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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拟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40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160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202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2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24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资公司成立于2001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4005921645,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法定代表人岳鹏,注册资本100亿元,股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资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主体,在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方面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获得政府及股东持续大力支持。主营业务涵盖金融、园区开发与运营管理、信息服务、节能环保和文化体育五大产业板块:金融服务业板块涉及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产权交易、担保与再担保、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等主要金融领域;园区开发与运营管理业务涉及北京地区住宅地产、产业园区建设业务;信息服务业板块涉及科技园区运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等;节能环保业务板块涉及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文化体育业板块主要涉及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0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北京银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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