核心一级资本484,934.81440,365.38
其他一级资本:
30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55,842.1325,905.33
31其中:权益部分55,842.1325,905.33
32其中:负债部分--
33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34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10.4964.32
35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36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55,952.6225,969.65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38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3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40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41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41b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41c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42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43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44其他一级资本55,952.6225,969.65
45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540,887.43466,335.03
二级资本:
46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88,100.0060,800.00
47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8,100.0010,800.00
48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20.99128.64
49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50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55,338.4150,318.24
51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143,659.40111,246.88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53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5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55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5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56b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56c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57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58二级资本143,659.40111,246.88
59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684,546.83577,581.91
60总风险加权资产5,123,362.034,734,315.16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47%9.30%
62一级资本充足率10.56%9.85%
63资本充足率13.36%12.20%
64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128,084.05118,357.88
65其中:储备资本要求128,084.05118,357.88
66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67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
68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1.97%1.80%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5%7.5%
70一级资本充足率8.5%8.5%
71总资本充足率10.5%10.5%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3,766.396,222.95
7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3,051.032,890.21
74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不适用不适用
75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40,503.4632,149.13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110,412.6898,757.31
77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55,338.4150,318.24
78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79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80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81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82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3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4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资本的数额8,100.0010,800.00
85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18,900.0016,200.00

附表2: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财务并表监管并表财务并表监管并表
资产
1. 现金4,8484,8435,1915,191
2. 贵金属4014013,3503,350
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81,392480,068470,590469,185
4. 存放同业款项87,45984,44953,31950,953
5. 应收利息32,70433,58934,46333,987
6. 贷款3,281,5203,286,9462,813,4922,818,308
7. 贸易融资70,38070,34765,37265,444
8. 贴现及买断式转贴现195,824199,056159,471163,239
9. 其他贷款----
10. 拆放同业231,851231,94898,40998,409
11. 其他应收款16,74816,21318,24610,748
12. 投资2,570,2892,563,9252,795,0902,786,298
13. 买入返售资产42,50139,12977,41681,452
14. 长期待摊费用1,3981,4061,4301,441
15. 固定资产原价35,06935,64426,84927,368
16. 减:累计折旧10,41910,9959,1889,687
17. 固定资产净值24,65024,64917,66117,681
18. 固定资产清理3322
19. 在建工程3,4633,4637,8727,872
20. 无形资产647647602602
21. 抵债资产59259210291,029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41,60441,20433,78033,865
23. 其他资产191,881196,893173,903168,306
24. 减: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133,669139,086117,568120,343
25. 资产总计7,146,4867,140,6856,713,1206,697,01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6. 单位存款2,806,0692,803,7952,543,6592,541,532
27. 储蓄存款661,732663,820525,573530,005
28. 向中央银行借款165,700-268,500-
29. 同业存放款项1,227,8461,228,2231,344,8831,344,732
30. 同业拆入190,989185,097220,831216,426
31. 卖出回购款项193,055350,395230,569487,774
32. 汇出汇款38388282
33. 应解汇款1,2351,2342,0162,016
34. 存入保证金289,707289,774231,867231,947
35. 其他存款----
36. 应付利息49,30749,63546,77147,290
37. 应交税费14,47613,78011,29711,166
38. 应付职工薪酬17,73817,73715,34115,341
39. 应付福利费----
40. 应付股利1111
41. 其他应付款8,24916,85710,90811,093
42. 预提费用0-0-
43. 递延收益1,1283,8772,8894,304
44. 预计负债6,2536,25301,774
45. 转贷款资金0-0-
46. 应付债券245,142242,712234,491233,492
47. 其他负债717,364718,453549,395544,883
48. 递延所得税负债8055181,4631,611
49. 负债合计6,596,8346,592,1996,240,5366,225,469
50. 少数股东权益8,3398,2726,6316,633
所有者权益
51. 实收资本20,77420,77420,77420,774
52. 资本公积74,86774,64775,01174,673
53. 其他权益工具55,84255,84225,90525,905
54. 其他综合收益3,2322,4862,3562,154
55. 盈余公积10,68410,80010,68410,798
56. 一般风险准备78,14973,17773,09170,885
57. 信托赔偿准备376515331398
58. 未分配利润297,389301,973257,801259,330
59. 所有者权益合计541,313540,214465,953464,917
6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7,146,4867,140,6856,713,1206,697,019

