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7日,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独立董事会前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质询和咨询工作,同意将下述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良好,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在担任公司过去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所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
子公司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参股公司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其款项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符合参股子公司发展规划,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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