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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避免造成股价的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于 2015年 10月 9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本行股票 2015年 10月9 日起停牌。本行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 年 10 月 16 日继续停牌。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工作量较大,本行于 2015年 10月 23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 年 10 月 23 日继续停牌。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本行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本行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本行股票自 2015年 10月 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 2015年第八次会议于 2015年 10月 2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出席董事 15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1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行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涉及方案论证、与认购投资者的商业谈判等工作,相关工作量较大,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涉及与各方股东、监管机构的沟通,所需时间较长,延期复牌有利于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的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本行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股票延期复牌。
    二、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筹划进程 
    本行正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本行已初步确定目标投资者范围,尚在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引入的投资者进行谈判与沟通,并将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参与各方仍需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与各自股东及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取得内部批准及监管机构的支持。上述情况将影响到本次融资方案的最终确定,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申请继续停牌以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的完成各项工作。
    三、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确定的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1、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经前期论证、与投资者沟通、讨论,目标投资者范围已初步确定。
    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 36 个月,其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发行股票的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募资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最终发行对象、发行规模和发行价格等核心要素尚待确定。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本行董事会要求相关各方尽快完成相关谈判沟通、分析论证
    等工作,并确定最终方案;
    2、本行将抓紧落实与投资者的合作细节,并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3、本行及其他参与各方将积极与股东和相关监管部门展开进一
    步沟通。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行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 2015年 10月 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0日。
    停牌期间,本行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月 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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