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陕西煤业:陕西煤业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代码:601225 公司简称: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和控股二级企业、重点三级企业。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1.6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8.19

7. 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操作手册》明确的陕西煤业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认定标准执行。 各所属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一般应与本单位年度报告的重要性水平保持相关,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与审计的重要性水平一致。其他缺陷认定标准与陕西煤业保持一致。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3%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1)董监高舞弊行为;(2)外审发现当期财报存在重大错报且运行过程中未发现;(3)已经发现并报告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后未改正;(4)内审对内控监督无效;(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且对公司造成较大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含)或受到国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以下
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根据缺陷影响整体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一个或缺陷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决策程序不科学;(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4)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整改;(5)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一个或缺陷组合,影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成负面影响。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积极组织整改,并落实整改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在公司重大业务环节均得到有效运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主要经营业务合法合规,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2021年,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工作,优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提高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和规范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照乾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