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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7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林洋”,

英文名称:Singapore Linyang Energy Technology Pte.Ltd.)、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飞展”)、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濉溪永瑞”)、颍上华盛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颍上华盛”)、颍上华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颍上华新”)

●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美元和不超过6.11亿元人民币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加坡林洋5,5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林洋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新加坡林洋拟在该授信额度内申请贷款,最终到期日为2021年9月30日。公司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保证人,就新加坡林洋作为借款人欠付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代理人以及公司的授权签字人与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

坡分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请贷款,具体如下:

序号贷款主体贷款金额贷款银行贷款期限
1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2.5亿建行连云港分行不超过10年
2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2.5亿工行启东支行不超过9年
3颍上华盛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0.61亿工行启东支行不超过5年
4颍上华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5亿工行启东支行不超过10年

上述贷款起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日为准,公司拟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沈东东

注册资本:11,700,001美元

经营范围:能源管理和清洁能源系统中的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11,155.4615,183.89
负债总额3,844.733,606.48
净资产7,310.7211,577.41
银行贷款总额2,993.733,236.93
流动负债总额3,844.733,606.48
项 目2019年度2020年1-7月
营业收入8,424.423,505.86
净利润313.38-12.21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中小企业园法定代表人:陆云海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研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光伏电站综合利用和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技术领域内的研发和销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设备安装维护、保养;光伏发电物资、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成套设备及零部件、太阳能组件、电池片、硅片、硅材料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谷物、食用菌、蔬菜、水果、中药材植物、花卉种植;水产品养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31,229.4031,947.88
负债总额25,204.4316,481.66
净资产6,024.9715,466.22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25,204.4316,481.66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7月
营业收入3,872.902,447.14
净利润2,320.061,441.25

3、被担保人名称: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濉溪县刘桥镇刘桥村012县道与101省道交叉口路北200米

法定代表人:陆云海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农作物、中药材、苗木种植、销售;畜禽饲养(不含种畜禽),销售;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设备及器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36,551.6037,723.03
负债总额29,296.2622,241.07
净资产7,255.3415,481.96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29,296.2622,241.07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7月
营业收入4,864.352,811.78
净利润3,082.281,726.62

4、被担保人名称:颍上华盛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颍上县黄桥镇彭集村村部法定代表人:陆云海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设备和元器件销售;农作物、地产中药材、苗木种植、销售;畜禽饲养、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14,534.7314,512.03
负债总额5,931.905,235.40
净资产8,602.839,276.63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5,931.905,235.40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7月
营业收入1,884.991,042.25
净利润1,170.00673.80

5、被担保人名称:颍上华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颍上县夏桥镇颍林村法定代表人:陆云海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产品、风力发电设备、发光二级管(LED)及发电设备的研发、销售;节能设备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和服务;电力设备安装(除专项许可)、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分布式电站设备研发、销售、施工、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8,596.288,539.08
负债总额6,095.015,057.61
净资产2,501.273,481.47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6,095.015,057.61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7月
营业收入942.33522.18
净利润488.60280.20

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加坡林洋向比利时联合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新加坡林洋拟在该授信额度内申请贷款,最终到期日为2021年9月30日。公司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保证人,就新加坡林洋作为借款人欠付比利时联合银行新加坡分行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作为新加坡林洋的代理人以及公司的授权签字人与比利时联合银行新加坡分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为江苏飞展提供不超过2.5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分别为濉溪永瑞、颍上华盛和颍上华新提供不超过2.5亿元、0.61亿元和0.5亿元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9年、5年和10年,上述贷款合计不超过6.11亿元。上述贷款起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日为准,公司拟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为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46亿元的贷款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被担保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的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为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46亿元的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81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其中本次担保500万美元按照汇率7.00折算成人民币为3,5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5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且全部为对公司和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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