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稳定股价措施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6日