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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林洋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林洋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19年7月1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利润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29,177,999股(包含股份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账户21,956,999股和第二期股权激励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7,22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5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19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自2019年7月1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林洋转债转股代码“191014”将停止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林洋转债转股代码“191014”恢复交易,欲享受本公司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19年7月10日(含2019年7月10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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