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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8日11: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情况等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为164,693.36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报公司2022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损失申报项目资料完整,流程规范,均已通过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经过本单位审计、纪检部门责任认定,并进行了公示。同意申报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损失100万元;申报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损失64.80万元。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海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规范要求。同意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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