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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2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随着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产品组合。

? 交易金额: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

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对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故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五)交易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与相关金融机

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同时结合外汇收支

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同时安排娴熟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充分考虑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林洋”)在中国境内上海自贸区设立FTN账户(离岸账户)。通过开立FTN账户,新加坡林洋可以享受到和在境外市场同样丰富的产品,兑换适用离岸汇率,减少汇兑成本。同时公司可以与银行中国境内团队直接对接,提高沟通效率,以保证离岸交易高效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合理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而开展,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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