附表3: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具体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代码
商誉531.95531.95a
无形资产636.14590.90b
其中:土地使用权282.29291.15c
递延税所得税负债516.321,610.73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负债--d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相关的递延税负债--e
实收资本76,616.3246,679.52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20,774.1920,774.19f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55,842.1325,905.33g
资本公积74,790.0474,672.84h
盈余公积10,800.3910,798.49i
一般风险准备73,691.9271,283.17j
未分配利润301,226.31258,868.19k
已发行债务证券241,484.61234,192.98
其中:已发行可计入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88,100.0060,800.00l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口径提供。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一、一级资本工具

序号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普通股 (A股)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
1发行机构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
2标识码601166360005360012360032
3适用法律《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
监管处理
4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5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6其中:适用法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法人/集团
序号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普通股 (A股)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
人/集团层面
7工具类型核心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8工具面值(人民币百万)20,77413,00013,00030,000
9初始发行日2007年1月23日2014年12月3日2015年6月17日2019年4月3日
10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
11其中:原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
12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是(须经监管审批)是(须经监管审批)是(须经监管审批)
13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后。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后。
14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全
序号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普通股 (A股)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
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后。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后。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后。
分红或派息
15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浮动固定到浮动固定到浮动固定到浮动
16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不适用当前计息周期(2019年12月8日-2024年12月7日)股息率5.55%当前计息周期(2015年6月24日-2020年6月23日)股息率5.4%当前计息周期(2019年4月10日-2024年4月9日)股息率4.9%
17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18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完全自由裁量完全自由裁量完全自由裁量完全自由裁量
19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20其中:累计或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21是否可转股-
22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1)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1)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1)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监
序号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普通股 (A股)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
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2)当本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2)当本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2)当本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23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全部转股全部转股全部转股
序号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普通股 (A股)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
股还是部分转股
24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25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股-强制的强制的强制的
26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
27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
28是否减记
29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
30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该是全部减记----
31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
序号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普通股 (A股)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
记还是暂时减记
32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
33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在存款、一般债权、次级债务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之后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工具等)之后,先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同顺位受偿。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安排,遵循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工具等)之后,先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同顺位受偿。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安排,遵循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工具等)之后,先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同顺位受偿。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安排,遵循相关监管规定。
34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二、二级资本工具

发行机构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
适用法律《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
工具类型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长期次级债长期次级债长期次级债长期次级债混合资本工具混合资本工具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百万)200003000030000601.52398.5900.03000.0900.0300.0
工具面值(单位:百万)2000030000300002005799530001000030001000
初始发行日2019/9/192019/8/272016/4/112009/9/112009/9/112010/3/302011/6/292006/9/292006/9/29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
其中:原到期日2029/9/192029/8/272026/4/112019/9/112024/9/112025/3/302026/6/292021/9/292021/9/29
发行人赎回(需经监管审批)
其中:赎回日期2024/09/192024/08/272021/4/112014/9/112019/9/112020/3/302021/6/292016/9/292016/9/29
其中:赎回额度(单位:百万)2000030000300002005799530001000030001000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其中:票面利率4.12%4.15%3.74%4.30%5.17%4.80%5.75%4.94%5.96%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
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是否可转股
是否减记
清算时清偿顺序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列于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其中:说明该特征赎回激励,不含减记或转股条款赎回激励,不含减记或转股条款赎回激励,不含减记或转股条款不含减记或转股条款赎回激励,不含减记或转股条款不含减记或转股条款

备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2013年1月1日之前可计入监管资本,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22年1月1日起不得计入监管资本。2010年9月12日至2013年1月1日之间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若不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但满足办法附件1规定的其它合格标准,2013年1月1日之前可计入监管资本,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22年1月1日起不得计入监管资本,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按年递减数量的计算以2013年1月1日的数量为基数。2013年1月1日之后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不再计入监管资本。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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