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给予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万建华、管涛、孙铮、徐建新、龚方雄、沈国权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 金煜、胡友联、施红敏。
二、关于给予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万建华、管涛、孙铮、徐建新、龚方雄、沈国权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 陈戌源。
本笔交易为本公司给予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的认购其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美元高级无抵押担保债券的投资授信额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