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陆永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虞海娟女士、裴骏先生、朱德省先生、陆寒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虞海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崔东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其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均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3、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崔吉子 女士 甘丽凝 女士 苏 凯先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