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顾金山。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