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9月30日,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齿前进”) 及下属子公司杭州前进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通用”)、绍兴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前进”)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4,288,589.00元,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获得补助 单位 | 获得补助时间 | 补助项目 | 依据文件 | 补助金额 (元) |
前进通用 | 2019/7/2 | 杭州市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 杭人社发[2016]25号 | 13,800.00 |
绍兴前进 | 2019/7/3 | 2018年土地使用税返还资金 | 浙政办发[2014]111号 | 402,969.00 |
杭齿前进 | 2019/8/9 | 浙江省商务促进(外贸)专项资金 | 萧财企[2019]317号 | 130,300.00 |
杭齿前进 | 2019/8/15 | 2017年1-6月发明专利维持费省级补助资金 | 萧财企[2019]197号 | 21,820.00 |
杭齿前进 | 2019/9/30 | 萧山区2018年度总部经济资助资金 | 萧财企[2019]364号 | 3,719,700.00 |
合计 | 4,288,589.00 |
绍兴前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进通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11%的股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